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林区林带水面面向社会农业养殖经营企业进行招投标,详细情况见附表。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0日上午8:30至 11:3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或咨询。
联系人:杜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84529186
二、投标要求
投标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或合作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报名单位或报名单位控股股东须为广东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②报名单位或报名单位控股股东须为高新技术企业。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对所投的标的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根据我司《鱼塘情况一览表》核定的金额而定,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鱼塘租期超过1年以上的,年租金以上一合同年租金标准为基准价,每二年递增一次,每次增幅为7%。
三、投标提交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加盖指印)。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农业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4、投标人需提供属于本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5、投标人需要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对所投地块制定详细项目建设运营方案。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下午15时
开标地点: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2年6月21日下午14时至15时止。
2、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场主持,公司招标办、农业用地事业部、审计监察部派人现场监督,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我司通过开户农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所提供的属于本人的银行账户。
7、鱼塘中标人需承诺按《广州市池塘养殖生态治理技术指导意见》对养殖水进行治理,并在签订合同时另外缴交300元/亩的治理和养殖期间水质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担保金,即排水保证金。
8、投标人投得鱼塘后限于自己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鱼塘,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短信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4)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合同签订水治理承诺书、土地交接记录表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九、投标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交地块使用方案,对所地块制定详细使用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背景及建设单位情况;
②技术方案及运营规划内容;
③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④环保措施;
⑤其它。
2、中标单位须从事水产自然捕捞或养殖尾水综合利用业务,不得破坏林区林带。
3、中标单位严格按投标方案开展项目运营。
4、中标单位需配合园区建设池塘养殖水治理设施及棚房设施。
5、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林区林带水面部分。
6、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收补偿,青苗补偿分配如下:
(1)征地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补偿归我司所有;
(2)征地红线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含奖励费),我司收取50%、中标单位收取50%;征地红线范围外,受影响耕地(鱼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中标单位收取;
(3)高压线路征收,涉及红线外高压线底受影响青苗补偿,我司收取50%、中标单位收取50%。
十、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鱼塘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附件1:鱼塘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农用地租赁合同(鱼塘类)样板(点击下载)附件2:农用地租赁合同(鱼塘类)样板(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