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
零星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风景园林绿化景观提升改造迁移定植和复绿的植物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有害生物防治移交前养护投资及风险控制实施方案现状调研与分析算术复核汇总表算术复核表现状调查与分析工程投资节约措施抵抗风险措施工程专用巡查车运输车货车洒水车高空作业车高空修剪车吊车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监理发布开工停工工程质量进度技术投资控制档案资料木本苗配件乔木移植园林绿化养护绿化维护绿地养护土壤检测员花卉工打药机剪草机绿篱机油锯锄头斗车枝剪物料铁马进行围蔽余泥渣土运输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绿化苗木相关机械设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咨询服务土石方迁移定植地绿化枝叶消杀迁移苗木绿化设施升级改造应急维修花基侧石绿化防护网绿化升级改造迁移种植设计施工图设施费安全防护迁移养生建筑废料运输垃圾外运市政设施维修绿化淋水除草清洁病虫害防治绿化成活养护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
- 项目编号:JG2022-1586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1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10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1.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格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13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1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9时45分 - 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洪工
- 代理联系人:吴工
- 联系方式:020-82271908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1722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公告-最终.doc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公告-最终.doc
-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文件-最终.doc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文件-最终.doc
附件:
联系人:洪工联系电话:020-82271908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一、工程名称: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根据穗埔建函[2022]1223号批准,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现对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
四、项目概况:负责黄埔区的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区财局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0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监管电话:020-8211220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83517226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三项目名称: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三)标段二项目名称: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一项目名称: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一)1.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注:投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投入人员、机械设备配置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同一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00万元。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标段三暂定服务区域:科学城片区。标段二暂定服务区域:东区、西区、永和片区;标段一暂定服务区域:大沙片区、长洲岛、生物岛;【招标内容、规模】:负责黄埔区的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区财局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0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1)评标时三个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将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进行。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分。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0分。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注: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资格审查方式:标段一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标段二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标段三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保证金: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8.投标人信用情况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格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不合格的依据。2.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71908联系人:洪工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五、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八、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2206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日期:2022年9月20日
日期:2022年9月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招标文件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
(一)总则19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9二、投标须知修改表8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一章投标须知3目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3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3(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3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2(二)招标文件2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10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4第三章合同条款68(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4(一)总则40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40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修改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没有在本表中列明的条款,以原文为准。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lyylj.gz.gov.cn/)下载查阅。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
2 | 2.2 | 工程名称 | 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 |
3 | 2.2 | 建设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总价大包干。 |
6 | 2.2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黄埔区财局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0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
9 | 3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电子化资格后审。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1.本项目各标段均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自主填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0.00%。 2.中标单位以委托服务任务书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委托合同结算条款约定编制工程结算,并经区财政局评审确定工程结算价,实际支付价=评审的工程结算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3.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需提供有效成本分析说明。不提供或经评委认定为低于成本价,则按无效标处理。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保证金数额:标段一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标段二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标段三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转账、现金、支票、汇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具体详见16。 |
15 | 7.5 |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16 | 5.1 | 踏勘现场 |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
17 | 8.1 | 招标答疑与澄清 | 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提问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
18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两部分组成。 |
19 | 17.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页数最多不超过50页(50页,不包括封面及目录页)。 |
20 | 19.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21 | 2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开标室。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22 | 评标办法 | 办法二 综合评分法 | |
2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不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 3 名(不超过3名) | |
24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3000万元。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 | |
25 | 成本警示价 | 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需提供有效成本分析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所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26 | 非竞争报价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本项目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7 | 32 | 履约担保 | ■要求。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5%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具体形式详见合同)。 |
28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9 |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随机抽取。 | |
30 | 39.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5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1 | 分值权重 | 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 5 %,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 15 %,报价得分权重 80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0 %。注: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不少于10%,报价得分权重不少于6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占0%-25%;其他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不少于5%,报价得分权重不少于8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占0-10%。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权重=100-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 |
32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评分汇总方式 | 方式一: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最终得分。 | |
33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计分 | 本项目不适用。 | |
34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
35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 |
36 | 36 | 其他 | 无 |
36.1 | 中标公示后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2套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光盘。 | |
36.2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委托人要求。现文:2.3设计说明:详见委托人要求。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原文: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条款号:2.32.4修改类型:修改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章投标须知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章投标须知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
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现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业务→进入“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原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
