中标
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中标公告
林木管护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绿化工程养护五里坡一期主路东西两侧林带五里坡一期生产路林带隔离带小西牛林带五里坡二期世行项目及2014年秋季林带五里坡二期2015年春季林带奶牛展厅肉牛养殖园区慈善大道两侧林带罗山大道两侧林带造林地段吴青路沿线高家湖小游园吴慧路林带CA锁业务CA锁升级更新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造林绿化林木绿化防护林绿地内焚烧残枝落叶林木修枝涂红刷白卫生保持林地整修锄草林木病虫害防治补植缺株灌水树叶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绿化生产垃圾涂白新土绿化建设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整形修剪行道树补植树木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徒长枝花灌木浇水松土除草松土白灰清除死株资料及台帐绿化养护绿化管护乔木林绿篱色块缀花草坪地被植物花卉播种花坛花带施肥有机肥模纹球类树木灌溉野草绿地地被设施维护绿化辅助设施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照明园林机具机械设备园路铺地地坪树枝草屑林地平整张贴宣传标语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森林资源保护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关键施工技术成活率安全卫生植被工具农药化肥除草剂病虫害防控提质增景园林小品苗木
金额
289.61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bs-2022-zc007
预算金额304.63万元
招标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杜正忠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伦格15009511374
中标公司宁夏国桢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64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1-8671570
中标公司宁夏施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9.34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1-8659273
中标公司宁夏德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78万元
中标联系人-13995280916
中标公司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59万元
中标联系人-13289569786
中标公司宁夏华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8.55万元
中标联系人-15809631280
中标公司吴忠市红军花木园林有限公司21.17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3-2751777
中标公司宁夏新韵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4.78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3-2222988
中标公司宁夏浩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4万元
中标联系人-18609519922
中标公司宁夏太阳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40.55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1-5660999
中标公司宁夏永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5.77万元
中标联系人-0951-873244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XBS-2022-ZC007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WZ)000825
二、项目名称: 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宁夏国桢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丽园小区14号楼1单元301室 | 0951-8671570 | 306411.8 |
宁夏德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东座22层 | 13995280916 | 347886.13 |
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东侧中卫市创业大厦919 | 13289569786 | 225980.0 |
宁夏太阳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商贸广场7号楼朝向205号 | 0951-5660999 | 405539.73 |
宁夏浩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450号领尚国际公寓2号楼709室 | 18609519922 | 314024.24 |
吴忠市红军花木园林有限公司 | 吴忠市万达星河瑞城十号楼九层901室 | 0953-2751777 | 211707.93 |
宁夏施能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309-310室 | 0951-8659273 | 293437.91 |
宁夏华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双拥西路盛世开元小区七号楼9号 | 15809631280 | 185551.65 |
宁夏永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东楼7楼701 | 0951-8732441 | 357734.92 |
宁夏新韵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北侧花园街西侧恒昌未来城小区十九号商住楼103铺 | 0953-2222988 | 2478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1五里坡一期主路东西两侧林带,管护面积704.8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2五里坡一期生产路林带,管护面积798.6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3五里坡一期隔离带及小西牛林带,管护面积474.1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4五里坡二期世行项目及2014年秋季林带,管护面积855.1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5五里坡二期2015年春季林带,管护面积758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6五里坡二期奶牛展厅及肉牛养殖园区,管护面积522.8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7慈善大道两侧林带,管护面积600.6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8罗山大道两侧林带,管护面积364.9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9五里坡三期造林地段,管护面积855.6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包10吴青路沿线、高家湖小游园、吴慧路林带,管护面积283.4亩。 | 根据合同签订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 根据合同签订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海燕(组长)、黄素红、李淑琴、马玉恒
采购人代表: 杜正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30323.00元。收费标准:累进计算方法:中标金额100万以下收取中标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500万之间收取中标金额0.8%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6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一年总中标金额:2896107.61元。三年总中标金额:8688322.83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
联系方式: 0953-2135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花园1号综合楼1301室
联系方式: 15009511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兴强
电话: 0953-213536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丁伦格
电话: 15009511374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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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doc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doc |
代理机构 :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6-09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n标准文本
\n采购人名称: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n项目名称: 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
\n林木管护项目
\n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WZ)000825
\n招标文件编号:NXBS-2022-ZC007
\n 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时间:2022 年5月16日
\n目录
\n第一章 投标邀请
\n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n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n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n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n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n第一章 投标邀请
\n招标公告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NXBS-2022-ZC007
\n 计划编号:2022NCZ(WZ)000825
\n采购预算:一年:人民币3046309.90元。三年:9138929.70元。共三年。
\n最高限价(如有):一年:人民币3046309.90元。三年:9138929.70元。共三年。
\n项目名称: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
\n采购内容:利通区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6217.9亩)绿化工程管护工作,主要管护地点为:包1五里坡一期主路东西两侧林带,管护面积704.8亩;包2五里坡一期生产路林带,管护面积798.6亩;包3五里坡一期隔离带及小西牛林带,管护面积474.1亩;包4五里坡二期世行项目及2014年秋季林带,管护面积855.1亩。包5五里坡二期2015年春季林带,管护面积758亩;包6五里坡二期奶牛展厅及肉牛养殖园区,管护面积522.8亩;包7慈善大道两侧林带,管护面积600.6亩;包8罗山大道两侧林带,管护面积364.9亩;包9五里坡三期造林地段,管护面积855.6亩;包10吴青路沿线、高家湖小游园、吴慧路林带,管护面积283.4亩。 注:(详细的技术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n包段划分:共10包。注: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
