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38亩土地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38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9-19 11: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南李庄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3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不许取土外运。 2、转出(流转)期内如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归受让方所得。上缴水费和一切未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遇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转出方不予负责。 3、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所持转出(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所签定的承包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只得国家规定的经济损失补偿费,征地费、占地费及其他补偿费归转出方所有。 4、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在转出(流转)土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如需进行土地改造,须结合转出方和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农业生产必要的工程规划,否则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 6、受让方竞价成交后所缴纳竞价保证金转为转出(流转)费。如果所交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抵转出(流转)费需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三日内补清剩余转出(流转)费。如逾期未能交清转出(流转)费,竞价保证金变违约金归转出方所有。转出方另行组织竞价。 7、转出方现有的水利设施和电力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均由受让方负责。 8、转出(流转)期内不允许受让方种植莲藕。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人员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86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167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