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省道204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凤镇段施工204LSHF-SG1标段招标公告289998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08 18:00:01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省道204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凤镇段 施工204LSHF-SG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30927510029725853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204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凤镇段 已由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以溧审批投许〔2023〕53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204LSHF-SG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施工204LSHF-SG1标段
(1)项目概况 省道204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洪蓝街道-和凤镇段),北起洪张线,南至双电线,全长约22公里。本招标项目和凤段为:洪蓝、和凤界--双电线,桩号范围为K10+300~K22+300,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路面宽9米。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省道204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凤镇段设计范围内的道口归并,沿线路灯升级改造、增设信号灯和监控设施、公交站台改造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 预计自2023年11月0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56日历天(工期以实际开工、交工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中任一项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要求: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已完公路工程的施工; ②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另一方)承接过已完道路或公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注:企业业绩时间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填报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时间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4中填报的任职结束时间为准) (3)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08 18:00  至  2023-10-13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30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因此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需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或更新。 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双牌石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25-57461986
招标代理: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25-83194237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http://180.101.236.34:15194\upload\attachment\temp\36d60a85-a628-431d-b91e-f9c9c4e581d1.pdf>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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