\n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n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④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产品。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开标当天时间查询);④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n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n方式:电子下载
\n售价:0元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 2022 年6月8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n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网 址 :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
\n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n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n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
\n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n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
\n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n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
\n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 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
\n4.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
\n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n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n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n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
\n大 厅 ” 系 统 ( 网 址 :
\n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 n)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311870151获得帮助。
\n6. 本 次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n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
\n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称: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n地址: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5楼
\n联系方式:0953-2135369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花园1号综合楼1301室
\n联系方式: 15009511374
\n3.项目联系方式
\n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兴强
\n电话:0953-2135369
\n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丁伦格 张薇
\n电话:15009511374、0951-6110980
\n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2022年5 月16 日
\n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1\n | \n项目名称: 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n采购需求:利通区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6217.9亩)绿化工程管护工作,主要管护地点为:包1五里坡一期主路东西两侧林带,管护面积704.8亩;包2五里坡一期生产路林带,管护面积798.6亩;包3五里坡一期隔离带及小西牛林带,管护面积474.1亩;包4五里坡二期世行项目及2014年秋季林带,管护面积855.1亩;包5五里坡二期2015年春季林带,管护面积758亩;包6五里坡二期奶牛展厅及肉牛养殖园区,管护面积522.8亩;包7慈善大道两侧林带,管护面积600.6亩;包8罗山大道两侧林带,管护面积364.9亩;包9五里坡三期造林地段,管护面积855.6亩;包10吴青路沿线、高家湖小游园、吴慧路林带,管护面积283.4亩。\n |
\n2\n | \n采购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n地 址: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5楼 \n电 话: 0953-2135369 \n |
\n3\n | \n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花园1号综合楼1301室 \n业务联系人:丁伦格 张薇 电话:15009511374 0951-6110980 \n |
\n4\n | \n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n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开标当天时间查询);④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n |
\n5\n | \n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n |
\n6\n | \n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7\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n |
\n8\n | \n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n |
\n9\n | \n项目预算金额:\n包1预算:一年:338948.00元;三年:1016844.00元。\n包2预算:一年:376093.20元;三年:1128279.60元\n包3预算:一年:227588.20元;三年:682764.60元\n包4预算:一年:424649.20元;三年:1273947.60元\n包5预算:一年:338753.20元;三年:1016259.60元\n包6预算:一年:218255.60元;三年:654766.80元\n包7预算:一年:293937.60元;三年:881812.80元\n包8预算:一年:189740.20元;三年:569220.60元\n包9预算:一年:386731.20元;三年:1160193.60元\n包10预算:一年:251613.50元;三年:754840.50元\n |
\n10\n | \n保证金金额:\n包1:陆仟元整(¥:6000元)\n包2:柒仟元整(¥:7000元)\n包3:肆仟元整(¥:4000元)\n包4:捌仟元整(¥:8000元)\n包5:陆仟元整(¥:6000元)\n包6:肆仟元整(¥:4000元)\n包7:伍仟元整(¥:5000元)\n包8:叁仟元整(¥:3000元)\n包9:柒仟元整(¥:7000元)\n包10:伍仟元整(¥:5000元)\n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账\n3.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n |
\n11\n | \n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n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n□ / \n□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n |
\n12\n | \n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n |
\n13\n | \n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 \n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同招标公告要求的地点 \n |
\n14\n | \n开标时间: 2022 年6月8日9点00分 \n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 网 址 : \n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n |
\n15\n | \n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 (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n |
\n16\n | \n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n |
\n17\n | \n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名 \n |
\n18\n | \n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n 是 (是、否)\n |
\n19\n | \n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否)\n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n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 自然(日历)日\n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n |
\n20\n | \n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n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n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n收取形式:转账 \n收取时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2 日内,中标人交纳中标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n |
\n21\n | \n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是 (是、否)\n |
\n22\n | \n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n☑一次性提出\n□多次提出\n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n |
\n23\n | \n其他政府采购政策:\n(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n(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3)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n(4)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产品。\n(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n |
\n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n | |