11.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文: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8.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发布。原文:8.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11.2.7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11.2.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现文: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11.2.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11.2.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11.2.8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11.2.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现文:(1)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2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原文:(1)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条款号:11.4.6(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本工程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20《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表》、附件21《主要人员简历表》);原文:(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本工程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条款号:11.4.5(2)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11.4.8其他评审内容,具体以附件13《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上的要求提交资料;原文:11.4.8其他评审内容(办法二可选);条款号:11.4.8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1.4.7企业施工经验(投标人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业绩证明资料具体以附件13《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上的要求为准。原文:11.4.7企业施工经验(投标人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条款号:11.4.7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4.1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条款号:11.4.1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1.4.9经济部分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原文:11.4.11经济部分文件包括:条款号:11.4.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5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条款号:11.5修改类型:删除现文:11.4.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技术经济部分详细审查所需的其他证明资料。原文:11.4.1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条款号:11.4.1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1.4.10若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条款号:13.5、13.5(1-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条款号:13.2修改类型:删除
现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确定价格。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现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原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条款号:13.6.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原文: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条款号:13.6.2修改类型:修改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期退回投标保证金。原文:16.投标保证金条款号:16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8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公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号:13.8修改类型:删除
16.2投标保证金可由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期退回投标保证金。现文:16.投标保证金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不能参与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标。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将凭证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16.3如采用转帐、现金、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原文:20.3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20.3修改类型:修改16.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不能参与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标。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③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bszycwxg/857020.jhtml)。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②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纸质原件给招标代理单位,纸质原件清晰扫描件将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存在16.6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①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原文: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条款号:29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0.5小时内为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原文:2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条款号:2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0.3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32.1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原文:32.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供,则该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注册地址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均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条款号:32.1修改类型: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现文: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且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自服务起始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原文: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条款号:3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2.2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原文:32.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条款号:32.2修改类型:修改
(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34.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一次性支付该标段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劳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评标专家费按实际发生计算。现文:34.1中标人需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原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支付。条款号:34其它费用修改类型:修改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定义(一)总则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2.招标说明(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3.资金来源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踏勘现场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有)。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8.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业务→进入“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8.招标答疑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11.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经济部分两部分组成。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11.2.2至11.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11.2.7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1.2.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11.2.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11.2.4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11.2.3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和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正文内容: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页数最多不超过页(50页,不包括封面及目录页);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件中不得出现名称、印章、商标、投标金额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或出现涉及人员姓名、简历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一下内容:11.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办法二可选):
⑦投资及风险控制;⑥实施方案;⑤现状调研与分析;④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③概况;②目录;
11.4.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11.4.3《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11.4.2《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11.4.1《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11.4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主要包括的内容:⑧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4.6机械设备投入情况(办法二可选);(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3)项目负责人能力、企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本工程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11.4.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办法二可选);
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11.4.11经济部分文件包括:11.4.8其他评审内容(办法二可选);11.4.7企业施工经验(投标人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须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2)若机械设备为租赁,租赁期应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并承诺其租赁不属于重复租赁。(1)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
11.8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7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系统。11.6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11.5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11.4.1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11.4.1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文件格式11.10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9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投标有效期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货币13.8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公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不能参与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标。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将凭证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16.3如采用转帐、现金、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期退回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8.2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18.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18.投标文件的密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9.3.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19.3.1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19.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19.3.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如设置投标保证金的)。19.3.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2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3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4.开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23.投标信息录入22.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2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密25.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8.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1开标后,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30.2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0.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30.中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2.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供,则该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的注册地址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均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32.履约担保31.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31.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5.腐败与敲诈行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支付。34.其它费用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3.合同生效
36.其他35.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35.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3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原文:38.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个,则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38.4修改类型:修改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修改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没有在本表中列明的条款,以原文为准。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lyylj.gz.gov.cn/)下载查阅。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其他投标人须知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
