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施工监理服务(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监理服务轻量化工程监理工业厂房辅助用房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机电安装材料施工测量技术图纸与资料资料整编平行检测监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施工监理方案检测设施配备与检测方法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设计图纸会审监理规划分析试验室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检验批构配件检测设备房屋恢复服务外出考察设备检测进度监理旁站监理安全监理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公用管线文明施工保障环境保护监理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检测和试验设备抽样检测工艺试验测量控制全面质量管理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重点监理措施其他管理制度备案情况竣工验收质量评估竣工资料竣工预验收施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付款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变更以及返工造价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监理工地的保卫产品保护督促承包人组织工地卫生安全事故协助制订项目委托人的应急措施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监理督促各承包人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金额
11887.4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A2210180083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顾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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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181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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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2-10-24T1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10-28T18:00 |
采购商名称:合肥)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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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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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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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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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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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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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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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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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施工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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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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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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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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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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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见招标文件
四、技术条款:见招标文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022.10.18).doc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2022.10.18).doc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d505c6f5762140b1936c0e8a0a08d85b/rfqMethod=RAQ/orgCode=UX6371/statusFlag=0
日期:2022年10月询价人: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
二.招标文件9一.总则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七.合同授予14六.评标14五.开标13四.投标13三.投标文件10
三.初步评审19二.评标组织19一.依据19第三章评标标准与办法18其他注意事项17九.纪律和监督1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八.书面评标报告23七.推荐中标候选人23六.综合得分20五.投标文件的澄清20四.详细评审20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四.造价控制53三.进度控制53二.质量控制52一.机构人员52第五章监理任务大纲51
招标条件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六章附件55七.信息管理54六.合同管理5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监理服务期:11个月。本标段招标范围: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施工监理任务。1)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地处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朝阳山路1号,拟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汽车部件厂房1座以及辅助用房。新建总建筑面积18076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16002平方米,辅助用房约2074平方米。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自筹。目前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4.2招标文件费:0元。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到2022年10月24日(具体已欧贝网发布时间为准),登录欧贝工业平台(https://www.obei.com.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监理能力。
以欧贝工业平台上发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和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在报名附件中上传欧贝工业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方可通过报名审核。证照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4.3报名所需材料:
投标人须知电话:13918115303联系人:顾雷地址:巢湖市朝阳山路1号宝玛克科技招标人: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方式
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本监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工程说明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项目(标段)名称 | 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 | |
1.1.2 | 建设地址 |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朝阳山路1号 | |
1.4 | 计划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监理服务期:11个月。 | |
1.2 | 资金来源 | □政府 %,■国有 100 %,□集体 %,□私有 %,□外资 %,□其他 % | |
1.8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 |
1.9.1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 |
报名及报价截止时间 | 见欧贝工业平台(https://www.obei.com.cn/) | ||
1.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1.14 | 书面问题提交的截止时间 | 时间:报价截止前3天 | |
1.14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召开地点: ■不召开(如需召开,另行通知) | |
1.14 | 补充招标文件发放 | 在欧贝平台做澄清说明 | |
3.2 | 监理服务收费报价 | 市场调节价 | |
3.2 | 监理服务收费报价 | 设置监理服务收费最高投标限价:■是 □否 | |
3.3.1 | 投标保证金 |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0 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 90 天内 | |
3.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标:1份,商务标:1份, |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采用总监答辩 | □是■否 | ||
否决投标条款 | 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3.1条 | ||
定标方式 | 以评标结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本项目概算投资:11887.45万元(不含税),其中建安工程费4559.08万元,设备费6856.01万元。建设地址: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朝阳山路1号勘察单位: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设计单位: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标段)名称: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
监理范围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监理服务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5个月。计划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欧贝平台)□邀请招标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8000平米