\n1\n | \n根据本项目特点:无\n |
\n2\n | \n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n |
\n3\n | \n电子开评标事项: \n(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n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n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n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n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n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 CA 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n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n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IE 浏览器(IE11 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n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n③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供应商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n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4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 1-3 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n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n(二)无效投标情形: \n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n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 CA 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n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n4.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n(三)其他注意事项 \n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n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 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n |
\n4\n | \n(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 \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n |
\n5\n | \n(五)1.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中标公告发布后,请中标单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招标文件中写明的地址; \n2.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两副),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只中标单位提供)\n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n(一)总则
\n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n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n位、团体组织。
\n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n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n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n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n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n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n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n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
\n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n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
\n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n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n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n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n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n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
\n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n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n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
\n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n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n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n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n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n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
\n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n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n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n标无效。
\n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n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n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n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n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n际控制人。
\n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n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n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n行的关系。
\n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n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n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n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n避人员应当回避。
\n2.资金来源
\n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
\n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n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n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3.投标费用
\n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n的费用。
\n(二)招标文件
\n4.招标文件构成
\n4.1 投标邀请
\n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4.3 供应商须知
\n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n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n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n4.7 投标文件格式
\n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n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
\n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n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n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n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n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n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n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n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n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n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n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n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n7.其他投标事项
\n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n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n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n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n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n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n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
\n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n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n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n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n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9.投标文件的组成