原文:41.1不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不多于3名)。条款号:41.1、41.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共5人。评标专家全部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文:3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份之二。条款号:39.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8.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个,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个,则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文:41.1不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不多于3名)。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一)确定中标人。41.2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3-5名)。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1)评标时三个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将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进行。投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投入人员、机械设备配置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同一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现文:4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原文:4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人应当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会议过程及定标结果等内容。条款号:41.4修改类型:修改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一)确定中标人。41.2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3-5名)。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条款号:43.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0.5小时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原文:4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条款号:4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可选办法一两阶段评标法修改类型:删除
条款号:44.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3.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42.3规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公布以下所有内容b、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保证金;f、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g、工期;h、质量标准;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原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42.3规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公布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保证金;f、投标报价;g、人工费;h、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i、工期;j、质量标准;k、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条款号:43.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原文: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4.3.2如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个时,应重新招标。44.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个时,应重新招标。现文:44.3资格审查、否决性条款审查44.3.2如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应重新招标。44.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时,应重新招标。原文:44.3资格审查、否决性条款审查
现文:46.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原文:46.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成本警示价时明显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条款号:46.1.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46.1.1投标报价算术复核、46.1.1.1-46.1.1.8修改类型:删除
现文:46.6.2当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等于评标参考下浮率时得100分,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每高于评标参考下浮率1%,扣0.7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下浮率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报价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百分号前面保留二位小数,如X.XX%)原文:46.6.2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报价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条款号:46.6.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6.6.1以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并经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中位于[0%,10%]区间,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后,剩余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1+X%)为评标参考下浮率。如位于[0%,10%]区间的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少于5或等于5家则直接算术平均值×(1+X%)为评标参考下浮率。原文:46.6.1以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半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下浮X作为评标参考价。(例: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为3家,随机抽取2家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作为评标参考价。)条款号:46.6.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46.7.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6.7.1权重分配: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5%,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15%,报价得分权重8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0%。原文:46.7.1权重分配: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条款号:46.7.1修改类型:修改例如假设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A为:5%,评标参考下浮率B为:4%,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F2=100-|(5%-4%)|×100×0.75=99.25分。计算公式:F2=100-|(A-B)|×100×C,其中A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B为评标参考下浮率;若A-B>0时C=0.75,若A-B<0时C=1,F2小于0时则取0分。
条款号:46.10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6.8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以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前;报价得分仍相同的,则以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较高的排前;若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仍相同的,则以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原文:46.8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条款号:46.8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6.7.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5%)+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15%)+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权重(80%)。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原文:46.7.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报价得分和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满分为100分。
条款号:附件2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件1开标记录表。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1开标记录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6.10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原文:46.10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
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4算术复核汇总表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3算术复核表修改类型:删除现文: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表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
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7第二阶段得分排序表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6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表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5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修改类型:删除
现文:详见附件9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9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件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详见附件13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13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附件1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分表原文:详见《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条款号:附件1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
37.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7.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37.7《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37.6《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37.5《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7.4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37.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7.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参与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8.2投标人、招标人分别按投标须知第25条、第26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8.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38.开标37.9本项目招标文件。37.8《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38.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N+2个,则重新组织招标)。38.3.5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38.3.4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38.3.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38.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8.3.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39.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9.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9.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9.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9.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份之二。39.评标
39.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9.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9.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9.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9.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9.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40.2对于39.1以外的其他情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2人以上(含2人)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40.1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涉及相应情形的投标企业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作出书面澄清。40.投标文件的澄清如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将相关投标人存在的具体情形、评审认定过程及评审依据详细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关澄清文件的原件封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复印件在评标结束当日工作时间内(评标结束时处于非工作时间的,应于下个一工作日12:00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转交该项目招标监管机构查处。39.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9.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1.1不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不多于3名)。41.定标40.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否决性条款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40.4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40.3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41.6如重新确定的中标人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可直接确认最后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本款所列情形的,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1.5如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条款41.1的定标方式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人应当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会议过程及定标结果等内容。41.3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中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按照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一)确定中标人。41.2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3-5名)。
