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天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8.1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f2020042200132
预算金额85.52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丹蕾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00422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天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00422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查报告、施工记录等技术文件编制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实施,检测方案应经济合理,符合需现行建筑基桩设计规范和验收要求。 2、基桩检测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者校准的有效期内,基桩检测前,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1 855210
 合计金额小写: 85521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伍万伍仟贰佰壹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检测项目

检测数量

包干单价

小计

1

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型(动测)

检测数量为成桩数的100%。

50元/根

50元/根*1515根

=75750元

2

检测桩身完整性、混凝土强度、检查桩长和桩底藕合情况(抽芯)

检测数量为成桩数的10%,每根暂估12米。

155元/米

155元/米*1818米=281790元

3

单桩抗压静载试验

检测数量不少于同一条件基分项工程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30元/吨

10650吨*30元/吨=319500元

4

单桩抗拔静载试验

检测数量不少于同一条件基分项工程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24元/吨

1460吨*24元/吨=35040元

合 计:柒拾壹万贰仟零捌拾圆整(¥:71208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20 —— 2021-04-1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自行组织检测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持证人员。

2、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验收要求、检测试验频率进行检测试验,并对检测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自行负责检测试验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甲方不承担本项目任何安全事故赔偿责任。

4、在本合同签订起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完成合同约定的检测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检测成果数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552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由于现场检测工程数量有所减少,由原中标金额855210元修改为712080元。甲方支付712080元时为100%全额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90100700902491975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或行业规范完成甲方委托的所有检测项目、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发真实性。具体标准或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关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事项的通知》(天财发[2017]28号);

5、天悦和苑二期施工图设计文件、详勘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检测内容后7日内须出具书面质量检测报告并提交甲方,质量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责

1、组织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现场检测提供必要的条件。

2、提供《结构施工图》、《建筑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设计平面布置图、单桩结构设计及承载力表》等图纸和成桩类型及成桩记录等施工资料(借用)。

3、做好需检测基桩的桩头清理工作和为其他各项检测提供必需的条件。

4、积极配合乙方检测人员做好现场检测工作。

5、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乙方权责

1、负责上门收样,负责安装检测设备,按甲方、设计、质监或监理部门指定的部位或构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湖南省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认真整理好测试资料,编制检测报告,保证检测质量。

2、设备、人员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自负。

3、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场,进行各阶段的检测,测试完毕后,10天内出具有法定效力的正式检测报告一式 份。

4、负责对检测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5、乙方应确保所有检测报告都能满足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并保证不影响工程竣工验收,否则应采取重新检验或补充检验等措施直至全部合格,并对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天心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8号
法定代理人: 张勇刚 法定代理人: 周伟
委托代理人: 任丹蕾 委托代理人: 喻进辉
电话: 0731-81829523 电话: 0731-85155605
传真: 0731-81829523 传真: 0731-85719810

附件列表
  1. 天悦和苑二期桩基检测合同.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2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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