\n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n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n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n成部分。
\n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n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
\n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n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n包括:
\n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n字、图标的复制。
\n11.投标报价
\n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n11.2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n11.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n12.投标保证金
\n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n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
\n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n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n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n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n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n标保证金。
\n13.投标有效期
\n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n14.投标文件的制作
\n14.1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n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n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n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n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n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n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16.投标截止
\n16.1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n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n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n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n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n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n17.4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n(五)开标及评标
\n18.开标
\n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n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n代表参加。
\n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n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n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n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n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n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n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n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n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n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n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n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n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n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n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评审专家4名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n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n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n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n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n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n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n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n21.投标无效
\n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n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n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n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n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n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n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n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n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n实质性要求的。
\n22.比较与评价
\n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n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n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n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n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n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n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23.废标
\n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n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n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n的;
\n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24.保密要求
\n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n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n(六)确定中标
\n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n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n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投标人的绿化工程养护方案、服务承诺得分高的优先排名。
\n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投标人的绿化工程养护方案、服务承诺得分高的优先排名。
\n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n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n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n定中标供应商。
\n27.发出中标通知书
\n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n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n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n组成部分。
\n28. 告知招标结果
\n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n(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n29.签订合同
\n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n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30.履约保证金
\n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n31.履约验收
\n按项目进度进行中期验收,每年进行年度验收。
\n32.招标代理费
\n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n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n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n(八)质疑和投诉
\n34.质疑
\n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n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n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n《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
\n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n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n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n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n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
