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静配中心洁净环境检测服务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1.3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000045586078724123003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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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静配中心洁净环境检测服务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检测服务项目:依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的要求(详见附件1)对静配中心的环境进行检测,获取洁净环境检测数据,出具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悬浮粒子、沉降菌、温度、相对湿度、噪声、照度、换气次数、压差”等,其中“压差”的测定基准点应为同一非洁净区。 2.检测服务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在提供第1次检测服务后,我院静配中心的洁净环境检测数据不符合附件1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需要提供第2次检测服务。如果第1次检测服务后,我院静配中心的洁净环境检测数据符合附件1要求,那么该检验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第2次检测服务。 (2)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报告符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其报告封面有“ILAC-MRA”、“CNAS”或“CMA”标志。报告应列明“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地址”、“检验依据和方法”、“评价依据”和检测项目等。 (3)签订合同后接医院通知7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 (4)检测完成后7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20-86417983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3,3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并提供相应证明;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具备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提供相应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服务时限说明 | 签订合同后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检测完成后7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 ||
服务金额 | 低于或等于13,300元 | ||
金额说明 | 无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5-01-03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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