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管理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受龙岗区12家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作为牵头方进行联合采购工作,采购产品用于龙岗区12家公立医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
欢迎供应商积极参与报名,报名供应商中选后,将分别与有采购需求医院签订不超过24个月的供货合同。
一、采购项目: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均以邮件形式发送。
(三)邮箱:szslgqrmyysbk1@lg.gov.cn
三、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报名企业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彩印件(具有有效期限,且有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提供中文版本;
(三)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洽谈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五)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报名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七)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
(八)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附主要控股人资料信息);
(九)线上报名企业须递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及PDF版本)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企业报名表顺序排列(格式见附件2),以邮件形式发送(收到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成功)。
注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有权对供应商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货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龙岗区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活动。
四、报名企业参与此次联合采购的产品必须是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的产品,并且承诺中选后,按要求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签订购销合同。(格式见附件4)
五、采购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分法+竞价法
六、注意事项: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洽谈文件须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报名。
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七、提交谈判资料及洽谈时间地点:
(一)洽谈现场提交谈判资料:谈判文件一正五副(密封),彩页及样品等。
(二)洽谈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5日14:30,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202会议室。
八、联系电话:0755-28932833-8816,黄老师。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企业报名表
附件3:目录采集表
附件4:关于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签订合同的承诺书
附件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附件6: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