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080600562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26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8060056-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一标(张坊镇、大围山镇)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806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市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一标(张坊镇、大围山镇)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相关标准:本项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等相关文件、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开展工作。技术规格:按照业主要求,依据相关文件、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1 260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60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额(固定总价):人民币贰佰陆拾整(¥2600000.00元),其中向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牵头单位)支付人民币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1014000.00元),向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联合体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1586000.00元)。

本合同的设计费包括完成该设计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各阶段报批需要的图纸资料文印费,以及因项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会、方案审查会、研讨会等所产生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

收款账户:

牵头单位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23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南路支行

账号:605472115301

联合体成员单位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B3栋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丰支行

账号:800031149620016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27 ——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成果交付时间:根据省市相关要求

(2)成果交付地点: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3)成果交付方式:成果纸质文件不少于8本,电子文件光盘不少于3份(含所有dwg、jpg、gis、pdf、Word等格式源文件及相关数据库),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相关规划信息平台入库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初步方案经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编制成果经专家小组、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经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批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成果验收合格并达到镇、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整合并入库要求后,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南路支行(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6054721153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符合湖南省及长沙市有关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一般程序进行验收,并须达到镇、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整合入库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业务范围内的设计任务时,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服务。

(2)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承诺承担甲方的设计任务。

(4)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准确了解和贯彻甲方意图,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5)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设计费用。

(6)项目开展过程中,因甲方或项目审查、审批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而影响项目进度,乙方不承担责任。

7.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进行验收,逾期累计达到三十天,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资料和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乙方有权顺延设计期限。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工作量支付。上述费用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要求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段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方,甲方发现乙方将本合同标段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第11条提供驻场服务、且经甲方第一次约谈3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应减收该合同总金额的30%;经甲方第二次约谈3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合同总金额的0.5‰。乙方延误连续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继续向乙方追讨合同解除前的逾期违约金,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7)因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导致该设计未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由此产生的所有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单方面原因,乙方要求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并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要求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驻场服务:在合同履行期间,为熟悉现状情况,了解甲方的诉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不少于90天的驻场服务,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8名,纳入采购人钉钉考勤,并在所中标的乡镇、村域内考勤每人累计不少于3个月。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增加驻场时间。驻场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知识产权:本合同项下所有规划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成果知识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无偿对成果进行宣传、转载及复印等方式使用。

(3)保密条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规划设计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4)不可抗力因素: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及/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及/或部分不能履行及/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部分及/或全部免除责任,并由甲方、乙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为止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退还未完成部分的设计费。一旦应付款已付清,乙方将提供甲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

(5)规划编制具体要求:

1、规划期限:以2019年为基期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为近期目标年,2035 年为规划目标年;村庄规划2022年为近期目标年,2025 年为规划目标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2、规划范围:浏阳市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一标(张坊镇、大围山镇):

标段编号

镇(乡、街道)名称

村庄编制分类名单

备注

城郊融合类

集聚提升类

特色保护类

搬迁类

其他类

个数

一标

张坊镇

张坊村、茶林村、陈桥村、江口村

田溪村

白石村、富溪村、人溪村

8

大围山镇

东门村、大围山村、中塅村、中岳村

白沙村、楚东村

田心桥村

金钟桥村、同幸村、北麓园村、浏河源村、上坪村

12

3、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6)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8、《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9、《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

10、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11、《长沙市乡村振兴规划管理 导则研究》;

12、长沙市村庄规划成果规范;

13、《浏阳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14、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5、其他相关规划、其他资料。

(7)总体要求:

(一)镇(乡)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1、生态优先,强化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约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协调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顶层引领,统筹配置。坚持全域规划,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促进生态健康、生活宜居、生产便利的要求,统筹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3、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保障科学发展目标的落地,通过国土开发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完善人地挂钩机制,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助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弹性规划,探索留白。聚焦可能面临重大机遇的战略空间地区设置规划“留白”区,使得规划既有落实上位规划“三区三线”的刚性管控,也能为城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弹性空间。

(二)村庄规划要求:

1、因地制宜,科学指导。根据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现状条件为基础,以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编制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并在统筹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文化传承、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防灾减灾等内容基础上,挖掘当地特色,增加空间品质规划设计等。

2、生态优先,强化管控。优化调整村庄建设空间、整合特色资源要素、保护利用生态空间。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农田管控要求,促进村民生活改善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3、减量规划,探索“留白”。按照县域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环境风貌不破坏的原则编制规划。根据村庄类型设置“留白”区,为未来预留一定的机动指标及空间,城郊融合类规划落地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建设用地总指标的90%,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其他类不低于95%,搬迁撤并类不预留建设用地指标。

4、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依据,结合并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村域内国土空间,优化调整乡村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类设施,重点解决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村民建房等问题。

5、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村民主体地位,确保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紧紧依托支村两委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工作,详细了解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规划文本形成后,应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庄内进行公示,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8)规划主要内容:

(一)镇(乡)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1、扎实现状摸底,明确镇域发展定位。立足乡镇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近远期乡镇发展定位与目标。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展开现有“多规差异性分析”,以水、土地、矿产资源等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为硬约束,找出全镇国土空间开发的资源环境短板,提升优化乡镇空间格局,科学拟定乡镇未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战略目标与发展愿景。

2、明确镇村体系,引导村庄分类。依据镇域空间布局,构建镇域镇村体系结构,明确镇- -中心村一基层村的体系,明确各级各类村庄的规模、职能。在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村庄分类,并提出细化引导、管控要求,分类制定村庄建设项目准入要求。

3、科学确定国土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紧紧围绕“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根据上位规划明确的各类指标控制要求,在不突破各级、各类控制线要求的情况下,优化调整镇域内国土空间布局,并明确各行政村需传导落实的各类用地指标。

4、镇域交通体系规划。衔接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明确的区域性交通设施,根据村庄发展及村民生产生活的需求,在镇域内合理布局及优化道路交通系统,明确镇域范围内道路交通体系、公共交通体系及静态交通体系。

5、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规划。根据上位及相关规划安排,落实镇域及以上区域型公共服务设施和镇域及以上独立占地区域型基础设施。规划定位为旅游功能的村庄,规划可适度调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以满足村庄旅游发展需求。

6、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统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镇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自然生态修复、流域治理等,划定不同类型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修复国土功能,提高国土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7、规划构建国土空间重要支撑体系。重点研究基于未来战略目标背景下的乡镇发展对重大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合理安排镇域土地、水、森林、草地、非能源矿产等重要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目标、时序、总量、布局等,提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针对镇域内防灾减灾现状和问题,完善灾害预警网络,明确防灾减灾重点工程等,构建覆盖全域、系统完善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二)村庄规划内容:

根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浏阳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明确的村庄分类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2、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增强特色保护和空间品质规划设计,并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建规(2012) 195 号)、《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3) 130号)的相关要求。

3、搬迁撤并类村庄规划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安排。

4、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应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保护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5、其他类村庄规划重点统筹村民建房需求。

6、发展目标与定位、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与管控、村庄居民点布局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综合防灾规划、重点片区总体布局与设计、近期行动计划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合理确定集中居民点、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路2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23号
法定代理人: 寻文 法定代理人: 文宁
委托代理人: 游平 委托代理人: 谭勇
电话: 0731-83608001 电话: 0731-85532673
传真: 0731-83608001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成员单位).pdf
  2. 中标通知书.pdf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牵头单位).pdf
  4. 浏阳村庄规划联合体协议.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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