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8385]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岩土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管理业务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建筑内部平面功能调整天棚等饰面翻新外立面翻新机电设备设施更换项目统筹管理本工程设计货物施工建设投资控制工程竣工验收有效统筹管理建设管理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前期准备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实施过程监理工程收尾阶段城建档案整改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配合决算工程质量保修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工程造价控制造价审核建筑安装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技术改造整体改造工程电子签名分有店服务务酒店服务广州大厦酒项且管理招标管理工程移交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建筑构配件施工图审查安全员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知识产权勘察设计环保进行控制信息进行管理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方法设计方案论证会议综合协调咨询管理正常服务附加服务额外服务文物古迹地质研究遗迹化石钱币物品安排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建设方案场地工程技术资料项目建设依据文件资金计划表消防防雷水电园林绿化市政审批程序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用地许可施工许可报建手续飞行检查考核安全文明施工照管维修施工现场工程保修项目维护项目管理服务施工图变更施工签证设计变更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说明书协议运营调试项目移交方案项目结算甩项工程零星工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建筑材料设备复试施工方案优化监理架构安全监理测量放线施工测量工程材料设备第三方检测变形监测测绘复测坐标高程控制点放样基准点高程基准点控制网旁站监理检查中全面应用越秀地产工程数字平台工序检查验收成本实测实量项目监理室内二次装修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特种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造价问题的协调会议巡场检查机电安装给排水泛光园建工序交接临设垂直运输放线定位进场交底路灯煤气电信使用功能进行专项质量检查验收各项验收监督管理使实体工程各专项验收竣工资料的整理隐蔽工程混凝土浇筑见证取样监理资料工程造价咨询驻场服务技术经济资料图纸发放签收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工程分包劳务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高档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对标项目成本资料文件编制预算审核报告文件经济文件的评审经济文件格式技术文件格式答疑会纪要按甲方意见修改上述文件定稿发标踏勘现场招标答疑项目经理面试限价通知标书签收开标报价算术复核投标样板评审标后分析澄清会电子档整理归档工程图纸会审工程量清单计算式底稿造价软件版计量计价确价商务交底文件交底会交底资料签收归档招标资料原件封图工程分析技术经济性最终确定的方案合理的数据支撑意见预算回复单变更签证进度款付款商务索赔等分类做好资料收集定期与承包商核对施工图审核工程量核对指标分析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图差流程完成暂转固图纸的封存招标计划管理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第三方责任无效成本各专业合同履约情况检查商务纠纷条款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注意是否按图施工成本巡场专业咨询修改意见变更管理施工范围施工界面变更调整补充条款整理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签证变更台帐以函件形式催告承包商及时完成签证变更预算的申报签证指令及其预算审核资料专业顾问工程总结算报告项目竣工综合分析报告项目进行后评估二次改造工程造价后评价报告施工图纸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8385
预算金额1824.69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晓新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池工020-83189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 | JG2022-18385 |
招标单位 |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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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14: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14: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14: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30 0:00:00 | 2023-01-01 14: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1-19 14:15:00 | 2023-01-19 14:30:00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1-19 14:30:00 | 2023-01-19 15:30:00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1-19 14:30:00 | 2023-01-19 15: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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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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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2-1838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时0分~2023年1月19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24.6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监理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造价咨询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3.6 其他要求: 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②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 14时30分 - 2023年1月19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时0分 - 2023年1月19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 14时15分 - 2023年1月19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晓新
- 代理联系人:池工
- 联系方式:020-83189888
- 代理联系方式:1562629623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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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pdf【招标公告】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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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厦投资备案证-盖章版.pdf广州大厦投资备案证-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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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厦投资项目代码-盖章版.pdf广州大厦投资项目代码-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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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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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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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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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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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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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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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证明.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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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doc【招标公告】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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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doc【招标文件】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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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挂网.doc【合同】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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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pdf【招标文件】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挂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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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12290011-20221229151106.GZZB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大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
日期:2Oz2年12月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104-04-02-7822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大
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大
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
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
理、造价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北京路374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489平方米,建筑面积
56590.9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5层。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内部平面功能调整;地面、墙
面、天棚等饰面翻新;外立面翻新;机电设备设施更换等改造。
2.1.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5281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36403.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
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
中有关手续的报审工作。从项目立项完成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
项目统筹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工程、货物、服务的所有招标管理工作,施工
建设管理工作,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
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
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前期准备(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
电等)、工程实施过程监理、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
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配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
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
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等
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工作。
2.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824.69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3工作目标:
(1)总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按
两年考虑)结束之日止。
(2)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
人数为零。
(4)投资控制目标:动态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
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项目各阶段的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
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不超过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版目标成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
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
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工程监理
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
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
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
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香港企业满足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的,须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备案,备案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对应的监
理、造价咨询资格要求,且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条款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项目
管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
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
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
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监理负责人与项目总负
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
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的香港专业人士。造价咨询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
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
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
且在有效期内。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
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监
理、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
人士担任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
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负责本项目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
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
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
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
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格式规
定签字、盖章即可。
3.6其他要求:
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
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广
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
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②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
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
受本条限制)。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
(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不包含
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
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
19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人员组
成配备要求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
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
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2.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
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9日14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4
时15分至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
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
开标室。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
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
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ygcg.gzggzy.cn/)等媒介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联系人:陈晓新电话:1501676289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工、王工,联系电话:020-85530825/156262962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联系人:陈晓新电话:150167628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020-28866213
电话: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如有疑 |
问请致电28866030。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造价服
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
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造价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
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
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
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
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
2 | 工程部经理 | |||
3 | 土建改造(兼装修管理)岗 | |||
4 | 机电管理岗 | |||
5 | 安全管理岗 | |||
6 | 成本管理岗 | |||
7 | 报建报批岗 | |||
监理团队人员 | 监理团队人员 | 监理团队人员 | 监理团队人员 | |
8 | 总监理工程师 | |||
9 | 土建工程师 | |||
10 | 装修工程师1 | |||
11 | 装修工程师2 | |||
12 | 机电工程师 | |||
13 | 监理员1 | |||
14 | 监理员2 | |||
15 | 安全员 | |||
16 | 资料员 | |||
造价团队人员 | 造价团队人员 | 造价团队人员 | 造价团队人员 | |
17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18 | 造价工程师(土建兼装修) | |||
19 | 造价工程师(机电) | |||
… |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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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价70
全
日T年号
(全价
全价722..元9
全价中
0052844
广东省投资顶目代码
项目代码;22oiuoo1o4ˉ04ˉ02冖782293
∷∷ⅡⅡ∷∷取∷目名称: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
∷∷申核备类型:
项目类型:
行业类型:
建设地点:
项目单位:
统-社会信用代码:
簪嘹
菇Ⅰ
∷∷Ⅱ∷ⅡI∷∷∷¨寺催
个个荠取自吊谵奎滏姜托`办理投资项匡
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讠
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
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
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
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顼目开ェ煎亻顼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
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惠∴顼白诿土盗
说明:
1,通过平台苜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f可查询顼目赋码进度f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
度;
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
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2211-440104-04-02-782293
审核备类型:备案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类型:技术改造项目
