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遴选公告
屏山县新市分流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
1.遴选条件
1.1本遴选项目屏山县新市分流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9-511529-04-01-264662】FGQB-0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遴选人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涉及5个社区30个小区的升级改造;主要新增生态停车位、非机动车车位、小区道路、小区路灯等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小区道闸、建设器械、座椅板凳等设施,部分小区配建公厕、快递收发室及小区道路黑化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确认内容为准)
2.4最高限价:237300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6遴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含缺陷责任期)。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遴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 日至2022年10月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获取。
4.2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全部加盖鲜章)。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4日10时30 分。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参选人到遴选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为: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招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视为参选无效。
参选人应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1-89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