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跨境监管中心及智能卡口软件信息系统维保合同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5万元
中标公司珠海宏桥高科技有限公司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跨境监管中心及智能卡口软件信息系统维保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F20190916008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珠海宏桥高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跨境监管中心及智能卡口软件信息系统维保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20190916008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跨境监管中心及智能卡口软件信息系统维保 软件运维服务 由有海关监管区领域经验的、专业的服务商来提供运维服务,以保障金霞跨境监管中心辅助系统、卡口系统、分拣线接口等软件的顺畅运行,为金霞跨境监管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专业化咨询。 3 495000
 合计金额小写: 495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辅助管理系统

为推进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中心辅助管理系统,与海关总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平台(一期)”进行对接,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的便捷通关。

126000.00

3

378000.00

三年

2

分拣线系统接口

最初是支持总署跨境出口平台(一期)数据,然后支持跨境进口平台数据,后面陆续对接总署跨境出口统一版和进口统一版平台。

13000.00

3

39000.00

三年

3

智能卡口数据接口

最初配套辅助管理系统建设了智能卡口系统(接入的海关电子口岸专网),后面为了支持港澳直通车,进行了跨境快速通关智能卡口改造,整个卡口接入海关运行网,智能卡口数据接口直连总署智能卡口。

13000.00

3

39000.00

三年

4

理货扫描

对现有的理货扫描继续提供系统运维服务。后续根据海关监管要求进行升级及培训服务。

13000.00

3

39000.00

三年

合计

165000.00

3

495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1-08 —— 2022-11-07

3.2 履行地点: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交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年维护费用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在合同期第一年维护期满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的维保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二年参照第一年支付比例。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二年参照第一年支付比例。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三年参照第一年支付比例。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第三年参照第一年支付比例。,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香洲支行(珠海宏桥高科技有限公司:44400009101800074553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做好软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甲方须对软件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及妥善保管。

6.2 甲方须及时安装乙方所提供的软件补丁和升级,乙方不承担因未及时安装而导致问题的责任。

6.3 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来电提供实时响应、对电子邮件、在线客服、传真等方式提出的服务请求将在8个工作小时内给与响应。

6.4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交服务记录,甲方检查服务内容和结果,服务记录由甲方签名确认后由双方存档。

6.5 乙方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的使用指导、问题解答、故障处理与技术支持服务。如超过本协议的系统功能范围或服务范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6 未经双方授权人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任何数据和作任何商业用途。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31号 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D2-1层
法定代理人: 陈洲 法定代理人: BAN LOR
委托代理人: 谷向阳 委托代理人: 蒋师
电话: 0731-88482002 电话: 0756-3395666
传真: 0731-88482010 传真: 0756-339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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