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湖西岸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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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823001G03 | ||||||||||||||||||||||||||||||||||||||||||||||
招标内容: | |||||||||||||||||||||||||||||||||||||||||||||||
衡水湖西岸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湖西岸加固工程已由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湖西岸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滨审投资审字(2024)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达资金和统筹区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下达资金80%、统筹区本级资金20%,招标人为衡水滨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衡水湖西岸加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1.2建设地点:衡水滨湖新区衡水湖东湖西堤;
2.1.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对衡水湖东湖西堤进行堤身加固,加固方式采用波浪桩+土方填筑型式,恢复加固总长8.5km。主要包括建设加固平台8.5km,平台宽度为3.5-4m。建设生态护坡19040m2,波浪桩63750m,预埋混凝土管道680根及相关配套设施;
2.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质疑的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联系部门:招标人:衡水滨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博、0318-206591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0318-21002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电话:0318-2065919 电子邮箱:bhqglc@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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