42.2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以及解密情况。4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2.开标和评标程序可选办法二综合评分法(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1.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2.4.4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42.4.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2.4.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42.4.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42.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2.3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抽取其中之一。
42.9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审查评分(暗标)。42.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复核)。42.7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2.6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评标系统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2.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42.4.5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43.开标细则42.14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2.13按照“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42.12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分。42.11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文件审查评分。42.10揭晓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评审结果。
43.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42.3规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公布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保证金;f、投标报价;g、人工费;h、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i、工期;j、质量标准;k、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43.3.2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代表提出异议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3.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43.3细则43.2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3.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4.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44.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4.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3.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3.5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5.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5项(除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外)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的资料为依据。45.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独立评审。45.投标人资格审查44.3.2如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应重新招标。44.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时,应重新招标。44.3资格审查、否决性条款审查
46.评标细则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5.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料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45.5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存在42.4条款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5.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5.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可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6.1.1.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6.1.1.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6.1.1.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6.1.1.1数字表述的金额和用文字表述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46.1.1投标报价算术复核。评标委员会将对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复核,具体标准如下:46.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
46.1.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包括串通投标情形的核查、澄清及认定(如有)。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6.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成本警示价时明显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46.1.1.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以上修正不影响修正前按步骤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6.1.1.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6.1.1.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6.1.1.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6.6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分46.5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46.4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评审和汇总后,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与暗标编号的对应关系,并在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标号确认表上签字确认。46.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出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46.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否决性审查: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否决性审查。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如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属于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见《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应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的规定进行评审。
46.7.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报价得分和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满分为100分。注: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不少于10%,报价得分权重不少于6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占0%-25%;其他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不少于5%,报价得分权重不少于8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占0-10%。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权重=100-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广州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得分为准。46.7.1权重分配: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权重%,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得分权重%,报价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46.7计算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综合得分46.6.2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报价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46.6.1以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半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下浮X作为评标参考价。(例: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为3家,随机抽取2家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作为评标参考价。)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146.10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个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46.9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41条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签名,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提交后随即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46.8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资格审查表附件2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注:本表部分信息源自《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最高投标限价:(元)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是否解密 | 电子标书递交是否成功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项目负责人 | 安全员 | 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 | 总工期 | 工程质量标准 | 是否废标 | 废标原因 | 投标人签名确认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是否解密 | 电子标书递交是否成功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项目负责人 | 安全员 | 缴纳方式 | 金额 | 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 | 总工期 | 工程质量标准 | 是否废标 | 废标原因 | 投标人签名确认 |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3.凡不满足《资格审查表》中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视为有效。2.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注:1.本表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2 | 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满足公告要求。 | ||
3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资格满足公告要求。 | ||
4 | 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 | ||
5 | 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6 |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 ||
7 |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 ||
8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9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
11 |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单位:元算术复核表附件3评委签名:日期:
编号 | 算术复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报价A | 修正后投标报价B | 修正率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R=0 |
1 | [单位工程1]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投标报价 | ∑A=A1+A2+…An;∑B=B1+B2+…Bn |
评委签名:日期:工程名称:算术复核汇总表附件4评委签名:日期: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术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A*100%) |
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计算得分。2.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则暂停评标,向招标人反映,并由招标人处理,仍无法处理时,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告。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附件5(适用于办法一)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业绩部分(3分) | 近三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1.5分(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指标时,业绩指标不得超过工程本身经济或技术指标的三分之二)。 |
报价部分 | |
诚信部分(0-10分)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工程名称:项目编号: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表附件6(适用于办法一)3.以上业绩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网上选择参与本项目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系统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的文件为准。
