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璧县G343国道西段路灯灯头改造项目LBCG2020145A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灵璧县G343国道西段路灯灯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CG2020145
项目名称:灵璧县G343国道西段路灯灯头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总投资1294700元
最高限价:总投资1294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 上 情 形 第 ( 1 )( 3 )( 4 )( 5 ) 以 “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宿 州 ”
(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 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供应商需具备城市道路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zggzyjy.cn/szfront/)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细 操 作 流 程 网 址: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4c8ba7e8 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询价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宿州市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为防控疫情,所有投标人均不允许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直播地址、《投标人操作手册》、《入会操作手册》、《实施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招,网上投标特别提醒:
(1)本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为主持人宣布投标人解密开始起 30 分钟内,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2)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3)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电话”处填写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以便开评标活动过程中联系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等相关事宜。 如因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地址: 灵璧县老实小院内
联系方式: 13965322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钟秀锦城
联系方式:17755782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园妹
电话: 177557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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