行业类型:旅游饭店【H6110】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北京路374号
项目单位: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7807Y
监管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守信承诺
县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且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
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
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
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
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
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台
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事项目竣工验
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广东省投资项目
说明:
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
度;
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
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石马:914茌0106231274498Y,电话:020-85530825。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大厦整体改
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文件及相
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
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
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1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
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
担。
特此委托。
广州大厦酒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106231274498Y,电话:020-85530825。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大厦整体改
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文件及相
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
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
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A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
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
担。
特此委托。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
我单位拟实施招标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
己收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说明。
Κ邗鼷务磁
广州大厦酒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实施招标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
且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
已收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说明。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招标代理委托书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己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工作,现委托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事宜。请受托单位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其他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另行协商。
特此委托。
广州大厦酒
~/^。哆
。1∶Lp1os、心
招标代理委托书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工作,现委托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事宜。请受托单位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其他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另行协商。
特此委托。
分有
店服务务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白
010300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管理、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
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各法定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
资信评分项J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广州大厦酒店服,公章)
月日
旮里多
广州大厦酒店服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管理、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
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
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年12月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我单位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池静平、王睦智作为本项
(项
目招标的授权代表,办理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全过程相关手续。
本授权代表证明书自盖章之日生效,特此证明。
广州大厦酒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我单位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池静平、王睦智作为本项
目招标的授权代表,办理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
且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全过程相关手续。
本授权代表证明书自盖章之日生效,特此证明。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批准,我单位负责组织建设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的立项工作己完成,建设资金来源
己落实,己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委
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给予办理有关
招标手续。
此致。
广州大厦酒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批准,我单位负责组织建设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的立项工作已完成,建设资金来源
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委
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给予办理有关
招标手续。
此致。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叫们10⒋∝-Oz-782293)
(项目
批准,我单位拟招标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该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工程实施的资金己按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证明。
广州大厦酒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104-04-02-782293)
批准,我单位拟招标的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该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工程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证明。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月日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104-04-02-7822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2.2.2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5281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403.00万元。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489平方米,建筑面积56590.9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5层。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内部平面功能调整;地面、墙面、天棚等饰面翻新;外立面翻新;机电设备设施更换等改造。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北京路374号。
(2)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总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按两年考虑)结束之日止。2.3工作目标: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824.69万元。(1)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关手续的报审工作。从项目立项完成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统筹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工程、货物、服务的所有招标管理工作,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2)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前期准备(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工程实施过程监理、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配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等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工作。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资控制目标:动态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项目各阶段的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不超过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版目标成本。(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监理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香港企业满足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备案,备案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对应的监理、造价咨询资格要求,且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条款的相关证明文件。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3.4.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造价咨询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②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3.6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4.2.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3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4时15分至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等媒介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联系人:池工、王工联系电话:020-85530825/15626296230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晓新电话:15016762898
附件一: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如有疑问请致电28866030。电话: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地址:020-2886621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晓新电话:15016762898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造价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造价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造价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造价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附件二: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方:(盖章)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附件三:签订日期:年月日……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
2 | 工程部经理 | |||
3 | 土建改造(兼装修管理)岗 | |||
4 | 机电管理岗 | |||
5 | 安全管理岗 | |||
6 | 成本管理岗 | |||
7 | 报建报批岗 | |||
监理团队人员 | ||||
8 | 总监理工程师 | |||
9 | 土建工程师 | |||
10 | 装修工程师1 | |||
11 | 装修工程师2 | |||
12 | 机电工程师 | |||
13 | 监理员1 | |||
14 | 监理员2 | |||
15 | 安全员 | |||
16 | 资料员 | |||
造价团队人员 | ||||
17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18 | 造价工程师(土建兼装修) | |||
19 | 造价工程师(机电) | |||
… |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重要提示: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本招标文件所指的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1.总则-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一卷-3-目录
7.合同授予-22-6.评标-22-5.开标-20-4.投标-19-3.投标文件-16-2.招标文件-15-
1.评标办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1-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5-8.纪律和监督-24-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5-第二卷-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4.定标程序-36-3.评标程序-35-2.评审标准-3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七章定标文件-5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联 系 人:陈晓新电 话:1501676289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联 系 人:池工、王工联系电话:020-85530825/1562629623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约30个月(以合同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年 月 日 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或补充公告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或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各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824.69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3.提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如投标人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子保函服务相关事宜的说明》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fwznbszycwxg/857020.jhtml。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4.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证明材料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5.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证明材料包括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附件1)。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以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6.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附件2)。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7.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缴纳即可。□不要求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财务状况、业绩等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投标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年 / 月 / 日至今(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4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 /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 |
3.5.7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对应格式的正文及落款中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3.投标文件其余部分格式与内容的正文与落款,“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4.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所有投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包括单位电子印章)即可,单位电子印章与单位公章有同等效力。5.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A) |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的情况)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2(B)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定标文件。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4.2.4(A) |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 |
4.2.5(A)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4.3.2(A)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4)(A) | 开标程序 | / |
5.2(5)(A) | 开标程序 | /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 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7.4 | 定标 | (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票决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分结果或票数及理由、中标人等内容。(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价款(人民币) 10 %的履约银行保函。□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递交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光盘备用①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含定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②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②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③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其他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日程安排: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3)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评分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单项得分为零。(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具体标准详见交易中心相关指引。(5)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进行支付。(6)《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7)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
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其他资料。(7)定标辅助文件;(6)资格审查资料;(5)服务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
(3)资信因素:包括业绩、奖项、财务指标及第三方信用评价等;(2)方案因素:包括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先进性;(1)价格因素: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横向比较,结合类似工程历史造价数据、市场价等,评判履约风险。3.1.4定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定标因素的内容自行编制,必须编制目录及页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注:定标文件可以引用投标文件内容(4)团队因素: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担保: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
(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3.4.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确定存在下列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委托人出具的完工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应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3.5.9满足招标公告第3.4项和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附身份证、毕业证(以最高学历为准)、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资格证(如有)及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书、报价书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B)(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6)开标结束。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在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工作后,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结果,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为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致合格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致所有入围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
