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128
项目名称:新民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1
采购需求:查看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采购范围:新民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项目监理工作; (2) 付款方式:中央配套资金到位七日后全额付款(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3) 履约地点:大红旗镇、红旗乡、柳河沟镇、梁山镇、卢家屯乡、姚堡乡、周坨子镇、大柳屯镇、于家窝堡乡;大民屯镇、兴隆镇、东蛇山子镇、公主屯镇、三道岗子镇、新农村镇、罗家房镇、陶家屯镇、兴隆堡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新柳街道、辽滨街道、高台子镇、胡台镇、张家屯镇、前当堡镇、法哈牛镇、金五台子镇。(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4) 监理人员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结构齐全合理,专业配套,具有与所投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数量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专业或增加现场监理人员数量。监理人员不得与所监理的设备供应商、安装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5) 成果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监理单位需逐户的进行现场核实进行监理。 (6)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特别说明:中标监理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结算时以工程审计后的最终结算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前。(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在开标时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邮箱地址:420480923@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332610102000005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4-276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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