序号 | 投标人 | 报价得分 | 报价权重 | 业绩得分 | 诚信得分 | 诚信权重 | 总得分 | 总得分排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评委签名:工程名称:第二阶段得分排序表附件7(适用于办法一)评委签名: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计算参考数据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和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出现第9-15项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中的规定进行有关串通投标认定。2.凡出现《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任何一项情形,否决其投标。注:1.本表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工程名称:附件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函》; | |||||
2 | 投标文件中没有《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 |||||
3 | 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 | |||||
4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6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声明哪个有效; | |||||
7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8 | 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9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10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11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
12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13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14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15 | 不同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同的; | |||||
16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17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注:1.评标委员会应将证据、记录、澄清等相关依据文件保存完整;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附件9评委签名:日期: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1 | 存在情形 | 不同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同的。 | □ | □ | |
串通投标认定 | 2 | 澄清核查 | 无澄清 □ | |||
串通投标认定 | 2 | 澄清核查 | 有澄清 □ | 澄清合理 □ | ||
串通投标认定 | 2 | 澄清核查 | 有澄清 □ | 澄清不合理 □ | ||
串通投标认定 | 3 | 认定 | 串通投标 是□ 否□ |
工程名称: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附件10(适用于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签名:日期:3.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的仅限于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有明显抄袭行为的; | |||||
2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的; | |||||
3 | 发现投标人在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投标金额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或出现涉及人员姓名、简历、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 |||||
4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编号确认表附件11(适用于办法二)评委签名:日期: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凡出现《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任何一项情形,否决其投标。注:1.本表使用GZYLZB202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序号 | 暗标编号 | 确认的投标人名称 |
备注:1.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评审内容,不得设置排斥性条款及明显高于或偏离项目实施要求的内容;设置等次得分的,得分应为等差排列。工程名称:方案编号: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审查评分表附件12(适用于办法二)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
评审项目 | 分值 | 编制要求 | |
第一章 概况(5分) | 5分 | 概况内容全面、概括性强,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范围、编制依据。(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
第二章 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5分) | 工作目标 | 5分 | 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编制项目的总体目标、施工目标、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编制合理的组织架构,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第二章 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5分) | 组织架构 | 5分 | 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编制项目的总体目标、施工目标、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编制合理的组织架构,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第三章 现状调查与分析(15分) | 15分 | 正确理解规划建设意图,对项目现状摸查充分;熟悉项目情况,能深入、合理地分析项目的具体特性,针对周边的区位条件、景观资源、植物现状等情况制定全面、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处理措施。(内容完整者得12分,优者加3分,良者加1.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 | 5分 |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明确、具体、科学可靠,符合项目需求,且制定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施工组织与部署 | 10分 | 1、施工组织内容合理,包括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2、施工投入人力物资合理充足;3、能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 10分 | 1、施工组织内容合理,包括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2、施工投入人力物资合理充足;3、能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施工投入(人、机、材等) | 10分 | 1、施工组织内容合理,包括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2、施工投入人力物资合理充足;3、能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材料采购计划 | 10分 | 材料供应尤其是苗木采购计划(包括苗木的来源、采购周期和采购质量的保证)满足项目要求。 (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资金使用计划 | 5分 | 资金计划合理,能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质量标准 | 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档案管理 | 5分 | 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规范。(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安全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 | 10分 | 安全管理目标明确,能针对项目实施内容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有完善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绿色施工方案合理。(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四章 实施方案(65分) | 工程保修和养护管理措施 | 10分 | 工程保修和养护管理措施具体有效。(内容完整者得8分,优者加2分,良者加1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
第五章风险控制(10分) | 工程投资节约措施 | 5分 | 节约工程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第五章风险控制(10分) | 应急预案和抵抗风险措施 | 5分 | 能合理分析可能存在的应急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做到配合、协调、服务方案考虑全面。(内容完整者得4分,优者加1分,良者加0.5分;无相关内容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附件13(适用于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签名:日期:3.最终得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汇总;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评审项目总分应为100分,各评审子项的分值不得超出取值范围。
评审项目 | 取值范围 | 评审内容 | |
名称 | 子项 | 取值范围 | 评审内容 |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能力 | 20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为10年(含10年)或以上的,得20分;从业经历为5-9年的,得12分;从业经历为5年(不含5年)以下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20分,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次得分计算。不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从业经历按毕业证的签发日期开始计)、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2022年8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相关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企业返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企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 | 30 | 1、拟委派本工程的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0分;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其他不得分。2、拟投入人员须包含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专业工程师3名、高空作业人员2名、专职安全员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资料员1名。满足要求得20分;每缺少一名人员或每出现一名人员的证明资料提供不齐全的扣2.5分,最多扣20分。注:须相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2022年8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相关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企业返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二、机械设备投入情况 | 机械设备配备 | 10 | 为满足施工要求,配备机械设备如下:巡查车2辆、运输车(或货车)2辆、洒水车2辆、高空作业车(或高空修剪车)1辆、吊车1辆。得分规则:自有和租赁设备视为同等施工能力,齐全且承诺用于本项目得10分。每缺少一台设备或每出现一台设备证明资料提供不齐全的扣2分,最多扣10分。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注:设备证明材料须按如下要求提供:设备为自有的,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的,租赁期满足本项目服务期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租赁期不少于2年),并承诺其租赁不属于重复租赁,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所投设备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三、企业施工经验 | 类似业绩 | 30 |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6分,最多得30分。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②须同时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打印页、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③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④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⑤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金额为准。 |
四、其他评审内容 | 其他评审内容 | 10 | 企业近一年(指2021年度)经营状况:企业2021年度盈利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以0分计;此项得分最高为10分。 |
附件14(适用于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签名:日期:4.所有评委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本表上述人员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2.评审项目总分应为100分,各评审子项的分值不得超出取值范围。备注:1.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评审内容,不得设置明显高于或偏离项目实施要求的内容;设置等次得分的,得分应为等差排列。
定标委员会组建办法及定标办法附件15定标委员会组建办法及定标方法评委签名:工程名称:投标报价评分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PT(%)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 ||||||||||||
评标参考下浮率PC(%) | ||||||||||||
偏差(PT-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评标结束后,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及其他纸质资料由招标人收齐并妥善保管。招标人应当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定标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二、定标办法应当对定标因素、定标程序等内容予以明确。可采用价格优势排名、票决、抽签、集体议事决策等办法。一、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事先制定科学、合理的定标委员会组建及定标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定标时必须严格遵守定标办法,不得临时改变。定标办法设置说明:注:本项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书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第三章合同条款三、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承包人:发包人:
1.服务期限:2022年月日~2024年月日。服务期限内,乙方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总额达到1000万元时,本合同提前终止。第三条管理服务期限及承包方式:二、工期第二条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根据甲方下达的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以及区域内发现的有害生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任务单和具体要求实施。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间,由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单位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实施的绿化零星迁移种植、复绿等绿化任务,或甲方下达的任务单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外的,乙方都不得提出异议、反对或拒绝。第一条服务范围:一、服务事项
