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罗山县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合同备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包方(甲方) : 罗山县宝鑫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言
设计方(乙方)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罗山
分公司
甲方委托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对罗山县 乡村振兴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X-XCZX-01) 以公开招标形式进 行采购,确定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罗山分公司 (乙方)为本项目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 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第 一 条规划设计内容
甲方委乙方编制罗山具乡村振兴规划项目。
具体规划编制内容如下:
(一)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灵山镇、铁铺镇)相关规划包括:
(1)示范引领区建设总体规划;
(2)示范引领区镇区建设规划;
(3)灵山镇、铁铺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4)示范区14个村庄规划,包括:董桥村、灵山居委会、
大马村、祁堂村、张楼村、长山村、高寨村、九里村、文庙村、耿楼
村、易棚村、铁铺村、何家冲村、青蓬村;
(5)以上14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二)全县14个示范片区内30个村庄规划包括:
(1) 14个示范片区内30个村庄规划,包括:高道村、熊 林村、天湖村、青山村、肖贩村、天桥村、肖庄村、钓鱼台村、 杨柳村、徐寨村、六里村、双店村、十里塘社区、北杨店村、吴 老湾村、胡大塘村、赵山村、张老店村、李楼村、鲁堂村、小河 村、前锋村、平天村、春秋村、泗淮村、田堰村、郑堂村、孙岗
村、高冲村、朱岗村。
(2)以上30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工作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河南省或上级主
管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二条具体技术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导则、指南、技
术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罗山县乡村振兴规划成果需通过信阳市组织审查。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的资料
以乙方出具的基础资料收集单为准。甲方应同乙方提供本单位的 基础资料,并协助乙方向县内其他单位搜集所需资料。乙方协助甲方
检查、校核各单位资料准确性、详细性。
第四条乙方应提供的规划成果
(一)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说明。
(二)纸质文件各六套。无加密电子文件一套。
第五条计划进度及交付成果日期
项目总体进度分为三个阶段。共计180个日历天。
( 一 )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4月)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
度;建立专家咨询库,组建规划编制技术团队。
2.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并分析罗山县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相关
经济社会发展等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各部门相关发展设想。
3.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方案。完成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
指导思想、编制原则、技术路线、主要任务和内容、方案论证、成果
形式与要求等。
(二)规划编制阶段 一 (2023年4月)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灵山镇、铁铺镇)相关规划。具体
包括示范引领区建设总体规划,示范引领区镇区建设规划,灵山
镇、铁铺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及示范引领区14个(董桥村等)
村庄规划,同时完成14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三)规划编制阶段二(2023年5月-2023年6月)
完成全县14个示范片区内30个(高道村等)村庄规划,同时完
成30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注:本工作时间安排为拟定时间。若因河南省或上级部门有关政
策产生变化及甲方组织方案汇报、评审时间推迟等原因造成延误,可
根据项目推动和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设计方(乙方)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罗山
分公司
甲方委托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对罗山县 乡村振兴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X-XCZX-01) 以公开招标形式进 行采购,确定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罗山分公司 (乙方)为本项目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 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第 一 条规划设计内容
甲方委乙方编制罗山具乡村振兴规划项目。
具体规划编制内容如下:
(一)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灵山镇、铁铺镇)相关规划包括:
(1)示范引领区建设总体规划;
(2)示范引领区镇区建设规划;
(3)灵山镇、铁铺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4)示范区14个村庄规划,包括:董桥村、灵山居委会、
大马村、祁堂村、张楼村、长山村、高寨村、九里村、文庙村、耿楼
村、易棚村、铁铺村、何家冲村、青蓬村;
(5)以上14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二)全县14个示范片区内30个村庄规划包括:
(1) 14个示范片区内30个村庄规划,包括:高道村、熊 林村、天湖村、青山村、肖贩村、天桥村、肖庄村、钓鱼台村、 杨柳村、徐寨村、六里村、双店村、十里塘社区、北杨店村、吴 老湾村、胡大塘村、赵山村、张老店村、李楼村、鲁堂村、小河 村、前锋村、平天村、春秋村、泗淮村、田堰村、郑堂村、孙岗
村、高冲村、朱岗村。
(2)以上30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工作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河南省或上级主
管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二条具体技术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导则、指南、技
术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罗山县乡村振兴规划成果需通过信阳市组织审查。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的资料
以乙方出具的基础资料收集单为准。甲方应同乙方提供本单位的 基础资料,并协助乙方向县内其他单位搜集所需资料。乙方协助甲方
检查、校核各单位资料准确性、详细性。
第四条乙方应提供的规划成果
(一)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说明。
(二)纸质文件各六套。无加密电子文件一套。
第五条计划进度及交付成果日期
项目总体进度分为三个阶段。共计180个日历天。
( 一 )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4月)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
度;建立专家咨询库,组建规划编制技术团队。
2.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并分析罗山县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相关
经济社会发展等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各部门相关发展设想。
3.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方案。完成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
指导思想、编制原则、技术路线、主要任务和内容、方案论证、成果
形式与要求等。
(二)规划编制阶段 一 (2023年4月)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区(灵山镇、铁铺镇)相关规划。具体
包括示范引领区建设总体规划,示范引领区镇区建设规划,灵山
镇、铁铺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及示范引领区14个(董桥村等)
村庄规划,同时完成14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三)规划编制阶段二(2023年5月-2023年6月)
完成全县14个示范片区内30个(高道村等)村庄规划,同时完
成30个村庄地形图测绘。
注:本工作时间安排为拟定时间。若因河南省或上级部门有关政
策产生变化及甲方组织方案汇报、评审时间推迟等原因造成延误,可
根据项目推动和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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