进度控制目标:按期完成施工节点目标,确保在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竣工。质量控制目标: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满足国家、项目所在地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监理工作目标要求详见第三章“监理任务大纲”监理具体工作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资料整编和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建筑节能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对建筑节能和环保的要求监督工程实施。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合同管理目标: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跟踪管理及协助委托人的相关索赔事宜。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第170号文)等的相关要求。安全文明管理目标: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并承担过同类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实践经历,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驻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齐土建、安装、材料、测量等专业,各专业监理负责人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建设系统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监理工作经历,材料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试验材料见证资格证书。本标段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的资格条件项目必须配备投标人的■专职/□兼职安全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员必须持有建设系统的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数量配备符合项目需求及国家标准,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安全监理员的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语言均使用中文。语言文字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费用承担在监理服务期限内,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中标人投标时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经招标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签订前,确需变更的,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要求,应重新招标或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在监理合同履行中,确需变更的,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要求,应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并经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变更或重新招标。所更换总监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总监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施工总承包人。中标人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业绩不实或挂靠,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投标预备会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章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内容,在欧贝平台上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澄清。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第六章适用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标准与办法第三章监理任务大纲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
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获取书面澄清时间前,以欧贝网上发布澄清说明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提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异议第八章附件第七章技术图纸与资料
商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监理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两部分,报价时上传pdf版至欧贝工业平台。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2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为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补充文件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招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荣誉证明材料(投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关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登记备案)材料);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绩(附件四)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少于两个监理团队);投标书综合说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简况表(见附件三,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一);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工程概况;技术文件(监理方案等),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报价明细表:■依据工程规模计算/□依据监理组人均产值计算(见附件六)。相关工程测量、检测资质或委托关系证明以及单位通过相关质量认证等材料;
选用的测量仪器、检测设施配备(见附件五)与检测方法;须旁站监理的重要部位、工序清单;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质量、进度、造价控制以及安全文明、合同、信息管理、建筑节能等的具体监理措施;监理资料的提供;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技术标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字体。投标文件应采用双面印制,不得使用硬质封面。不得提供与投标项目无关的其他内容,而且技术标页数不得超过120页,商务标页数不得超过80页。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份数按本章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商务标”和“技术标”字样。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投标、监理费用依法收取、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执行报告制度等)。
投标保证金3.2.3投标限价:不高于概算建安费的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商务标的投标简况表中列出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监理服务收费报价的范围为本标段施工、资料整编、保修阶段的监理收费(含平行检测);包括安全监理费、必要的监理设施、检测费用、附加工作酬金和额外工作酬金等一切费用;包含施工监理费、资料整编费、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等所有费用(含税)。本次投标报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中标后总价包干使用。中标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工期内,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总价包干使用。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期的延长或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减少,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监理服务收费报价技术标应针对该项目的关键技术、重点、难点,应避免把标准、规范、规程等具体内容载入技术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予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提供虚假、无效票函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而被拒绝,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自拒绝延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出具证明,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保证金。在本章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本章前附表第17项。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当密封,成为一份投标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的密封
报价截止后,由招标人在欧贝平台上自主进行。开标开标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条、第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提交,并注明“修改”字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合同授予参见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原则评标
招标人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本项目使用国有投资或国家控股,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三个中标候选人都存在前述情形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以评标结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定标
招标人随时可根据双方合作的情况,调整采购方式,引进其他供应商,如合作期限内,未与中标人签订具体服务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拒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损失。中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签订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监理合同应及时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监理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监理合同的签署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不再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界定为不合格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监督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
评标评标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标段)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依据评标标准与办法本标段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简况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初步评审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
(1)若设定监理服务收费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提交标书时,未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报价存在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行为的。
施工监理方案;主要评标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技术文件评审针对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确定的内容,对每个投标文件作出专业性评价。详细评审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资格(数量)及机构设置;主要评标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商务文件评审服务承诺等。测量仪器与检测设施配备与检测方法;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的分析和相应的技术措施;
有关澄清和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澄清监理服务费报价。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行政处罚等;投标人(监理人员)业绩与社会信誉;
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办法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标评分与商务标评分之和。本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最小打分间隔0.1分,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分值如下表: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21-50) |
1 | 施工监理方案(10-25) | 施工监理方案的内容是否能全面涵盖本工程 | 4-7 |
1 | 施工监理方案(10-25) | 施工监理方案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织分工以及相应的权利与职责是否明确 | 1-3 |
1 | 施工监理方案(10-25) | 质量(含建筑节能)、进度、造价控制措施以及监理程序是否科学、合理 | 4-8 |
1 | 施工监理方案(10-25)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控制手段是否科学、全面 | 1-3 |
