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3000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商务要求和评分办法

更正内容:

  • 一、原: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商务要求:

2、服务地点:

2.1供应商设立的号牌制作中心、号牌制作点及配送至各号牌发放点。

更正为: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商务要求:

2、服务地点:

2.1供应商设立的号牌制作点及配送至各号牌发放点。

二、原:采购文件  第八章  评审方法(详见附件1)

更正为:采购文件  第八章  评审方法(详见附件2)

三、其余不变

附件1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报价10%

(主要评分因素)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100

/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服务要求32%(主要评分因素)

32分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2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条款(10条)负偏离一项扣1.04分,一般条款(108条),负偏离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履约能力7%(主要评分因素)

7分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最短时间内在攀枝花境内建立制作中心及制作点并投产,承诺建立投产时间7天内(含7天)得7分;承诺建立投产时间11天内(含11天)得5分;承诺建立投产时间15天内(含15天)的得3分;超出15天的不得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对承诺内容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服务方案45%

45分

  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方案;(2)产品质量保障方案;(3)质保期内的质量承诺;(4)保密承诺;(5)制作人员培训计划;(6)配送计划及实施;(7)人员配备安排;(8)服务承诺及措施;(9)突发紧急情况处理方案等,方案体现以上9项内容的得45 分;以上方案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素的扣 5 分;内容要素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5

业绩4%

4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2019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6

环保污染控制2%

2分

供应商在号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及员工职业健康防护采取以下有利措施:小型汽车号牌已稳定使用自动擦牌机生产,提高擦牌效率,对环境污染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供应商已有自动擦牌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成交后购置并使用自动擦牌机的承诺函。

/

共同评分因素

附件2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报价10%

(主要评分因素)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100

/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服务要求32%(主要评分因素)

32分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2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条款(10条)负偏离一项扣1.04分,一般条款(108条),负偏离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履约能力7%(主要评分因素)

7分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最短时间内在攀枝花境内建立制作点并投产,承诺建立投产时间7天内(含7天)得7分;承诺建立投产时间11天内(含11天)得5分;承诺建立投产时间15天内(含15天)的得3分;超出15天的不得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对承诺内容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技术类评分因素

4

服务方案45%

45分

  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方案;(2)产品质量保障方案;(3)质保期内的质量承诺;(4)保密承诺;(5)制作人员培训计划;(6)配送计划及实施;(7)人员配备安排;(8)服务承诺及措施;(9)突发紧急情况处理方案等,方案体现以上9项内容的得45 分;以上方案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素的扣 5 分;内容要素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指: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5

业绩4%

4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2019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6

环保污染控制2%

2分

供应商在号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及员工职业健康防护采取以下有利措施:小型汽车号牌已稳定使用自动擦牌机生产,提高擦牌效率,对环境污染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供应商已有自动擦牌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成交后购置并使用自动擦牌机的承诺函。

/

共同评分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编号:51040023210200000887[2023]00353

采购品目: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最高限价:254万元,该项目供应商报价统一报综合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2%。
各品目单价现价:小型汽车号牌:47元/副;大型汽车号牌:49元/副;新能源汽车号牌:60元/副;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23元/块;教练汽车号牌:48元/副;挂车号牌:30元/块;低速车号牌:31元/副;非机动车车牌:7元/块;固封装置:2.50元/副。

投诉受理单位: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74号

联系方式:0812-333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 号

联系方式:15196517658、0812-555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196517658、0812-5556733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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