\n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
\n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n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n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n35.投诉
\n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n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n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n门提起投诉。
\n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n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
\n诉。
\n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n为切实巩固好我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绿化管护招标工程实施方案。
\n基本思路
\n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林、科学营林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指导、全民共管、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林木管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林木管护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林木成活率、保存率,确保树木成活、成林、成景、成材,形成造林主体盈利、群众增收、政府获绿的良好局面,为打造美丽利通奠定坚实基础。
\n目标任务
\n根据利通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劳动力分布、资金配套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对利通区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6217.9亩)防护林及绿地进行招标管护,主要管护内容有修枝、涂红刷白、林地环境卫生保持、林地整修、锄草、病虫害防治、补植、灌水等,达到“三清、两见”的标准,即清树叶、清杂草、清垃圾,沿途树木涂白、地面见新土。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社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n管护内容
\n(包1-包9)
\n★管护等级:防护林
\n1、整形修剪
\n(1)行道树及绿地中树木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及时,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明显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徒长枝;花灌木根据生长、开花习性科学合理修剪。
\n(2)修剪操作规范、安全。
\n2、病虫害防治
\n(1)通常情况下,打药一年至少2次,有病虫害发生时,及时报告利通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室,且按照利通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室的要求进行防控。
\n(2)以预防为主,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做好防控记录。
\n(3)防治科学、及时,树木有蛀干害虫的株数不得超过3%,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n(4)病虫害防治操作规范,安全作业。
\n3、浇水、除草、松土
\n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浇水及时、科学,基本无漏浇、无外洒,无旱涝,无积水。
\n4、涂红刷白
\n林带内所有乔木胸径1.3m以下均需刷白灰,并在1.3米处用红漆涂抹一圈。
\n5、补植
\n(1)及时清除死株,补植缺株,保持植物景观的完整,无裸露地。
\n(2)补植树木品种、规格与原栽植树种保持一致;若土壤不适宜栽种原树种可申请替换树种。
\n6、卫生
\n树林基本整洁,无白色污染(树挂)。保洁及时,基本无残枝落叶及其它杂物,基本无卫生死角,不得在绿地内焚烧残枝落叶、各种垃圾。
\n7、资料及台帐
\n(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
\n(2)养护作业应按时、准确记录
\n(3)每月按要求向资源管理站汇报当月绿化管护情况及下个月绿化管护计划。
\n(包10)
\n★管护等级:防护林
\n1、整形修剪
\n(1)行道树及绿地中树木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及时,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明显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徒长枝;花灌木根据生长、开花习性科学合理修剪。
\n(2)修剪操作规范、安全。
\n2、病虫害防治
\n(1)通常情况下,打药一年至少2次,有病虫害发生时,及时报告利通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室,且按照利通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室的要求进行防控。
\n(2)以预防为主,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做好防控记录。
\n(3)防治科学、及时,树木有蛀干害虫的株数不得超过3%,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n(4)病虫害防治操作规范,安全作业。
\n3、浇水、除草、松土
\n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浇水及时、科学,基本无漏浇、无外洒,无旱涝,无积水。
\n4、涂红刷白
\n林带内所有乔木胸径1.3m以下均需刷白灰,并在1.3米处用红漆涂抹一圈。
\n5、补植
\n(1)及时清除死株,补植缺株,保持植物景观的完整,无裸露地。
\n(2)补植树木品种、规格与原栽植树种保持一致;若土壤不适宜栽种原树种可申请替换树种。
\n6、卫生
\n树林基本整洁,无白色污染(树挂)。保洁及时,基本无残枝落叶及其它杂物,基本无卫生死角,不得在绿地内焚烧残枝落叶、各种垃圾。
\n7、资料及台帐
\n(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
\n(2)养护作业应按时、准确记录
\n(3)每月按要求向资源管理站汇报当月绿化管护情况及下个月绿化管护计划。
\n★管护等级:三级绿地
\n1、景观
\n(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裸露地不明显。
\n(2)乔木林保存率、成活率不低于91%,绿地内无死树。树种统一,规格整齐,干高一致,分枝点合适;绿地树冠基本完整美观、无明显枯枝死枝;树体上无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等现象,无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树木的行为。
\n(3)花灌木花繁叶茂,株形丰满。
\n(4)绿篱、色块高矮均衡,图形美观,上下丰满无脱脚、无缺株、死株、段带现象。
\n(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边线清晰,覆盖率达到质量管理标准,颜色正常,生长季节不枯黄;草坪内基本无杂草。
\n(6)露地花卉、播种(栽植)及时,开花繁茂,基本无病虫害,无残梗败花,色彩协调鲜艳,品种配置艺术性强,图案清晰,层次分明。
\n2、长势
\n(1)树木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枝条不超过50%。
\n(2)花坛、花带植株生长健壮,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明显残缺,无明显残花败叶。
\n(3)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生长健壮,基本无黄叶、叶病、畸形叶,覆盖率90%以上,绿色期不得少于170天。
\n3、施肥
\n(1)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以有机肥为主。无缺肥、无漏肥、无肥害现象。
\n(2)提供施肥记录。
\n4、修剪
\n(1)行道树及绿地中乔木、灌木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及时,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明显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徒长枝;花灌木根据生长、开花习性科学合理修剪。
\n(2)模纹、绿篱、球类树木修剪成规定的几何图形,轮廓明显,三面整齐平整,修剪面光滑密实无明显空洞,新梢高度不高于8cm;造型植物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新梢控制在10cm内,球类树木修剪圆整。
\n(3)草坪及地被植物修剪及时,科学、合理。草坪生长季高度保持3-6cm,无结籽串箭现象;其他地被植物生长季节高度保持在30cm以内,无结籽现象。
\n(4)修剪操作规范、安全。
\n5、松土、除草、灌溉
\n(1)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绿地内要求松土除草要及时,保持土壤疏松;乔木、灌木无杂草伴生;露地花卉、模纹、绿篱中基本无杂草。
\n(2)浇水及时、科学,基本无漏浇、无外洒,无旱涝,无积水。
\n(3)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野草与绿地地被基本保持整齐。
\n6、补植
\n(1)及时清除死株,补植缺株,保持植物景观的完整,无裸露地。
\n(2)补植树木品种、规格与原栽植树种保持一致;若土壤不适宜栽种原树种可申请替换树种。
\n7、病虫害防治
\n(1)以预防为主,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做好防治记录。
\n(2)防治科学、及时,树木有蛀干害虫的株数不得超过3%,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n(3)病虫害防治操作规范,安全作业。
\n(4)病虫害防治每年3次。
\n8、设施维护
\n(1)绿化辅助设施(包括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照明等)及园林机具、设备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n(2)园路、铺地地坪平整,基本无明显破损,无积水。
\n9、卫生
\n(1)绿地基本整洁,无白色污染(树挂)。保洁及时,基本无残枝落叶及其它杂物,基本无卫生死角,不得在分车带内焚烧残枝落叶、各种垃圾。
\n(2)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基本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基本日产日清,能保洁及时。
\n(3)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管理房周围杂物摆放整齐、规范;行树道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围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n10、安全
\n(1)绿地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无火灾隐患。
\n(2)病虫害防治操作规范,安全作业。
\n(3)日常养护管理操作规范,无重大事故。
\n(4)日常养护看管到位,绿地中严禁放牧及焚烧垃圾。
\n11、资料及台帐
\n(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
\n(2)养护作业应按时、准确记录。
\n(3)每月按要求向资源管理站汇报当月绿化管护情况及下个月绿化管护计划。
\n四、保障措施
\n(一)组织领导
\n成立利通区林木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管护工作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编制林木管护方案,筹集配套资金,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林木管护中标单位进行林木修枝、灌木、林地平整、锄草、林木病虫害防治等林木抚育管护工作。