1 | 施工监理方案(10-25) | 合同、信息等方面管理措施以及控制手段是否科学、全面 | 0-2 |
1 | 施工监理方案(10-25)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 0-2 |
2 | 重点难点分析(10-20) | 对项目特点、难点及重点的分析是否透彻;是否能提供有效的技术建议 | 10-20 |
3 | 测量与试验(1-3) | 测量仪器与检测设施配备是否得当、测量与检测方法、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 1-3 |
4 | 服务承诺(0-2) | 服务承诺是否能满足项目需求 | 0-2 |
推荐中标候选人注2:近5年内相关荣誉是指荣誉发出之日应在本次招标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5年时间范围内(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作为有效荣誉)。注1:在评分细则内,根据评分内容,酌情打分;评分内容如为缺项,则以“0”分计取。评分细则注解:商务文件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18-50) |
1 | 总监理工程师(3-11) |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经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结合总监答辩情况) | 3-9 |
1 | 总监理工程师(3-11) | 总监理工程师荣誉:近5年内获得省部(直辖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有1项得1分,最多加至2分 | 0-2 |
2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0-12)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是否符合项目需求,专业分工是否齐全 | 0-6 |
2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0-12) | 各专业监理负责人工作经历、监理资历及相关资格证书 | 0-3 |
2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0-12) |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工作经历、监理资历及相关证书 | 0-3 |
3 | 投标人(0-2) | 近5年内单位或监理工程获得省部(直辖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有1项得1分,最多加至2分 | 0-2 |
4 | 监理费报价(15-25) | 对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20分。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5分(最多扣至15分),每下浮1%加0.5分(最多加至25分)。(中间按线性插入法) | (15-25) |
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1.工程名称: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
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6.附录,即:
七、双方承诺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监理期限:六、期限本工程合同监理酬金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已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安全监理费、平行检测费、设备监理费、必要的监理设施、和额外工作酬金等一切费用。五、签约酬金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
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
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
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
(4)审核分包项目和分包商资质等证明文件。(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参与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图出图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1)审查认可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下达开工通知书。(一)质量、进度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0)详细地收集并记录每天的施工情况,包括地表及保护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分析监测单位的信息资料,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9)依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跟踪复核、验收施工单位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按委托方的要求采用自备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现场复核、测试,且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保留所有测量原始数据。(8)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7)必须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定,并将审核意见报委托人备案。(6)组织召开现场的施工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5)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
(16)对施工单位完成并已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对已完成且未达到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签证。同时对施工单位未达到合格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15)对施工单位每月25日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进行及时审核(3日历天内),对所审核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14)抽查项目施工质量,对隐蔽项目进行复验签证;签证已完合格的工程量;参与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物卡。(1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项目质量。在关键的施工工序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12)审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进行独立平行检验和试验。原材料和半成品抽检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施工单位自检数的1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22)检查项目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21)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本合同委托人所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20)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控制。(19)及时分析并发现影响进度的隐患,督促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若发现项目脱期,应分析原因,并督促和协调承包商调整施工计划,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18)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17)重大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认真审核,并在签证中特别批准,以便委托人及时掌握。
(28)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竣工档案的编制进度、质量,并在竣工后3个月通过档案验收。(27)项目结束后,提交4套工程监理竣工资料。(26)参与质保期内出现的项目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2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项目尾项,维修项目出现的缺陷。(24)督促施工单位回访。(23)对项目的施工质量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对安全、档案资料、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执行。
(5)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交底制度。项目施工前,必须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市、市建委、公司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商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4)督促并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3)督促承包商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2)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93号和沪建建管[2003]170号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的要求。(二)安全监理:
(11)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施工例会,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10)检查主要施工机械质量鉴定证书和安全鉴定证书,督促承包商对主要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9)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题报告。(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商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7)检查并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6)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
(4)检查并审核承包商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3)督促并检查承包商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2)督促、检查并协助承包商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1)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12)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10)项目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9)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8)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为监控施工现场的噪声,监理单位应配置噪声测试仪器。每月测试二次,并将测试数据列入监理月报中。(7)检查并督促承包商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6)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如督促执行不力造成有关政府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的,作为监理单位违约,违约金为每次人民币5000~50000元。(1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项目过程中环境的目标及要求”及职业安全生产健康要求。(13)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1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11)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
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2.1监理依据包括: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不适应或不能胜任的施工人员。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3.委托人义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
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监理酬金的支付:本工程合同监理酬金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已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安全监理费、平行检测费、设备监理费、必要的监理设施、和额外工作酬金等一切费用。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5.1支付货币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进场后20个工作日内 | 10% | |
进度款 | 按季度支付 | 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 |
结算款 | 完成竣工验收、提交完整监理资料后 | 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 |