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机器码是否与其它投标人相同 | 投标文件光盘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导出的为准。年月日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2.1.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注:或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格式。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
注:或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件四: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格式为准)附件五:中标通知书注:或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评标办法2.若通过形式评审或资格评审或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注:1.如对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名的,则通过评审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参考资料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并排序,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投标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排名时,票数相同的再进行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或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二、三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②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投标登记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定标评审因素 | 定标评审内容(针对优点、存在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要点及相关澄清事项进行定性评审) |
资信因素 | 类似工程业绩 | 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建筑面积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载明的为准。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五项。 |
资信因素 | 企业获奖情况 | 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企业市级或以上获奖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国家级奖项是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省级奖是指省优良样板工程、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质工程结构奖等建筑工程质量或安全奖,市级奖是指市优良样板工程、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等建筑工程质量或安全奖。 |
资信因素 | 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进行横向比较。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键页等。 |
方案因素 | 监理方案 | 【优】监理工作方案完整,监理工作方案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监理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监理组织协调目标、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合理化建议等内容。【良】监理工作方案较完整,监理工作方案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监理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监理组织协调目标、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合理化建议等内容不够全面。【差】监理工作方案不完整,监理工作方案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监理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监理组织协调目标、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合理化建议等内容不符合。 |
团队因素 | 【优】投标人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较齐全,人员技术水平较高,监理团队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数量占团队50%(含)以上。【良】投标人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人员技术水平基本符合,监理团队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数量占团队30%-50%(不含)。【差】投标人管理人员、职称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全,人员技术水平一般,监理团队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数量占团队0%-30%(含)。注:提供近1个月(2022年11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连续购买的社保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或等于3家,则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定标阶段。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对初步评审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详细评审(5)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投标报价评分以投标人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计算。(3)当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原投标报价,中标价按修正后的报价执行;当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原投标报价,中标价按原报价执行。
4.定标程序3.4.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全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作为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定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定标委员会是否按既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定标方法及定标过程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形。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4.2监督小组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由招标人邀请外单位人员担任,除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外,定标委员会成员需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选定中标人:4.1定标委员会
(2)定标参考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1)定标工作开始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或其他进行投票排名并撰写评语,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4.5.1定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定标方法如下:4.5定标规则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
4)团队因素: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施工图审查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3)资信因素:包括业绩、奖项、财务指标及第三方信用评价等;2)方案因素:包括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先进性;1)价格因素: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横向比较,结合类似工程历史造价数据、市场价等,评判履约风险。定标因素主要包括:(3)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参考资料、定标因素的相对标准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4.5.4因异议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重新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不被票决确定为中标人。4.5.2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分结果或票数及理由、中标人等内容。(7)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后即解散,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私自带离。(6)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后,撰写、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5)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应重新招标。(4)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并排序(记名投标+撰写评语),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投标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排名时,票数相同的再进行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选票格式及票决方式详见本章附件1、2。
正式投票规则:项目名称:定标选票附件1:定标选票4.5.5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法定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轮次 |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支持理由(针对定标因素撰写评语) | |
第一轮 | 价格因素 | ||
第一轮 | 方案因素 | ||
第一轮 | 资信因素 | ||
第一轮 | 团队因素 |
附件2:票决汇总表注:由定标委员进行投票,不得弃权,各定标委员只能支持一家投标人,投票时须注明支持的投标人及支持理由。定委签名:日期:年月日(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2)每一轮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定标委员会报告。(1)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投票时须注明支持的投标人及支持理由。
附加定标选票附件3:附加定标选票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票决汇总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轮得票 | 每轮得票相同的排序 | 排列名次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轮得票 | 1 | 排列名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2.由定标委员进行附加投票,不得弃权,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投标人“投票”)。注:1.本表用于定标阶段首次票决后出现票数相同时,用于对票数相同的投标人再进行一次性票决。日期:定标委员签名: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票决意见 | 备注 |
1 | |||
2 |
日期:全体定标委员签名:项目名称:附加定标选票汇总表附件4:附加定标选票汇总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备注 |
1 | |||
2 |
2、本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表1、详见合同条款。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卷(2)以上组成人员专业以上岗证或注册执业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填写为准,提供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上岗证和近一个月(2022年11月)社保证明资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1)本表不作为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的评审依据。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
2 | 工程部经理 | |||
3 | 土建改造(兼装修管理)岗 | |||
4 | 机电管理岗 | |||
5 | 安全管理岗 | |||
6 | 成本管理岗 | |||
7 | 报建报批岗 | |||
监理团队人员 | ||||
8 | 总监理工程师 | |||
9 | 土建工程师 | |||
10 | 装修工程师1 | |||
11 | 装修工程师2 | |||
12 | 机电工程师 | |||
13 | 监理员1 | |||
14 | 监理员2 | |||
15 | 安全员 | |||
16 | 资料员 | |||
造价团队人员 | ||||
17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18 | 造价工程师(土建兼装修) | |||
19 | 造价工程师(机电) | |||
…… |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目录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其他资料。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服务报酬清单;四、投标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致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一)投标函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其他资料。(6)资格审查资料;(5)服务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授权委托书;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名: | |
2 |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
3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
4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6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投标总报价 | ||
8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附件1: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可自定)
附件2: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
特此承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本公司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可自定)
六、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可自定)单位:人民币元五、服务报酬清单日期:投标人:(盖章)
序号 | 服务报酬分项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项目管理服务费 | ||
2 | 工程监理服务费 | ||
3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
合计 |
(4)团队因素: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施工图审查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3)资信因素:包括业绩、奖项、财务指标及第三方信用评价等;(2)方案因素:包括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先进性;(1)价格因素: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横向比较,结合类似工程历史造价数据、市场价等,评判履约风险。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可以引用投标文件内容:第七章定标文件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
2 | 工程部经理 | |||
3 | 土建改造(兼装修管理)岗 | |||
4 | 机电管理岗 | |||
5 | 安全管理岗 | |||
6 | 成本管理岗 | |||
7 | 报建报批岗 | |||
监理团队人员 | ||||
8 | 总监理工程师 | |||
9 | 土建工程师 | |||
10 | 装修工程师1 | |||
11 | 装修工程师2 | |||
12 | 机电工程师 | |||
13 | 监理员1 | |||
14 | 监理员2 | |||
15 | 安全员 | |||
16 | 资料员 | |||
造价团队人员 | ||||
17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18 | 造价工程师(土建兼装修) | |||
19 | 造价工程师(机电) | |||
…… |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咨询方:委托方: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第三部分项目管理专用合同条款16第二部分合同条款7第一部分协议书2目录1目录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
附件2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55附件1廉政合同52第五部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专用合同条款42四-2监理合同专用条件30四-1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4第四部分工程监理专用合同条款24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咨询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第一部分协议书附件3中标通知书60
1、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等服务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5281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403.00万元。3、工程规模: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489平方米,建筑面积56590.9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5层。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内部平面功能调整;地面、墙面、天棚等饰面翻新;外立面翻新;机电设备设施更换等改造。2、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北京路374号1、工程名称: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
(2)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总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按两年考虑)结束之日止。3、工作目标2.1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关手续的报审工作。从项目立项完成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统筹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工程、货物、服务的所有招标管理工作,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2.2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前期准备(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工程实施过程监理、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配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2.3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等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及备案工作。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服务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总价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6%。由以下三部分构成:合同价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按两年考虑)之日止。服务期限(4)投资控制目标:动态的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项目各阶段的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不超过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版目标成本。(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具体的服务费用计取和支付方式详见专用合同条款。3、造价咨询费(含税)为: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6%。2、工程监理费(含税)为: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6%。1、项目管理费(含税)为: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6%。
乙方向甲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甲方向乙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双方承诺乙方造价咨询负责人:乙方工程监理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本协议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合同双方外的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的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条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免除。本合同项下的资料的知识产权、素材及成果等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亦不得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益的行为。若甲方因乙方的上述行为而提供的成果等进行了确认、同意、接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知识产权
1、签订时间:20年月日。合同订立1、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双方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其他事项(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页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3、本合同一式壹拾份,正本贰份,副本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伍份(壹正肆副)。2、签订地点:广州市。
