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科教新城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党校西侧河道水质改善整治)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科教新城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党校西侧河道水质改善整治)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 招标类型:EPC招标,所属地区:太仓市科教新城;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8万元;
2.3服务周期:50日历天;
2.4计划服务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20日。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一标段 |
科教新城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党校西侧河道水质改善整治)总承包,详见3.3 |
98 |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良好 |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3.2标段情况: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3.3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施工中设计现场配合服务、设备采购,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4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企业资质要求:(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1.4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4.1.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就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 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参与项目投标的;
4.3.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出售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出售地点: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188号12幢505室,报名联系人:王吉、联系方式:17715361298)
5.3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5.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5.5地址: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188号12幢505室)
5.6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乡镇公告(网址:http://www.szzyjy.com.cn/tcsfzx/033006/tcCity_jyxx.html)中有关该工程招标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2月14日 13时30分前,13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健雄路20号11号楼三楼。
6.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6.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7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7.1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重发公告。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8合同主要条款
8.1 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65%,项目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20%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完工验收后,本项目所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撤离任何设施、设备。
8.3其他:
1、遇招标人有重大基建等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2、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天内根据中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全部的施工图,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需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其深度需满足项目的施工要求,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的施工图未达到中标方案的深度或者其他未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中标人需继续修改或深化施工图,直至施工图能达到招标人的项目全部需求,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与补偿任何费用,同时招标人也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
3、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固定单价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所报单价视为完成该本目全部服务和货物、设备、耗材、安装、调试、维护、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施工图设计费、完工验收后的维养管护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4、施工结束后,中标人提请招标人组织现场竣工验收的,招标人将根据已确认的施工图、中标人的中标工程量清单组织验收,经验收,中标人完成施工图和中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给予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对项目进行维养管护;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中标人申请工程尾款的,需经招标人对项目进行维养管护的复验收,复验收后,项目达到招标人需求的,招标人予以支付工程尾款,如存在缺陷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招标人对项目的需求后,再支付尾款。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
联系人:陈志兴
电话:0512-53402322
9.2招标代理: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188号12幢505室
联系人:沈新、秦俊圆
电话:0512-69560667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作无效标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它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定标准按招投标相关法规执行。
10.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和装订的;全套投标文件未装订在一个密封袋中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对投标文件密封袋进行密封或未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面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全套投标文件中存在修改和行间插字但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10.1.2投标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出现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2投标资料格式请参照附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进行审核,并保留招标公告的解释权。
10.3现场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身份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
10.4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
10.5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0.5.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示绿色苏康码、《科教新城交易项目人员康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0.5.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10.5.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10.6本公告发布日期:2022-1-24 至 2022-1-27
附件: 确认投标通知书
1.1.1 确认投标通知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知悉并仔细研究了你方 年 月 日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乡镇公告”上发出的(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科教新城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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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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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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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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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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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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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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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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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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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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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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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近28天内来自(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准)?□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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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8天内是否离开过苏州?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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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太仓往 |
返太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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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8天内是否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准)人员接触?□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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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因车辆停放、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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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现场工作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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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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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1、取消进场参与交易活动;2、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3、拒绝其在本年度参与科教新城政府投资项目(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