\n宣传动员
\n采取各种形式,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林木管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投身该项目工程建设行列中,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利通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为利通区头等大事来抓。
\n严格执法
\n对林木管护必须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巩固建设成果,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利通区相关条例,杜绝乱砍滥伐,确保利通区2022年管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n采购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
\n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n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n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n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n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n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n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n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n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n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n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n(如有);
\n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n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n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n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n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n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n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n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n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n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小型、微型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不能同时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n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n采用综合评标法,则:中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投标人的
\n绿化工程养护方案、服务承诺得分高的优先排名。
\n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项目\n | \n标准分\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投标报价\n | \n15分\n | \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n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n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2\n | \n商务标响应情况\n | \n5分\n | \n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满分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n |
\n2\n | \n技术标响应情况\n | \n16分\n | \n采购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各类重要技术要求的得13分,以此为基础,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n |
\n3\n | \n业绩\n | \n5分\n | \n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n |
\n4\n | \n绿化工程养护方案\n | \n40分\n | \n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5分;\n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5分;\n3.林地、林木的修剪、松土除草、灌溉、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从措施、承诺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方案中措施、承诺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14-18分;措施、承诺较全面、可行性较强、针对性较强得7-13分;方案一般得1-6分;\n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2分;\n5.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有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方案比较全面的得5-6分,方案较全面的得2-4分,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n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2分;\n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2分;\n |
\n5\n | \n技术人员\n | \n5分\n | \n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一个得2.5分,提供满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n(注:需提供的证书原件及投标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为准,扫描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n |
\n6\n | \n服务承诺\n | \n14分\n | \n1.有关于树木保存率、成活率不低于91%、补植缺株等方面做出具体承诺,服务承诺详细、内容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5分;服务承诺方案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内容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3分,有具体服务承诺,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没有不得分。\n2.安全卫生、设施维护等方面做出具体承诺,服务承诺详细、内容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5分;服务承诺方案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内容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3分,有具体服务承诺,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没有不得分。\n3.投标单位承诺每发生一次养护不到位的情况,自愿承诺罚款金额为中标价的1‰得1分,罚款金额为中标价的3‰得2分,罚款金额为中标价的5‰得4分,不承诺不得分。\n |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n(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n(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n(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n(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n(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n(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n(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n(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n(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n(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n(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n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n甲 方(全称):
\n乙 方(全称):
\n第一条 绿化养护改造范围及内容
\n1、工程名称:利通区2022年五里坡一至三期、慈善罗山吴青路两侧林木管护项目
\n2、管护地址:
\n3、管护总面积:
\n4、养护改造内容:
\n5、养护管理等级:
\n6、资金来源:
\n第二条 绿化养护费用
\n 一年: 三年:
\n第三条 绿化养护期限
\n本绿化养护项目自 ,合同期 年。
\n第四条 双方职责
\n1、乙方必须确定2-3名懂绿化养护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业务技术培训班。做到会管理懂技术操作,并且做好养护日志。
\n2、乙方必须根据《吴忠市利通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吴忠市利通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分表》、《利通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技术要点》的标准进行养护管理并接受甲方监督(招标文件已明确)。
\n3、养护范围内的植被,正常情况下,乙方须根据养护级别达到相应成活率,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被死亡,经双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栽同样品种规格的植被,并保证成活。
\n4、乙方保证绿化养护工程范围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购置、使用、保管。乙方必须每年 月至 月根据树木需肥量施肥 次;病虫害防控必须根据防控对象做出防控计划进行实施;每年保证浇水 — 次,且每次灌足。
\n5、乙方对乔木每年春秋两季进行修剪,对有造型要求的植被,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
