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490001) 一、招标条件 本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490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南木林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河滨湿地建设工程总面积250994平方米等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 河滨湿地建设工程:建设河滨湿地工程2处,红线范围49.81万㎡,其中建设修复面积11.41万m,包括湿地植被恢复、格宾石笼束边、生态塘构建、水道构建、叠式滤解床建设、围网封育及地形整理等,旨在恢复退化的河滨湿地,修复滨河湿地破损生境,提高水质净化能力的同时稳固岸坡、减少水土流失。(2)植物离带建设工程:在农田或居民与河流交汇边界的退化河岸缓冲带区域建设植物隔离带9处,红线范围84.21万㎡,其中建设修复面积56.89万㎡,包括植被恢复、生态拦截沟构建及围网封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24 23:59 -- 2024-04-30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5-15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南木林县湘河城区下游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5-15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当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