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峰花园北区安置房周边代征绿地工程抽取告知书
金额
148.2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bzz[2024]001号
预算金额148.2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0596-29655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峰花园北区安置房周边代征绿地工程抽取告知书

2024-01-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编号:OBZZ[2024]001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金峰花园北区安置房周边代征绿地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616.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设施、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本次招标的项目为金峰花园北区安置房周边代征绿地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482616.36元(含暂列金74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金峰花园北区安置房周边代征绿地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1482616.36元(含暂列金74000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 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 至17时 30分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响应文件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0,联系电话:0596-2965573)报名;

4.3抽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10时30分;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6.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6.2合同付款条款:

①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按每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的85%;

③工程结算经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

④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6.3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本工程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可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现金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对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7.3履约担保期限: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金。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4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7.5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将没收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向担保方索赔部分或全部的担保金额,来赔偿发包人损失:

(1)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2)违规使用工程资金;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进度目标;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实严重违约或被发包人清场;

(5)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明的或隐含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抽取告知书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花园6幢2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35290,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0,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jobzz@126.com

电话:0596-2965573,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日期:2024年1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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