\n6、因不可抗力(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被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经园林部门同意长期或临时占用该地段),造成养护植被死亡、迁移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n7、若甲方需在该地段举行重要活动或提质增景,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等园林小品,种植苗木,以增强节假日或活动的重要气氛,苗木、花卉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种植及后期管护,并保证成活。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杂草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n8、乙方必须作好全年的森林防火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森林防火法规的宣传,及时清理杂草等可燃、易燃物,积极巡查看护,禁止在林带内及其周边使用火种、抽烟等,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n9、乙方要及时清理绿地内的垃圾,保持绿地内及植被上无垃圾。
\n10、乙方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枯死木,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补植。
\n11、加强树木管护,禁止攀树折枝、毁坏树木,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n12、因政府或公共建设的需要,占用绿地、在绿地内施工的应验证持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发的许可证后,方可允许施工,并加强监督。
\n13、由于乙方工作(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n1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做好管护工作,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森林病虫害防治不到位导致树木大面积死亡( 亩以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管护总价 %的罚款,并将乙方单位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工程。
\n15、每半年对各标段养护管理进行考核,并对养护不合格项目提出口头警告或实施经济处罚。
\n16、乙方需以书面形式于每年度末针对成活保存率、防火工作、养护过程中病虫害情况、工人的聘用以书面形式汇报。
\n第五条 违约责任
\n1、乙方养护达不到利通区自然资源局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及技术要点或甲方要求的,造成利通区级、市级甚至自治区级领导或组织通报甲方或批评甲方的,甲方有权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在整改期限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或单位进行整改,产生费用的从乙方管护经费内扣除且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是整改费用的2倍。类似情况年内连续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n2、年度考核时,养护树木成活保存率高于 %的,由甲方负责提供苗木,乙方补植;成活保存率低于 %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全额退回年度养护费用或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养护费用。
\n第六条 付款方式
\n本养护工程期限 年,养护中标价 (3年养护费用),本项目按项目进度付款,其中22%的管护费转入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78%转入合同约定的基本账户。
\n第七条 附则
\n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须认可。
\n3、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n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n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n地址:利通区富平街古城镇政府 地址: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n电话:0953-2135369 电话:
\n传真:0953-2135369 传真:
\n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利通支行 开户银行:
\n帐号:25020141100001176 帐号:
\n年 月 日 年 月 日
\n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n(封 面)
\n投 标 文 件
\n项目名称:
\n供 应 商:(盖章)
\n 年 月 日
\n目录
\n一、投标函………………………………………………(页数)
\n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n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n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n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n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n一、投标函
\n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n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n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项目投标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年,三年共 元 )(大写) 元/年,三年共 元 。
\n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n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n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n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n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n投标人: (盖公章)
\n地址:
\n电话: 传真:
\n电子邮件: 邮编: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n日期:
\n二.开标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投标有效期\n | \n |
\n是否折扣\n | \n \n |
\n服务期限\n | \n年\n |
\n投标价格\n | \n人民币小写(元)(报一年的价格):\n |
\n投标价格\n | \n人民币大写(报一年的价格):\n |
\n备 注\n | \n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n |
投标人: (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n年 月 日
\n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单价\n | \n数量\n | \n总价(元)\n | \n服务期\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 | \n |
投标人: (盖章)
\n年 月 日
\n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 名称\n | \n招标文件规定\n | \n投标文件响应情况\n | \n偏离\n情况\n |
\n序号\n | \n服务 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服务内容\n | \n偏离\n情况\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投标人: (盖章)
\n年 月 日
\n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n(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n六、资格证明文件
\n(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n(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n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投标人(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n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n联系电话:
\n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n身份证号:
\n联系电话:
\n详细通讯地址:
\n邮 政 编 码 :
\n传真:
\n电话:
\n(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n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n(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n资格承诺函
\n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n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n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n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n日期:
\n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n(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n资格承诺函
\n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n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n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n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n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n日期:
\n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n(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n资格承诺函
\n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n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n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n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n日期:
\n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n(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n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盖章)
\n日 期:
\n监狱企业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n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盖章)
\n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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