姓名:,联系电话:。1.甲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三、双方权利义务3.服务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总价大包干形式。2.暂定合同金额:1000万元。乙方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总额,不能超过本标段控制金额1000万元。乙方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总额在该控制金额以内的,按区财政局评审结果据实支付;经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总额超过该控制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4.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制度规程、工作规范等。3.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职责: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按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变更签证或费用调整、发布开工、停工、复工令等均需经甲方书面认可;常驻现场,代表监理单位履行与甲方签订的监理合同。姓名:,联系电话:。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职责:常驻现场,代表甲方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技术、投资控制等施工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与乙方签订的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8.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7.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6.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对其他养护单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责任告知甲方处理;3.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项目及有关档案资料,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职权:常驻现场,代表乙方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10.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9.乙方的工作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无刑事犯罪记录,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8.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在施工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6.对本项目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养护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5.在绿化迁移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绿化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1.服务质量要求标准: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第六条具体质量要求四、服务质量及工作要求12.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本项目及项目有关档案资料;
(6)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标准;(5)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4)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14-2008);(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6.本工程按照本条第1项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若乙方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或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颁发新的质量标准规范版本的,由甲方、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各方洽商后决定是否采用新的标准。5.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另委托其他单位抢修,属乙方造成的修复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4.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可指令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3.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设备及配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及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乙方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有责任和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以供甲方同监理人核实并及时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图纸。(7)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乔木移植技术标准。
②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如不能按甲方指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服务费用中列支。①乙方配备专门巡查人员、专用交通工具报甲方备案后,自行安排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按施工相关办法,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进行处理。(2)日常巡查:(1)检评主体:甲方、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绿化维护的质量,及施工实施的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为保证绿化和附属设施养护管理服务的质量,甲方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结合黄埔区、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对绿化维护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管。7.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检评
11.绿地复绿,乙方按甲方要求编制预算书等供甲方审批。复绿完工后,乙方负责养护成活,常规养生期三个月,养生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移交。养生期的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执行。10.迁移苗木的成活率原则要求为100%,如果不成活,则需按照原品种、原规格补回。特殊情况,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调整成活率依据,经招标人委托专家论证,提出建议适当调整成活率。9.绿化苗木的迁移定植地由甲方提供(原则上就近定植或苗场集中定植);修剪的绿化枝叶等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迁移和复绿的植物由乙方负责养护成活,常规养生期暂定三个月,实际养生期以三方验收核实为准。迁移定植和复绿的植物,养生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移交。养生期的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执行。为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管理岗人员配置包括:项目经理1名,现场负责人1名,各专业上岗人员(包括施工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料员、植物病虫害检测员、高空作业车操作司机及操作员、园林材料员、土壤检测员、质检员、安全员、绿化工、花卉工等),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工程实施要求。甲方将不定时实地考察现场人员配置情况,发现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为本项目实施配备的机械设备包括:工程专用巡查车2辆、高空作业车1辆、吊车1辆、货车2辆、洒水车2辆、及打药机、剪草机、绿篱机,油锯、锄头、斗车、枝剪等工作所需的各种机械工具、物料。甲方将实地考察机械设备情况,如果发现乙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充,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增加费用。8.设备及作业要求:
(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在1小时内用最快的信息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甲方报告。16.如发生安全事故,除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事宜外,还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5.绿化成活期按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负责绿化淋水、除草、清洁、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甲方按照《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对乙方的养护过程进行检查,每扣一分扣款100元。14.施工期须按照绿化施工相关要求,按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施工。1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按广州市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围蔽及施工警示。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围蔽或施工警示的,每处扣1分;工人没按要求穿反光衣的,每人次扣1分;高空作业工人未按要求系好安全绳、戴安全帽的,每人扣1分,每扣一分扣款100元12.区内绿化设施维修,包括:绿化喷淋设施、绿化防护网、绿化广场及绿化小游园内的设施等。
第七条费用核算及其支付原则五、服务费用17.要求乙方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施工、结算进度小结(上报之前须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核实)。(4)调查报告:乙方应把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报甲方。(3)事故调查:乙方应组织内部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并配合做好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工作。(2)事故处理:乙方负责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2)执行广东省造价管理部门编制的最新的《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1)执行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执行标准:(1)工程量根据工程任务单、工程验收证明书、工程核实表计算。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成的服务,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核实工程量。送审的每项任务(以任务单为准)均需达到验收标准,即按要求完成任务、养生期满并经验收合格。由乙方定期(原则每两个月一次)累计汇总已达到要求的任务单,编制结算书向甲方申报结算。计价依据如下:1.费用核算
结算款以区财政局核定的金额为准,按照财政局核定价进行阶段性请款〔实际支付价=评审的工程结算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如区财政局核定价已按中标下浮率进行套算,则按区财政局套算中标下浮率后的核定价进行支付,由区财局审核后集中支付。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完税服务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实际分期付款方式:2.支付原则6)中标下浮率为%;结算总造价需按投标单位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计算。5)规费和税金根据广东省和广州市各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进行取费。4)执行施工时期广东省和广州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最新计价程序和计价依据。3)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时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调整,缺项材料参考同期市场价。
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费均由乙方负担。(4)本项目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由于集中支付的原因造成支付时间的延误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超过部分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3)在区财政局审定的基础上,乙方服务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金额,(2)进度款:本项目实行分期支付,该进度款每期支付额以黄埔区财政局每期核定的金额为基数,支付时按50%抵扣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抵扣完毕。(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额25%支付预付款,即万元人民币,预付款在进度款中逐步退回。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累计提出达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第十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用。六、违约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5%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管理服务期届满之日验收合格起满六个月后银行保函自动失效。对于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养护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相关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违约处理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完成项目档案的整理、移交、送审备案工作的,每逾期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4.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退场完毕并向甲方移交项目档案资料。退场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出具《退出完结证明书》,并据此进行相关结算。3.乙方必须按期完成主要工序的施工任务,若属乙方原因造成主要节点的施工任务逾期达10天的,除按本条第2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可要求撤换项目负责人,乙方应予以执行,并在工期不调整的前提下自行消化工期的延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有权将乙方作不良纪录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误之日起,每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延误工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1.乙方未按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要求时间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迟延开工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6.乙方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确保工地管理规范、整洁、有序,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用铁马进行围蔽,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检查发现的,每发现一次,乙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5.在本工程余泥渣土清运施工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8〕60号)等广州市、黄埔区相关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办齐排放有关证照,雇请有合格准运证车辆和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设立专职人员管理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工作,并对分包单位依法排放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进行监管。乙方因违反本款约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乙方未执行本款约定的,每发现一次,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反余泥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进行处理外,若导致人员伤亡的,乙方按下列办法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死亡事故,死亡1人,支付20万元;死亡2人,支付40万元;死亡3人或以上,支付80万元。如发生重伤事故,重伤1人,支付10万元;重伤2人,支付20万元;重伤3人或以上,支付40万元。因乙方原因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人员轻伤及轻微财产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3.如果乙方未按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检查发现的,每发现一次,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开发区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市管理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乙方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被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承担。