委托方: (盖章) | 咨询方: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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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是指甲方委托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本合同中指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等工作,即本合同第一部分第2点的内容。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在本合同(合同的定义见下述)中,凡出现下述词句,其表述应指本定义指明的含义,除非双方认可对其含义作出另外的解释:1.定义一、一般约定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乙方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乙方成员。1.6“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甲方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5“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1.4“乙方”是指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方,本合同中指,或指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3“甲方代表”是指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配合乙方开展咨询工作的负责人。1.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的一方,本合同中指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或指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14造价咨询: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工程监理”是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2项目管理业务: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管理业务的工作内容。1.11“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以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实施,全过程提供设计方案和综合协调咨询管理的智力服务。1.10“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指根据“工作计划”中的要求,由乙方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9“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20“季度”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三个月后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1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18“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之日前28天的日期。1.17“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下一天零时的时间段。1.16“工作计划”指根据“合同”记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所作的计划性文件和修改补充文件。1.15“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协议,包括:“协议书”、双方认可的“工作计划”、“合同条件”、“项目管理责任条款”、项目招投标评标的相关文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等。
1.2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5“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1.24“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1.2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酬金。1.2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酬金。1.21“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金额。
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的有关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1本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2.语言、标准和法律1.29“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8“商定的补偿”是指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款项。1.2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3)专用合同条款;(2)协议书;(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政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的合法的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本合同。
(9)投标函及投标文件。(8)国家及广东省、项目所在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招标文件中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中标通知书;(5)合同附录及附件(4)合同条款;
按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文件,甲方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乙方。4.2甲方提供的文件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甲方提供乙方文件。合同约定乙方文件应批准的,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乙方的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工作指引执行。4.1乙方文件的提供4.文件的提供和照管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在甲方作出决定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
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5.联络乙方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甲方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乙方文件、变更以及其它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4.4文件的照管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4.3文件错误的通知
7.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督促并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和乙方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同时产生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文物、古迹6.2未经甲方事先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6.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义务。6.转让和分包5.2第5.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9.2乙方未发现甲方要求中存在错误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但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9.1乙方应认真阅读、复核甲方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对确实存在的错误,甲方坚持不作修改的,应承担由此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9.甲方要求中的错误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8.文件及信息的保密7.2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4)试验和检验标准;(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1)甲方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9.3无论乙方发现与否,在任何情况下,甲方要求中的下列错误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合理费用。
10.5本合同于双方完全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并达到本合同目的后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双方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10.4如果按照本条上述各款暂停或终止合同,则甲方应按暂停或终止之日项目所处阶段及已取得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正式成果确认合同规定的服务费,并以此进行费用清算。最终清算费用以甲方批准金额为准。1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无法或无能力履行合同义务或服务成果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人员,如仍然无法满足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2乙方在应当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阶段费用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甲方同意支付款项证明,而甲方又未对乙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已暂停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时限超过6个月仍没有得到甲方关于重新开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催告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甲方答复,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取消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10.1在本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进行工程咨询工作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该工程咨询工作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只有在甲方通知中明确已构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暂停的情况下,才构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暂停后,当恢复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时,应当增加经双方确认不超过15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10.合同变更、暂停与终止
13.人员保险12.1如果出现无法限制的战争、动乱、罢工、闭厂、疫情、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和非任何一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暴风、雪、雷、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行为(以下称不可抗力),诸如此类超出合理控制能力之外的情况,而妨碍任何一方执行合同义务,那么在上述事态持续期间,将暂停合同义务的执行,并且受影响的一方不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延误负责。12.不可抗力1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1.1如一方的营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11.其他
(2)乙方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甲方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服务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乙方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正式索赔通知书的,视为放弃索赔;(1)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甲方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乙方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乙方丧失索赔的权力;根据合同约定,乙方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服务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甲方提出索赔:14.乙方索赔的提出二、索赔13.1保险: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方要求乙方购买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责任年度险及工作人员意外险,确保乙方员及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区域内如遭受意外伤害由商业保险进行理赔,不涉及至甲方;除此以外,乙方还应办理其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险;同时应当为全部驻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的相关险种。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及责任,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须把购买的保险单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服务费。
16.甲方的索赔及处理(3)乙方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甲方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乙方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协议书第九条的约定执行。(1)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需要乙方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应在收到通知书后14天内向乙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56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乙方。甲方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56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索赔。15.乙方索赔处理程序(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服务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乙方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服务期延长天数;
17.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一方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7.2双方同意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7.1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17.反商业贿赂条款16.2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书后28日内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缴纳索赔金,否则,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16.1甲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56天内,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书,并说明甲方有权索赔的事项和依据。甲方未在前述56天内发出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索赔的权利。
(4)不得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劳务等活动,不得以配偶、子女名义从事上述活动;不得与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就该项目的建设需要发生经济往来;(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对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不得接受对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不得参加对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17.5除应遵守本章相应规定外,双方或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规定:17.4乙方应配合甲方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同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职务犯罪工作。
19.诉讼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18.协商三、争议解决17.6违反本章约定,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应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不得利用职权插手代建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对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1.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数据、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如乙方不及时提供资料、办事不力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1.2甲方可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追究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1.1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甲方有对乙方所做出违反合同约定的决定的否决权。1.甲方的权利义务第三部分项目管理专用合同条款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协议书的规定解决。
1.9甲方对于乙方在项目管理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及时给予答复。1.8甲方应当会同乙方确定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参与和审批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并批准确认。1.7甲方应积极协调工程建设的相关外部关系,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设手续。1.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保各阶段资金到位,按各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已审批的建设款项。非因甲方原因,资金不能到位时应及时与乙方沟通。1.5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工程开工前,甲方应配合场地移交工作,并书面移交建设场地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移交建设场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视为场地已移交。1.4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履行合同不力而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或与承包商串通给甲方或项目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主要的相关人员,因此导致甲方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根据初步设计及有关规定招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落实合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管理期内享有以下组织、管理及协调权: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2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开展建设管理并提供工作的基础数据、技术资料、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基本工作条件等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11甲方全面支持乙方的工程咨询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10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了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负责组织办理与项目有关的计划、施工、环保、消防、防雷、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以及施工所需的全部证件、审批程序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等的申请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许可、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乙方负责组织做好与消防、防雷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配合上级各部门的检查和考核的各项工作。乙方应在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后五日内,将原件交给甲方保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投资、质量、工期的控制工作,确保投资不超过投资概算,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期交付使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和约定,认真负责履行甲方的委托服务和相应职责,代表甲方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乙方应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业务资格。(4)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3)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起付款申请;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有关档案。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结算时,一并将项目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移交。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应将各个专业工作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汇编整理,并提交甲方审核,申请办理项目结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甲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给甲方。乙方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进行论证和专家评审并通知甲方参与决策,按工程变更管理程序组织实施。乙方依法通过询价实施的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督见证。甲方收到通知后未派人参与监督见证的,则视为同意由乙方全权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乙方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建议依法向外直接委托的项目。乙方实施此行为,应从经济合理、质量达标及审批资金要求内实施上述行为。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签订的各相关合同移交乙方,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提前7天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乙方采取措施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乙方在项目管理期间,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采取措施保证各专业工作单位对其为本项目工作的员工(含临时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员工切身利益不受侵犯;本项目期间,乙方员工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在项目管理期间应要求各专业工作单位对其为本项目工作的员工(含临时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专业工作单位承担并支付;同时,乙方应要求各参建单位购买相应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任何与甲方相关的信息。乙方负责在项目管理期间督促专业工作单位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和照管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工程损坏由乙方督促专业工作单位负责维修维护,费用按相关合同约定承担;乙方须督促专业工作单位保持对施工现场和已完工程的整洁干净。工程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协调项目维护,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由甲方负责项目维护。