最后付款 | 竣工验收满两年,经甲方确认后无息支付 | 支付余款 |
6.2.2及6.2.3附加工作酬金:。6.2.1监理酬金根据本工程施工审定价作相应调整。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无期限。8.6保密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
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8.8著作权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无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无期限。
A-2设计阶段:。A-1勘察阶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一、甲乙双方及双方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项目建设地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各项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为了保证本合同全面、合法、正常的履行,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廉政建设上的权利义务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工程项目廉政共建协议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2. 办公设备 | |||
3. 交通工具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八、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财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相关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工作人员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十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相关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十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的各种方便。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下属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家电等物品。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安排其外出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取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合同已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1-5%的违约金。十八、若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致使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违法的,在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甲方有权选择或并用:①要求乙方撤换派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撤回违反廉洁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②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1-5%的违约金;③有权解除业务合同。十七、甲方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或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若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乙方监察部门在进行调查工作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十六、乙方若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中止其行为或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若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项目单位举报监督电话:,宝钢金属纪委、监督部举报电话:)。甲方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工作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十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监理任务大纲二十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二十、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十九、若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谋取自身不正当利益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回该人员,并不再安排该人员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工作。乙方因没有履行条款第一款义务撤换派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业务合同。因乙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监理人应当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监理人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签字。监理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人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当地现行相关规定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监理工作。机构人员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质量控制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人应当要求承包人停工,监理人同时书面报告招标人。
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他管理制度;复核和审查承包人、分包人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及发包手续、备案情况等;
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审查竣工资料,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预验收;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作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时采用计算机辅助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建议;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监理及时提出施工总进度调整建议;审核、分析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商的进度计划;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进度控制
参与工程付款审核;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相应报表;对与工程有关的措施等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对工程的修改、变更以及返工等情况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造价控制
协助招标人组织工地安全检查;督促承包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义务;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参与审核其他付款申请单;
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包人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督促承包人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协助制订项目委托人的应急措施;
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信息管理进行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管理
监理招标巢湖轻量化项目(一期二步)附件督促各承包人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建立工地例会制度,并作好会议记录;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项目的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公司承诺:投标承诺书
八、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监理项目数量。严格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七、不签订与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违背的监理合同。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附件行贿,以谋取中标。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单位(盖章):。十、其他承诺:九、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性质:投标人:(1)法定代表人证明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方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简况表格式三: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简况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 | 总监理工程师 | 安全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费报价(万元) |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 | 姓名/性别 | 年龄/职称 | 注册专业/注册号 | 每周天数/兼职否 | 姓名/性别 | 年龄/职称 | 专业(注册专业)/证号(注册证号) | 每周天数/兼职否 | 月 | |
大写: | ||||||||||
大写: | ||||||||||
备注: | 两个项目团队须分开列报;两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身份证编号(18位): |
(1)现场监理人员一览表附件四:监理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职务 | 职称(附复印件) | 持监理证情况(附证) | 从事监理年限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附件五:选用的测量仪器与检测设施2、近5年内类似业绩是指类似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日期应在本次招标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5年时间范围内(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注:1、提供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类似项目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简历一览表注:两个项目团队须分开列报。
姓 名 | 年 龄 | 性别 | ||||||
职 称 | 学位 | 拟在本项目任职岗位 | ||||||
执业资格证书 | 证号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同类或相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获得相关建设行业荣誉(级别、证明) | |||||
监理投标报价明细表(依据监理组人均产值计算)监理投标报价明细表(依据工程规模计算)附件六:监理投标报价明细表选用的测量仪器与检测设施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使用情况 | 用途 | 备注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监理费单价(元) | 监理费合价(万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监理费用总额(万元)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服务期限(月) | 监理费单价(元/月) | 监理费合价(万元) |
一 | 监理人员服务费 | 合计(万元): | ||
一 | (1)总监理工程师 | |||
一 | (2)总监代表 | |||
一 | (3)专业监理工程师 | |||
一 | (4)监理员 | |||
二 | 驻地监理设施、设备与服务费 | 合计(万元): | ||
二 | (1)交通费 | |||
二 | (2)监理办公及生活用房费 | |||
二 | (3)特殊办公设备费 | |||
二 | (4)一般办公设备和用品费 | |||
二 | (5)监理生活设施费(含水、电、煤气、电话费) | |||
三 | 其他费用 | 合计(万元): | ||
三 | (1)工程收尾费、整改费 | |||
三 | (2)服务风险费 | |||
三 | (3)质量保证期服务费 | |||
四 | 其他子项(如有) | 合计(万元): | ||
四 | ||||
四 | ||||
监理费用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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