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过监理人和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如果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则需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批同意。如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批同意而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则甲方将扣减被更改部分的造价(该造价按广东省相关综合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不下浮);同时,每擅自更改一次,乙方需支付1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农民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乙方必须在3天内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欠被投诉2次及以上的,经查实,乙方除应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外,还应支付1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堵甲方办公地点甚至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场所等过激行为的,乙方应支付50000元违约金,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否则,甲方可用乙方工程款垫付。若乙方在本工程内发生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将被作不良记录,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六条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违约责任3.对施工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应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保修金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另行支付。1.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工程所有的材料、苗木规格、质量等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甲方的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以次充好,严禁未经甲方批准即以其他材料、苗木(包括乙方的产品)顶替。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苗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应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并应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给甲方,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须无条件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以及甲方书面通知的其它会议;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现场进度、质量、花卉种植效果,有权约谈乙方法人、总经理、副总等公司领导,乙方须按要求参加约谈会议,无故不参加或以各种理由延迟参加约谈的,则每人每缺席一次,乙方需支付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4.如果检查发现乙方未按承诺投入的人力、机械、物力组织施工超过三次的,甲方将作为不良纪录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检查发现乙方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推进工程建设,使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超过10天,没有按甲方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或者按甲方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后,仍然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进度,乙方除需按第十三条第3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将发出书面警告,警告发出后15天内,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仍然超过10天,甲方将作为不良纪录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3.如果乙方未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力投入计划投入人力,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检查发现的,每缺一人,乙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2.如果乙方未按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投入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检查发现的,将书面告知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延期一天,乙方需支付1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1.乙方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施工管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更换。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乙方每更换一人次,需支付5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更换一人次,乙方需支付3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第十七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机械设备、劳动力到位方面的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下达的任务单累计在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金额的1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因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违约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因解除合同导致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甲方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后续施工。甲方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也可要求乙方限期自行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但甲方的这一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第十九条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本工程中有转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因此导致甲方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负责赔偿。本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乙方还应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工程转包违约责任
(2)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签收。(1)乙方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2.送达程序:甲方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乙方:1.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第二十条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送达程序及违约金的处理3.养护期内单项工程扣分在50分以上的,该单项工程综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连续三次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或一年内总的不合格数累计在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金额的1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后,甲方另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补供应商中依次按顺序选取其他单位承接该项目任务,或者重新招标。
八、附则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第二十一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向对方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存在的证明。七、不可抗力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乙方。在异议审核期间,乙方须正常施工,不得以审核未确定为由拖延或者中止工程施工。(3)甲方邮寄送达。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第二十五条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广州开发区财政局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图纸;(4)技术标准和要求;(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1)本合同;
(此页无正文)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自服务起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二十六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7)其他合同文件。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经办人:经办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廉洁协议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在承包人兼职以及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应当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发包人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发包人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发包人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发包人工作人员向承包人索贿,经承包人检举,被纪检监察、检查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发包人索贿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定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约定。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廉洁协议是项目承包中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
1.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有关规定,《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1.1《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1.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日期:2022年月日日期:2022年月日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致:(招标人名称)投标函附件16投标函联合体投标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主)XX公司;(成)XX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已知晓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和定标条款,并接受按定标方法评审的定标结果。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部分进行公开。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且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
(招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注: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投标日期:年月日广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 | % |
投 标 总 工 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 |
保 修 期 限 |
由投标人有针对性的描述,各部分文字直接简炼,不得出现大量宣传性及无实质性意义或直接引用范本照搬照套的文字。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格式仅供参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盖章):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项目熟悉程度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组织内容工作目标与组织架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如由于上述情形之一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默认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2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盖章):2.《投标文件编制情况》附件:1.《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2.上述人员可以兼任。注:1.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加密打包、负责上传、负责密封、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编制负责人:解释负责人: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17投标人声明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 自有 □ | 外包 □ | 其他 □ |
电脑类型 | |||
电脑所属单位 | |||
电脑所在地址 |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本公司没有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五、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二、资格审查前,本公司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七、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六、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十一、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等信息进行公示。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九、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五、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四、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三、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如核实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十二、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如核实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
附件18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章)特此声明