(2)管理水平项目管理应该配备齐全、稳定、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与管理力量,并得到业主的认可。(1)专业配套能力3.1.1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要求3.1、对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机构的要求3.项目管理要求
3.3对项目管理部的要求3.2.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2.2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3.2.1具有与项目管理相对应的学历和多学科专业知识。3.2对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求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应在工程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全面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在与业主及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前,编制有针对性的工作接口文件,使项目管理服务单位所有的管理工作,均处于受控状态。
3.3.5针对本工程建设实施的项目管理部应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严格的现场作息与办公制度,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原则上保证足够的工程现场办公作息时间,并在特殊情况和要求下可作灵活调整。为形成本工程高素质的管理队伍,项目管理部配备的人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职务和职称结构,并具有充足的高效率的管理人员。3.3.4诚信服务: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谨慎、勤奋工作,为业主提供诚信的服务,维护业主利益。3.3.3预防为主:由于本工程的复杂性、重要性,要求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开展工作时把重点放在“预控”上,在制定工作计划、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控制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和超前的考虑,加强事前控制力度;3.3.2实事求是: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在工作开展中应尊重事实,任何指令、判断应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3.3.1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经理是项目管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是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实现综合目标的主要责任者,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形成以项目管理经理为首的高效决策指挥体系;
4.4结算方式:不含税固定总价包干。4.3本服务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费详见即本合同第一部分第四条款内容。4.2在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4.1.1项目管理费:是指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乙方本项目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包含利润、加班费、疫情防护费、隔离费、住宿费等。相关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1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和内容:4.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项目质保期内,项目管理单位仍应负责相应的权力并履行相应义务。乙方完成项目全部结算且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乙方办理本合同结算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97%,余下价款在项目质保期满两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整体移交甲方,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价款的90%;项目管理服务价款的60%按季度支付,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即每期项目管理服务费【】元,共分【】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价款的15%;4.5支付进度如下:
5.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4.10本合同价款的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执行。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15天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4.9本合同所示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4.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表示异议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同意,但甲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的支付申请。4.7对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3个月,双方同意延长服务期,延长日期的服务酬金按投入人员的级别及投入时间计算,项目负责人为6.35万元/人月、其他人员为3.32万元/人月(延期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以此类推),每月所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4.6项目缓建的,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对应比例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办理支付。
(2)对不涉及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及功能效果进行的施工图变更立项,变更金额在大于100万元(一类变更)及变更金额大于50万且少于100万(二类变更),由乙方报甲方审批,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负责设计变更及实施。(1)对涉及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及功能效果进行的变更立项,由甲方与乙方沟通一致意见后,甲方下发变更,乙方负责按变更指令实施。6.1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施工签证、设计变更或补签其他协议等方式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工程监理、总承包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具体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下述分类办法办理:6.工程变更管理5.2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项目工程开工前发生的报建费、合同契税等,由甲方直接支付。5.1乙方负责编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和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拨付需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合同和相关单位的请款申请等文件,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上述文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由甲方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支付给相应单位。
7.1.1验收依据:按照国家、广东省制定的有关验收规范与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现行的工程验收规范。7.1乙方必须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申报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办理验收手续并办理验收备案。7.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6.3甲方提出的变更,应在变更文件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实施方案及所形成的后果(如投资增减、工期影响等)报送甲方,按程序审批后及时组织施工。6.2为保证工程进度,经甲方批准后的变更,在工程变更施工完成后,可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支付变更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对不涉及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及功能效果进行的施工图变更立项,变更金额大于30万且少于50万(三类变更)及变更金额少于30万(四类变更),由乙方负责设计变更及实施,但乙方应就变更事宜在电子流程上报备甲方。
7.4协助甲方进行运营调试,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地投入使用。7.3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工作。7.2负责组织项目结算工作。7.1.4甩项工程:因各种原因,一些零星工程不能按时完成的,但不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使用(或运营)时,经甲方批准,可同意对主体工程办理验收手续。乙方应妥善处理甩项工程的继续实施与主体工程验收、使用(或运营)的关系,加强管理,限期完成,但该等甩项工程涉及的款项应在验收阶段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直至该等甩项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7.1.3乙方要确保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组织全部整改工作,使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7.1.2验收程序: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有关验收规定与程序组织工程验收。
8.5乙方与甲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直至保修期结束之日,且乙方收到项目管理服务尾款,本合同项下全部要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终止。8.4各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做出修改和补充,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合同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8.3本合同提前终止(包括协议提前终止、不可抗力提前终止、政府行为提前终止和一方违约提前终止等)或到期终止后,应根据乙方履约情况支付工程比例的项目管理服务费,乙方应按本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若已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已超出了乙方实际完成的管理工作,则乙方有义务将超出部分的金额返还甲方。若双方在乙方管理费结算、支付或其他事宜上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但双方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停止或阻挠项目工程及所有资料的移交工作。8.2当由于非乙方原因而被暂停项目管理服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暂停执行项目管理服务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暂停项目管理服务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计延误工期等情况的书面暂停项目管理服务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暂停项目管理服务情况报告5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商讨,并将具体意见答复乙方。乙方恢复执行项目管理服务后,按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交要求经济损失补偿和延长工期的报告。甲方报告批准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意见回复乙方,并与乙方办理拨付补偿款和延长工期的手续。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暂停项目管理服务且暂停时间不超过30天的,双方确认不计算补偿款,但项目工期应予以顺延。8.1甲、乙任意一方要求暂停、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8.合同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9.5如因各专业工作单位违约给项目建设造成损失,乙方对该损失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4双方无故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9.3因乙方管理不当致使项目工程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按质交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整改责任,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9.2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影响乙方建设进度的,乙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在手续齐备后,按照双方确认的新的建设进度开展工作。9.1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规定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9.违约责任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四-1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四部分工程监理专用合同条款9.8双方确认,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但应在扣除后书面通知乙方。9.7当乙方违约时:①甲方在违约事件发生28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以及有关证明资料;②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索赔通知书以及有关证明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书面答复;③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索赔通知书以及有关证明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提出异议的,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被乙方所认可。9.6如乙方将本合同约定事项擅自委托予第三方执行,或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擅自转让予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已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应予以退回;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甲方同意,乙方派到服务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监理工作的负责人。“服务机构”是指乙方派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乙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工程”是指甲方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停工”指工程由于甲方或由于第三人原因使服务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乙方无法正常执行监理业务时间持续超过15天(含15天)。“工程服务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乙方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工程服务的附加工作”是指:①甲方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甲方或承包单位原因,使服务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工程服务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甲方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包单位”是指除乙方以外,甲方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服务机构及监理人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服务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管理规划,完成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乙方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九条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服务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八条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甲方义务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或信息。第六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与本项目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四条甲方应在不影响乙方开展服务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及物资: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服务权限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作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第十一条甲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选择工程分包单位的认可权。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第十七条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乙方权利第十五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其他人员,应在服务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工地及周边市政管线走向及必要的前期报建等资料。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承包单位得到乙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单位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单位更正。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第二十条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甲方权利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乙方提出,由乙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单位发生争议时,乙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单位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单位人员工作不力,乙方可要求承包单位调换有关人员。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责任期即服务合同有效期。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乙方责任第二十四条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服务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二条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二十一条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三十条如果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没有证据支持时,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九条甲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甲方原因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补偿损失。甲方责任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服务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服务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三十三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种移交手续,承包单位和甲方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乙方收到服务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第三十二条在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第三十一条由于甲方或承包单位的原因使服务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服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服务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服务报酬第三十八条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七条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义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甲方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服务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乙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五条乙方在应当获得服务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服务报酬,而甲方又未对乙方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甲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甲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若前述情形因甲方直接导致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事先经甲方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甲方实报实销。其他第四十二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乙方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一条支付服务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条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从规定支付期限届满后次日起计算。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八条乙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项目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第四十七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六条乙方驻地服务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五条乙方在服务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法规;全国人大颁布的有关法律;适用法规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前言本专用条件是对《合同标准条件》中的条款内容进行解释、补充、删除或修改,其顺序与标准条件的条款一一对应,未作改动的条款按《合同标准条件》执行。四-2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经甲方审查并经认可的本项目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洽商记录、设计修改的变更文件;甲方和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材料设备销售及安装合同,以及甲方及其他方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协议书、合同等;本监理合同;服务依据项目所在省份、城市有关建设规定和办法等。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标准及其它有关的部门规章;
