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第一批融资资产评估服务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段先生0831-5693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2025年第一批融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名称)
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2025年第一批融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融资资产评估服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初步梳理20项资产,价值约57.02亿元(项目未来收益权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其中股权资产3项,价值约458万元;在建工程12项,价值约28.06亿元;项目未来收益权5项,价值约28.88亿元。
(四)服务期限:中选后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整体评估报告及专项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中选后5日内出具两个急需的在建工程专项评估报告,并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报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的整体评估报告出具。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拟评估资产出具整体评估报告1个,并在每次需提供反担保物资产评估报告时,根据最新报告期出具专项评估报告预计10个。每个专项评估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5日,评估金额不得低于账面价值或前次评估金额。
(六)最高限价总价:预计36万元(含税),其中整体评估报告19万元、专项评估报告预计17万元,专项评估报告预计10个,专项评估报告单价限价为1.7万元/个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合法设立的分公司,具有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资产评估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1项目负责人1名: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1128日至2024年124日9: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元/套,招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招参选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即标书费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不同项目之间账号不同)。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招选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4.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下载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开选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611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3楼3-9会议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现场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参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1.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适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
2.未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参选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5.参选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
注:参选人须按以上(1)(2)条要求单独提供资料(按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的模板提供)作为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时的核查资料,但该资料不参与评审且不需要密封。
、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831-569306618483109205
电子邮箱:390949204@qq.com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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