经营范围:。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权(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并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致(招标人名称):承诺书附件19: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Ο二二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2、我司承诺当前没有拖欠民工(职工)工资的不良行为,没有因拖欠民工工资受到过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处罚,如存在隐瞒参与投标甚至获得中标的,我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废标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本承诺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行政部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1、我司承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我司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工资支付制度,每月按时发放聘用工工资,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不拖欠或者克扣聘用工工资。否则,可由员工代表知会有关部门,或拨打投诉电话。如果在本招标工程中我司中标,我司将积极响应贵单位提出的合同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3、本表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人员配置。2、本表“投入主要人员”须提供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详见上表备注要求,并按附件21填写简历表以及提供近一个月(2022年8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相关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企业返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人员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后续中标人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投入人员工作经验以毕业证签发日期为准。注:1、本表“投入主要人员”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13《技术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审查评分表》的要求进行配备。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表附件20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在本项目任职 | 身份证号码 | 数量 | 资质情况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提供职称证 |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4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21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4、拟投入的项目部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相应职务年限 | |||||||||
资格证书号 | ||||||||||
业绩简介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附件2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入总数量 | 来源(自有/租赁) | 备注 |
项目概况:负责黄埔区的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区财局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0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设备名称及要求数量由投标人视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自行配备。
四、服务质量要求标准: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标段三暂定服务区域:科学城片区。标段二暂定服务区域:东区、西区、永和片区;标段一暂定服务区域:大沙片区、长洲岛、生物岛;三、服务范围:二、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00万元。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为:1000万元。
(5)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4)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14-2008);(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
养生期的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执行。(二)绿化苗木的迁移定植地由招标人提供(原则上就近定植);修剪的绿化枝叶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理;迁移和复绿的植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养护成活,常规养生期暂定三个月,实际养生期以三方验收核实为准。迁移定植和复绿的植物,养生期满并经招标人、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移交。(一)环境保护要求:服务范围内外的建构筑物、路树及所有管线要求按原样保护。五、工程内容及其它要求(7)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乔木移植技术标准。(6)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八)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任务。(七)本招标范围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须综合考虑目前的现状(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察看)在服务期内达到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标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六)投标报价必须考虑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被盗等原因和风险,应包括进行维护施工时必须配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标准按市园林〔2001〕1273号规定和要求执行。同时考虑砍伐迁移过程中,产生大量绿化垃圾及其它垃圾,应做好各种垃圾处理、消杀及防治病虫害等工作,避免给周边环境及道路造成影响。(五)迁移苗木的成活率原则要求为100%,如果不成活,则需按照原品种、原规格补回。特殊情况,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调整成活率依据,经招标人委托专家论证,提出建议适当调整成活率。(四)负责区内市政绿化设施升级改造及应急维修工作,例如花基侧石、绿化防护网等,及时发现并上报招标人,由招标人下达任务书。(三)负责区内零星绿化升级改造、复绿、迁移种植等工作,由招标人下达具体任务,中标供应商按要求编制设计施工图、预算书等供招标人审批。
(二)本项目实行大包干形式承包任务,包括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他措施项目费)、迁移养生费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建筑废料运输与排放费用、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其他项目费用(含预算包干费)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一)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间,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指定的由其他供应商实施的迁移种植、复绿和市政设施维修任务不属本项目的工程范围。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或反对。六、其他有关说明(十一)本项目在市政路面作业频繁,对供应商的企业安全生产有较高要求。(十)为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管理岗人员配置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3名、高空作业人员1名、注册造价师1人等相关人员。招标人将不定时实地考察现场人员配置情况。(九)本项目实施配备的机械设备包括:吊车1台、巡查车2台、运输车2台、洒水车2台、高空作业车1台,及相关机械设备及各种工具和物料。自有和租赁设备视为同等施工能力,须提供自有设备发票或租赁设备发票及租赁合同并承诺用于本项目。(中标后,若招标人需要,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件进行备查)。
(八)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七)投标人一旦中标,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冲突,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结算时若出现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发生以上两种情形,中标供应商均不得拒绝。(六)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五)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后,根据有关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方案,企业定额及市场价格,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公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参考价,并自行考虑风险综合报价。中标供应商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总额,不能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经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总额超过合同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四)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确保工地管理规范、整洁、有序,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用铁马或雪糕筒等进行围蔽,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三)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概况、服务质量要求标准、工程内容及其它要求、其他有关说明、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等,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结合投标人自身条件进行报价。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额25%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进度款中逐步退回。项目实施过程中标供应商以委托服务任务书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核实计量,工程费用由区财政局审核,结算款以区财政局核定为准。按照财政局核定价进行阶段性请款〔实际支付价=评审的工程结算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如黄埔区财政局核定价已按中标下浮率进行套算,则按黄埔区财政局套算中标下浮率后的核定价进行支付,由黄埔区财局审批核拨。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完税服务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实际分期付款方式:八、付款方式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黄埔区财局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0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七、服务期(九)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复绿、花卉种植、口袋公园建设、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及移交前养护工作)任务,或延误时间实施,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二)中标供应商以委托服务任务书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委托合同结算条款约定编制工程结算,并经区财政局评审确定工程结算价,实际支付价=评审的工程结算价×(1-中标结算下浮率)。(一)投标人报结算下浮率,0%≤结算下浮率。九、报价要求(4)本项目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由于集中支付的原因造成支付时间的延误不属于招标人违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3)在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基础上,以上款项总和不得超过标段的预算金额。(2)进度款:该项目实行分期支付,该进度款每期支付额以财局每期核定的数额为基数,支付时按50%抵扣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抵扣完毕。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一次性支付该标段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劳务费(按实际发生计算),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中标供应商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十一、其他费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六个月后银行保函自动失效。对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养护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区招标办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该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十、履约保证金(三)投标人所报结算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需提供有效成本分析说明。不提供或经评委认定为低于成本价,则按无效标处理。
要求中标供应商配备专门巡查人员、专用交通工具(巡查车)报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备案后,自行安排日常巡查施工质量、进度及保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1)日常巡查:2.检查时间:1.检评主体: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及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量的核实及施工质量实施检查和监督管理。为保证黄埔区绿化和附属设施施工质量,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结合黄埔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检查、处罚细则如下:附: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3.扣分标准:每扣一分减工程款一百元。(6)要求乙方每季度上报一次施工、结算进度小结(上报之前须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核实)。(5)绿化成活期按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负责绿化淋水、除草、清洁、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招标人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对养护过程进行检查,每扣一分扣款100元。(4)施工期须按照绿化施工相关要求,按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施工。(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围蔽及施工警示,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围蔽或施工警示的,每天扣1分;工人没按要求穿反光衣的,每人次扣1分;高空作业工人未按要求系好安全绳、戴安全帽的,每人扣1分。(2)由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或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解决。
(5)绿化成活养护期间没有按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养护的,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进行扣分。(4)因专业技术力量投入不足、现场效果不佳导致的优化调整,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没有按照任务单要求施工、超出施工范围、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直至达到符合质量要求,且不予以核计工程量。(2)行动迟缓、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没有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每宗扣5000元,情节较严重的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情节特别严重(如重大活动、调研线路、投诉件的任务单)的通报批评,乃至上报区住建局作不良记录处理。(1)对于施工质量不合格、台账不按时提交的,招标人将视严重程度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检讨、暂停发放任务单三个月的处理;对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台账不按时提交累计达三次的,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招标人经内部协定将采取停标处理。4.处罚措施:
(8)乱倒乱弃置余泥渣土和建筑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5000元,并根据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上报区住建局进行处理。(6)未按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的,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考核表》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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