监理工作范围含标准基础服务工作及附加服务工作,其中附加服务工作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按收费标准另行计费。监理工作范围【】为总监理工程师,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乙方须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总监理工程师第四条服务范围国家和项目所在城市现行的设计规范(程)、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
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机械停车工程。项目配套的通信工程,包括:有线电视、网络电信等。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市政排水、供水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梯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煤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环保工程、交通标志工程、永久供水供电工程等。建筑工程,包括:防水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等。标准基础服务工作范围
移交阶段。施工阶段。前期阶段。附加服务工作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必须要执行的各项勘探、检测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项目变更签证工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设计优化变更签证工程、结构性调整工程(不限于拆改楼板、墙体、柱以及拆改砌筑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标准基础服务工作内容乙方的服务期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为【】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期标准基础服务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服务。
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予以签认。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工程项目开工前,签阅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涉及到方案优化及费用调整的,签阅意见后报甲方。从施工方案优化的角度书面提出建议,签阅意见后报甲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和图纸会审,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纪录进行签认。在监理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资料完成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对于重点、难点及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在收到相应资料后并工程施工开始7天前编制完成《监理实施细则》,报送监理架构、安全监理架构给甲方。编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监理资料,督促承包单位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协助甲方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对于重点、难点及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在收到相应资料后并工程施工开始7天前编制完成《监理实施细则》提交甲方审核,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预控措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由甲方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项目监理须协助甲方项目部建立起相关会议制度,除项目每周例会之外,还应包括项目开工前准备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图纸会审或交底以及其他工地专题协调会议。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报甲方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场后24小时内应验收完毕,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如需要乙方开展越秀地产第三方材料检测及材料飞行检查的工作,送检前应明确第三方检测的机构,以及送检材料的检测内容(该工作须额外签订检测服务合同并收取相关费用)。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按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见证取样送检,承包单位现场取样及送样时监理见证员必须全程陪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工程变形监测需要乙方监控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过程、结果,若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项目总监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汇报,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进一步协调应急处理措施。协同项目部接收和复测政府规划部门提供的坐标和高程控制点,再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区域内的放样基准点和高程基准点,认真审核查验其控制点的成果,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基准点保护措施,定期对项目测量控制网、控制点进行复测。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查同意后签认。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提出专业意见并报甲方。
(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严格按规范及公司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在收到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书面证明报告及验收申请材料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时须对当批验收一次性提出验收意见(特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除外),每个工作面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下道工序施工,验收资料须在验收合格后及时签批,严禁后补。制定旁站方案,对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确保施工作业处于监控之下。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
在检查中全面应用越秀地产工程数字平台,督促承包单位必须将其自检合格情况及时录入越秀地产工程数字平台,项目监理现场检查验收时也必须及时、真实将检查验收信息录入系统。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工序检查验收及实测实量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督促承包单位进行100%比例的实测实量,项目监理在承包单位实测实量的基础上进行不低于30%比例的实测实量复测。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按实测实量方30%测量每个单元。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各项验收,通过监督管理使实体工程、工程技术资料均能达到验收要求,按计划完成各项验收工作。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令,需事先向甲方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严格执行越秀地产工程签证制度,签证如需进行核实现场工程量,必须通知甲方参加。应真实、认真、及时核实现场变更签证实施情况,审核变更、签证,建立变更签证管理台账,满足越秀地产对项目“一月一清”的管控要求。严格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月度工作量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按合同审批进度款相关内容。每月定期审核工程形象进度,并将有关资料提交甲方指定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计量。复核工程现场签证并签署原始凭证,对各种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对签证责任方界定的工作。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监督承包单位收集各(子)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的隐蔽验收过程影像或图片资料。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7天时,需向甲方提交进度滞后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审核承包单位措施提出合理建议,并督促承包单位落实纠偏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与甲方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如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超过15天,项目监理应及时督促并审核承包单位编制对应的赶工计划报甲方项目部审批,计划应包含材料、人员、设备等资源投入内容。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每周检查和书面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承包单位进度报表,并提出监理建议,发现进度滞后应向甲方提交进度滞后原因分析报告,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督促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结算或分部结算资料,并在资料齐备后督促总包单位14天、其他单位7天内完成工程结算或分部结算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提交甲方进行审核。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立安全监理组织架构,制订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和计划,严格督促承包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培训、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组织配置足够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并就检查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落实。在监理月报中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预防由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每月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甲方报告。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按照省、市及施工合同中对文明施工要求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工地范围内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的情况向甲方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安全危险源进行辨识,安排监理人员按国家规范进行管控,对于危大工程,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对特种施工作业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备案,确保人证一致。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按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分析合同的执行情况。采用预控方法提前向有关方发出联系单,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偏离,应及时发文督促有关方及时纠正。熟悉各个工程合同内容,组织相关合同的学习与交底,贯彻落实合同要求,维护项目建设方的利益,规避合同引致的经济损失风险。合同管理工作执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影响项目安全质量重大隐患问题,监理督促整改得不到切实落实情况,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项目部,并同时抄报项目所属子公司项目管理部、越秀地产工程管理部。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巡场检查等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对于机电安装、给排水、泛光、园建工程,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管线综合平衡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必要的修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各分包单位之间的施工顺序及进度,使之能协调有序地施工。在有必要时,安排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场地或工序交接,明确各承包单位对中间产品的照管责任。督促总承包单位按配合合同要求完成其配合工作(包括施工水电、临设、垂直运输、放线定位、施工场地等),为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提供条件,安排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根据甲方对工程项目开发进度的要求,编制整个工程项目包括所有专业分包单位(市政、园林、绿化、路灯、煤气、电信、装修等)在内的总体施工进度控制计划。
在本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的竣工验收前,协助甲方办理分户验收工作,对每户套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专项质量检查验收。当验收出现特殊情况未能办理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各项验收工作。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各项验收,通过监督管理使实体工程、工程技术资料均能达到验收要求,按计划完成各项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和办理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检查、督促各分包单位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竣工资料,使其能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按计划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正常工程进度需要监理人员在每日八小时工作外验收隐蔽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见证取样和材料设备验收项目。对上述服务内容,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正常工作时间除工作日的每日八小时工作外,还包括以下工作时间:服务工作时间项目移交工作:协助甲方项目部建立移交协调会议制度,参与定期召开的工程移交协调会,协助甲方制定移交、交付工作计划与要求,结合项目情况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移交方案,保项目能够顺利移交。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第九条甲方应为监理服务工作提供的外部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原则上应按该项目施工高峰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监理人员,并视项目规模与实际情况进行调增减。监理人员配置节假日需安排值班,每月第一个节假日前一天须向甲方报送当月的节假日人员值班表,值班人员需包含各级别(总监代表可替代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人员。其它完成监理内容需要在八小时外进行的工作。工程出现意外突发事件。
规划报建资料。应具有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报建审核书》和《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册》、项目所在地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四至红线图、发改委备案的《投资立项批文》以及其它有关资料;施工图出图计划。具有工程地质勘探资料,工程设计委托合同;项目规划方案已批准;设计条件由甲方负责完善以下工程开工的前期条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支付有关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按竣工计划办理规划验收工作和门牌申报工作;按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委托材料设备供应商和订购材料设备;选择或委托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阶段应完善以下工作,并及时将有关资料和副本提供给乙方。场地条件。具有地下管线资料、地勘资料、监测资料以及超前钻资料;拆迁和场地三通一平完成,能满足工程开工。向有关部门缴纳有关费用,包括质量监督费、劳保费和市政配套设施费等;
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及时批示乙方的请示、报告、信函等;签署和批准项目指令。项目概算、项目预算和设计修改、变更指令;第十二条甲方指派【】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该项目经理能对以下事宜作出决定:第十一条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若在特殊情况下有特殊时间要求的,甲方应根据情况按乙方要求及时答复。若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视为认可事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按时组织工程移交。
第二十五条如监理服务期超出计划服务期,监理服务费用不调整。若工程停工超过15天(含15天),乙方有权撤离驻场监理人员并停止服务。当需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给予不超过30日的时间用于乙方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增加:第二十一条甲方代表可随时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可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可会同乙方在现场解决,经双方协商确认制定措施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均应先向乙方提出。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由乙方在受理后28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再由双方协商确定。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并要求乙方委派合适人员担任。
没有按规定做好材料见证送检工作,没有做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批,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对于需要审批的技术文件,不进行审批或不进行认真分析、核对即盲目批准,或没有按已审批的技术文件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技术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安全事故或进度延误,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对承包单位未按图纸或合同文件的规定施工的,乙方对发现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而未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对发出通知但承包单位未予整改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乙方在承包单位进场后未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专项工程交底的(以书面记录为准),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的其他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严格审查竣工图纸,经甲方检查,若乙方认可的竣工图纸与实际不一致,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没有及时签发验收资料,督促承包单位按要求整理好验收资料,致使无法办理工程验收,工期延误,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的,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对质监站、安监站等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需整改问题没有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整改,被政府部门勒令停工,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的,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进度滞后超过7天没有书面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进度滞后情况发生后没有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偏致使进度失控,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的,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连续3次检查发现重要工序没有监理人员旁站的;或者明知工程存在缺陷,仍不采取措施加以处理,放任缺陷存在;或者将明显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进行验收,致使工程留下隐患,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的,扣罚监理费10000元/次。对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不进行检查验收或不按照规定方法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因此遭受了损失,扣罚监理费5000元/次。
