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生产设备密封及废气收集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生产设备密封及废气收集改造服务采购,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改善生产车间环境,消除废气外逸风险,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拟开展强化生产设备密封及废气收集改造工作,采用骨架+耐力板的方式,将一楼车间带式干燥机检修门一侧及两端、小废水池密封。并在密封区间铺设废气收集管道,将新增密封区域废气与干泥料仓处废气接入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2比选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供货(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3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密封板房 |
阳光板δ=3mm |
不锈钢骨架+聚碳酸酯PC阳光板 |
730 |
平方米 |
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图纸及材料清单,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2 |
玻璃钢风管 |
1100*1100*8 |
有机玻璃钢 |
30 |
米 |
预估2.5米一段(含两端法兰),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3 |
玻璃钢风管 |
Φ800*5 |
有机玻璃钢 |
10 |
米 |
预估两米一段,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4 |
玻璃钢风管 |
Φ600X5 |
有机玻璃钢 |
13 |
米 |
预估两米一段,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5 |
玻璃钢风管 |
Φ200X4 |
有机玻璃钢 |
54 |
米 |
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6 |
玻璃钢风管 |
Φ400X5 |
有机玻璃钢 |
82 |
米 |
预估两米一段,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7 |
玻璃钢异径直接 |
φ600变φ200 |
有机玻璃钢 |
3 |
个 |
含两端法兰,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8 |
玻璃钢弯头 |
φ600 |
有机玻璃钢 |
1 |
个 |
含两端法兰,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9 |
玻璃钢异径直接 |
φ600变φ800 |
有机玻璃钢 |
1 |
个 |
1.4米,含两端法兰,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10 |
玻璃钢异径直接 |
φ800变φ1000 |
有机玻璃钢 |
1 |
个 |
2.5米 ,含两端法兰,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11 |
玻璃钢弯头 |
Φ800 |
有机玻璃钢 |
2 |
个 |
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12 |
玻璃钢弯头 |
Φ200 |
有机玻璃钢 |
12 |
个 |
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13 |
玻璃钢弯头 |
1000*1200*8 |
有机玻璃钢 |
1 |
个 |
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14 |
玻璃钢弯头 |
φ800 |
有机玻璃钢 |
1 |
个 |
含主材、辅材及安装 |
供货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数量为暂估量,据实结算)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提供技术指导等伴随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为保证改造项目顺利完成,投标人应到现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工作时间内),联系人:余燕,联系电话:18523602758。(提供经比选人盖章的踏勘证明,并将此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3.3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以来单个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或设施类安装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按以下服务要求进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4.1投标人应确保项目施工改造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全过程安全作业;
3.4.2涉及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作业的应确保相关操作人员拥有相关操作资质,不得无证作业;
3.4.3投标人应保证材料及安装质量,若1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比选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处理或更换;
3.4.4项目改造及安装过程不得影响比选人的正常生产运行;
3.4.5中标人在改造及安装过程中不得违反比选人的相关制度,应服从比选人工作人员的监管,比选人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3.5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的由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若中标候选人在过去参加重庆水务集团下属或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况的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提供承诺书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7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2年7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03194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3-679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