支付方式:监理费用采用不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第三十九条甲方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监理费: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酬金,从第28天的次日起,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三的逾期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第二十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监理酬金支付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价款的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执行。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15天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乙方完成项目全部结算且经甲方审核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办理本合同结算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本合同监理服务结算价的97%,余下价款在项目质保期满两年后付清。项目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后30天内,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监理费的85%。在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内,监理服务费的75%按季度支付,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即每期监理服务费【】元,共分【】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工程监理服务费的3%。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各阶段工作,按期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对当事人没有约定具体交付期限的,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交付。乙方已综合考虑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可能导致的服务周期的波动。乙方的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按两年考虑)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服务周期及服务成果提交期限第五部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任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系统性:乙方的意见必须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从项目投资和运营的整体角度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咨询意见不仅要考虑初始投资成本,还应考虑长期运营成本,不仅要考虑局部的投资控制,还必须考虑由此给其他系统造成的投资变化以及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公正性:乙方应从甲方的利益出发,做出公正的咨询意见,做到不偏不倚,不接受任何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独立性:乙方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不接受外界的任何干扰与干预,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仔细的进行调查与研究,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独立地得出符合客观规律的咨询意见,使咨询项目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乙方应保证按如下要求提供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乙方的具体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2。服务范围及内容
据双方协商,本合同咨询服务费按不含税固定总价包干。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驻场人员的全部人工费用(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驻场机构和人员常驻现场服务,根据各阶段工作的侧重和实际需要,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对驻场人员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因此影响乙方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和进行处罚。驻场服务专业性:乙方必须从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出发,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所在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执行,服务水平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性和达到业内平均水平。
乙方应依法提供有效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或由非乙方公司代开发票(税务部门按规定代开的发票除外)。如乙方提供之发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重新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本合同价款的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执行。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15天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项目竣工整体移交后:乙方完成项目全部结算且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乙方办理本合同结算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结算价余额。项目竣工整体移交前:本咨询服务费的55%按季度支付,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即每期咨询服务费【】元,共分【】期。项目施工图预算:乙方提交与总承包单位核对确认后的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成果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提交请款资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咨询服务费的30%。支付方式:
因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的需要,乙方需外出考察或外聘专家协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它费用的支付如施工阶段人员的驻场服务期超出计划驻场服务期,咨询服务费用不调整。本合同约定的驻场服务期不少于【】个月(不含结算服务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结算服务期至本项目的结算全部完成为止。服务期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乙方更换其委派的、不称职的造价咨询乙方员。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服务成果和报告,审查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服务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修改意见,如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意见不接受,应当在收到甲方修改意见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解释。向乙方询问本合同范围内各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建议,如乙方对甲方的建议不接受,应当在收到甲方建议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解释。接受乙方提交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并对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甲方的权利义务在招采过程中乙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劳务费、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在合理时间内向乙方免费提供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咨询服务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将乙方递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递交给第三方评审。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造价信息、市场价格及合同协议、签证等造价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如确因乙方原因工作成果存在较大失误或偏差的,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如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或出现明显重大错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或建议的基础上自行作出委托方的决策。
按本合同的约定获得报酬。乙方保证,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权执行本合同项目,不会因其资质问题给甲方或本合同项目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否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乙方驻场服务提供配合和便利。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乙方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包括协调乙方与项目有关的承包单位、协作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关系。在约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对乙方在各阶段所提交的书面报告和服务成果完成审核和确认。
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提交的工作成果或建议须提供充分的依据或做出合理解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应用专业技术和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拒绝甲方在招标过程中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与甲方协商作合理顺延。
由乙方负责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责任,并为其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对于乙方团队人员在甲方办公地点驻场办公中非因甲方原因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应当自行处理解决,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职员不得接受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构成违法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甲方不会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而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指控,或因此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为本项目投入的工作小组之人员组成应经甲方确认。在项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性,若需中途更换人员,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项目拖延等不利后果应由乙方承担。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参加涉及相关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甲方代表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机构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甲方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甲方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和更换对甲方代表的委派,撤回和更换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应当授权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代表,驻现场行使本合同约定职权并负责与乙方联系,其姓名、职务、职权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工作联络在施工阶段过程中,乙方派驻的人员应尽可能的配合甲方对项目建设进行整体协调工作。
甲方认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不称职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该岗位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证参与本合同乙方员的相对稳定,在本合同项目施工阶段,乙方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必须事前提出具备同等资历或更高的人员更换,提前7天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乙方在本合同的履约代表,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签收后即生效。乙方如需撤回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承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投入人员。乙方代表及人员乙方对甲方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函件或指令有疑问或认为不合理时,应在收到函件或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继续执行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各阶段的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则自催告期满之日起算,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责任无论何种原因,由于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如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不能满足工作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合适的专业人员,直到甲方认为满足工作所需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咨询费用。
乙方未派员参加合同约定的会议,或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参加的会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或驻场负责人;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期内未按约定到场和与甲方联系;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驻场机构进场后【3】日内,乙方承诺的驻场负责人或其他人员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经甲方限期纠正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乙方必须加强对乙方员职业操守的教育,乙方员需共同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凡违反附件一中规定的,一经查实,乙方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造价咨询成果,自逾期之日第【3】天起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当期应收费用的【万分之一】。乙方按第10.2.2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如再次发生同样情形的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甲方同时还具有单方解除合同及向受托方所在地造价咨询行业协会投诉的权利。乙方按第10.2.1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如再次发生同样情形的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甲方有权认为该直接责任人已不适于继续担任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并要求乙方限期更换该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如乙方拒不执行,则自收到甲方的更换要求【7】天后,甲方可认为该岗位已空缺,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文件质量出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出现明显错误,或由于乙方原因提交造价咨询服务文件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因追索而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乙方提供的服务构成本合同第10.2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还有权向乙方追偿与转包或分包部分合同价款等额款项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确认后,将由甲方在每期服务费用支付中按相应金额予以扣除。当累计扣除金额达服务酬金总额【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确保造价咨询工作的质量,因乙方原因在投资、工期、质量等方面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赔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者,甲方有权减扣乙方服务酬金总额【15%】的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本项目总合同金额1%(咨询服务范围)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任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法定和合同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以解除;除法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甲方与乙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工作,且甲方支付了全部报酬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解除后,服务酬金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则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给合同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在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接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将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即可委派新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接该工作。同时,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造价咨询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本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律或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规定处理。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由任一方就本合同所述交易而须向其法律、业务或财务顾问或有关之高层管理人员披露之资料,并在其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国家法律法规、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情况;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保密信息向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除为从事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正常使用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使用、利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但双方因工作需要,在以下范围内披露前述内容的,不视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内容信息。保密条款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方,并提交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证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确定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免除其应当尽可能地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的义务。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台风、洪水、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国家法律变化和政府行为等事件;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不成立、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变更、撤销、解除、履行完毕等情形而失去效力。双方须向其关联公司披露之资料。
以传真形式送达,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以挂号信或快递邮寄的,在寄出(以邮件戳为凭)后的次日视为送达;专人递送函件、通知的,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本合同约定应发送的书面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双方确认,记载于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传真等均真实有效,为双方通知、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双方;否则,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发出、邮寄的电子邮件、电子合同、通知、函件等视为送达对方;如因此而引致的任何通知、送达错误或无法送达的,由该变更方承担一切责任。送达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如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争议解决双方约定本合同地址同时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发出通知的,自发件人的电子系统显示发送成功之日视为送达。
1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委托方和咨询方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咨询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附件1廉政合同(以下无正文)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5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咨询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4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3委托方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咨询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2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咨询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咨询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1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咨询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咨询方报销任何应由委托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委托方义务
3.4咨询方不得为委托方购置或提供高档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3咨询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2咨询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1咨询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咨询方义务2.6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6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双方约定4.2咨询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4.1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咨询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违约责任
(本页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委托方: (盖章) | 咨询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日 期: |
协助甲方确定投资目标成本,并将投资目标成本分解到工程项目的各部分和各阶段,协助甲方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流量预测。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标准、功能定位,分业态按前期工程、基础设施、主体建筑装修工程、主体机电安装工程等协助甲方制订费用指标及材料设备清单,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的工程成本计划,作为成本控制目标。现场办公设施、施工临时水电、考古、文物保护施工等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前期管理乙方须完成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包括设计、询价、施工和竣工结算等阶段,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附件2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方案比选,建议甲方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提出优化设计的造价专业性意见。如超出成本目标,根据经验主动提出具有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方案(包括建筑、结构、装饰、幕墙、机电、市政和各设备系统等)供甲方和设计单位参考,确保总成本在成本控制目标范围内。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图纸及时编制及审核相应的造价文件(估算、概算或预算),不断对总成本进行相应修改,调整并更新详细的工程成本计划与资金流量预测,以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标。设计阶段协助甲方提供对标项目成本资料。协助甲方编制合同架构及合约规划初稿,出具相关的咨询建议文件或报告。
编制及审核招标(询价)文件(含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经济文件的评审、合同条款、经济文件格式、技术文件格式等;编制答疑会纪要,按甲方意见修改上述文件定稿。按甲方的要求全过程参加招标阶段工作,承担包括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现场、招标答疑、项目经理面试、限价通知、标书签收、图纸发放签收、开标、评标及报告(协助评审专家按时参会、报价算术复核等)、投标样板评审、标后分析、澄清会、标后谈判原件及电子档整理归档等招标代理工作职责。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招标计划,编拟各个单项招标计划。针对专业工程的不同特点,编制招标立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涉及的内容、招标(询价)形式、招标(询价)范围、施工界面划分、计量计价方式、支付方式、材料供应方式、评标定标方法及招标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编制及招标工作安排等过程中及时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供甲方参考。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标段划分和专业合同拆分,制定各标段的合同架构、招标(询价)及物料采购计划。招标阶段按甲方的要求参加相应的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并就方案的技术经济性提出专业意见,对图纸会审涉及费用金额进行分析。
依据竞价文件、答疑纪要、中选单位报价文件等招标资料以及甲方要求编制合同。协助甲方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及对有关合同上的问题提供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后,协助甲方和中标单位洽商合同至合同签订。按越秀地产总部制度(市城开【2011】10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标后分析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时间,对投标单位提交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进行研究、分析和汇总(包括价差分析并明确差异具体原因,针对整个回标分析的情况给出结论及方向性意见),形成标后分析报告提交甲方作为参考意见。标后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文件是否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投标价格算术复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对比、材料价格对比、人工费对比、措施项目对比。总价包干的招标项目需完成与所有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开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清单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核对过程签字确认文件需保留并与工程量清单调整稿一并报送甲方。按甲方要求,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机电等其他专业工程还需提供设备、材料等报价清单。按甲方要求以及各部门提供的有关招标前置资料进行编制工程报价限价,若因图纸或其他原因造成调整时应及时调整文件,并修改清单及限价。过程底稿及成果文件(包括计算式底稿、造价软件版计量计价文件及纸质文件)按时报送甲方。参与招标阶段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包括招标启动会、发标会、答疑会、各类文件讨论会、项目经理团队面试会、澄清会,会议纪要会签后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对于需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项目,工作内容还包括审核招标代理编制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投标需知,投标书格式,评审方法和合同条件等。
按承包工程合同要求,计算承包商每期应得之中期工程款项(进度款),并按有关合同规定时间发出中期付款证书(进度款审核报告)。施工合同签订后协助甲方向业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等就合同承包范围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底,协助业主向承包商进行相关制度、施工合同的交底。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根据承包工程合同及进度计划,协助甲方编制每月的详细工程款支付表及下个月的工程用款计划表。协助甲方编制工程月、季、年度资金计划表,及变更签证估算与确价。施工阶段编制进场交底及商务交底文件,参加交底会,办理交底资料签收归档。协助甲方移交招标资料原件及电子档整理归档工作。协助甲方按要求完成招标图纸的封图工作。
当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意向时,向甲方就该工程变更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提交估算并作价值工程分析,协助甲方选择技术经济性最终确定的方案。对于预变更,需要及时提供合理的数据支撑意见。施工过程中,甲方按时提供封版施工图、各个专业工程的预算回复单、变更签证预算回复单、进度款付款回复单到乙方,乙方做好各专业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定期与承包商核对并报送甲方,以便项目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根据施工图审核承包商申报的施工图预算,完成预算审核报告文件,并进行工程量核对,要求核对工作及时、准确,且必须对核对后的确认价格(或工程量)与提报预算价格(或工程量)的差异进行分析,给出差异原因、指标分析。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电子文件包含计算式底稿、造价软件版计量计价文件等)。协助甲方完成图差流程或暂转固,完成暂转固后应协助甲方与承包商进行暂转固图纸的封存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商务协调会,协助甲方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商务问题。参与甲方成本部门组织的针对造价问题的协调会议,与设计、技术、工程等相关单位或部门沟通,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的商务问题。当发现有投资突破的风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协助甲方分阶段进行动态投资的纠偏。
做好工作记录并建立台账,对于招标计划管理、合同、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第三方责任、罚款、无效成本、商务索赔等分类做好资料收集及台账管理,台账(格式参见附件2)需经甲方确定,乙方定期(不少于每月一次)向甲方提供。每月进行一次各专业合同履约情况检查,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商务纠纷条款整理汇总,提供专业修改完善意见(被采纳后,甲方在履约评价中进行加分)。施工过程中注意是否按图施工,按甲方管理要求视项目进度情况定期(每周/双周/每月)进行成本巡场(成本实测实量),按要求做好录像及拍照记录,建立现场复核情况台帐,对于未按图施工的在进度及结算中予以扣除。协助甲方处理承包商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向甲方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同时收集反索赔理据,助力甲方应对商务谈判。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商务纠纷条款进行整理汇总,提供专业咨询修改意见(被采纳后,甲方在履约评价中进行加分)。协助甲方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合同施工范围/施工界面变更调整,协助变更相关的资料收集补充条款整理,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签证发生后,及时会同承包商、监理进行三方核实签证工程量,并形成三方签名确认的签证原始计量。负责对承包商的提交立项或完工确认的变更签证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影响造价的部分进行审核(含对数),按要求在移动工程协同平台(变更签证APP平台)提出审核意见。对于已完成的变更及签证,协助甲方催促承包商申报预算,每月向甲方汇报预算申报及审核情况。协助甲方落实并完成变更签证“一月一清”制度,包括整理签证变更台帐、以函件形式催告承包商及时完成签证、变更预算的申报等工作。
乙方根据经甲方签发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指令及其预算审核资料等,结合各承包合同已支付情况、奖罚、索赔、违约金及其他扣款进行结算审核,协助甲方处理与承包商的有关结算争议。如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约定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内未提交结算资料,经甲方催促后承包商仍未提交,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现有资料按要求完成工程结算编制并出具结算编制报告。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包括对数、争议解决等),且该时间包含乙方的内部三级复核时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公司结算复审工作(包括对数、争议解决等,一般在广州进行对数)。根据甲方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发包合同的要求,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审核承包商递交的工程结算报告。乙方需对承包商提供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乙方应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合格的审核报告(详见《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细则》(市城开〔2019〕299号)附件4)。乙方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指导承包商准备合格的结算资料,协助甲方督促承包商上报结算资料。对过程资料如商务资料、预结算资料应有留存。项目竣工备案后一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所有过程资料(包含照片、影像)的梳理、归档,为项目结算提供依据。结算阶段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将根据甲方的安排,分阶段与甲方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服务。协助甲方制订或审核其它专业顾问之服务合同及提出相关意见供甲方参考。负责定期(每月)收集和整理项目所在地有关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甲方,收集规费、管理费等间接费及税费的价格信息,根据截止至当月所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完成的工程量、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等数据对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预测。其它咨询服务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编制工程总结算报告和项目竣工综合分析报告,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项目竣工验收(含二次改造)之日起一年内应完成整个项目的结算及后评估工作。在分阶段结算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价报告,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附件4中标报价书附件3中标通知书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数据库和基准成本等指标表的填写。留存一份过程资料,如招投标资料、施工图纸、各类商务资料、变更签证资料、预结算资料等,在承包商不及时上报结算书情况下,乙方留存的资料应满足甲方单方面结算的需要。资料保管期限为完成项目所有结算。
广州大厦整体改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大厦∷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
日期:zOzz年12月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
重要提示: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本招标文件所指的附件《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1-
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总则..........................................................-12-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6-
4.投标..........................................................-19-
5.开标..........................................................-20-
6.评标..........................................................-22-
7.合同授予......................................................-22-
8.纪律和监督....................................................-24-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31-
评标办法前附表...................................................-31-
1.评标办法......................................................-33-
2.评审标准......................................................-35-
3.评标程序......................................................-35-
4.定标程序......................................................-3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
第二卷..............................................................-44-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七章定标文件.....................................................-59-
-2-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联系人:陈晓新电话:1501676289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联系人:池工、王工联系电话:020-85530825/1562629623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约30个月(以合同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年月日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或补充公告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或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各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824.69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3.提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如投标人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子保函服务相关事宜的说明》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fwznbszycwxg/857020.jhtml。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4.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证明材料以“信用中国”网站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5.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证明材料包括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附件1)。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以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6.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附件2)。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7.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缴纳即可。□不要求 |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财务状况、业绩等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投标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今(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4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 /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 |
3.5.7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对应格式的正文及落款中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3.投标文件其余部分格式与内容的正文与落款,“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4.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所有投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包括单位电子印章)即可,单位电子印章与单位公章有同等效力。5.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A) |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的情况)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2(B)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定标文件。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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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2.4(A) |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 |
4.2.5(A)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4.3.2(A)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4)(A) | 开标程序 | / |
5.2(5)(A) | 开标程序 | /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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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名: | |
2 |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
3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
4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6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投标总报价 | ||
8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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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52-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
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53-
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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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可自定)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
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
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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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可自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
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
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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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报酬分项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项目管理服务费 | ||
2 | 工程监理服务费 | ||
3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
合计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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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可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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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定标文件
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可以引用投标文件内容:
(1)价格因素: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横向比较,结合类似工程历史造价
数据、市场价等,评判履约风险。
(2)方案因素:包括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先进性;
(3)资信因素:包括业绩、奖项、财务指标及第三方信用评价等;
(4)团队因素: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施工图审
查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 |
2 | 工程部经理 | |||
3 | 土建改造(兼装修管理)岗 | |||
4 | 机电管理岗 | |||
5 | 安全管理岗 | |||
6 | 成本管理岗 | |||
7 | 报建报批岗 | |||
监理团队人员 | 监理团队人员 | 监理团队人员 | 监理团队人员 | |
8 | 总监理工程师 | |||
9 | 土建工程师 | |||
10 | 装修工程师1 | |||
11 | 装修工程师2 | |||
12 | 机电工程师 | |||
13 | 监理员1 | |||
14 | 监理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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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员 | |||
16 | 资料员 | |||
造价团队人员 | 造价团队人员 | 造价团队人员 | 造价团队人员 | |
17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
18 | 造价工程师(土建兼装修) | |||
19 | 造价工程师(机电) | |||
…… |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2、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调增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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