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包干纪念馆展陈优化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gc2024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卜旭东1360569265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大包干纪念馆展陈优化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大包干纪念馆展陈优化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czfygc202401-001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凤阳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凤阳县文物局)

地址

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凤阳县图书馆

联系人及电话

马主任 0550-221305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

卜旭东、汪一鸣 13605692650、132671956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5日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工程费用下浮率:14.58%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姓名

朱佳成;闵珂;孙雯、章瑾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1322022202309967;

1322022202301427;

232212161227;

20193302649

服务期限

180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业绩

1、辽源市南部新城文化综合体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博物馆、科技馆展陈工程施工)

2、苏州市吴中区博物馆陈列布展服务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投标人获奖

1、“苏州市吴中区博物馆陈列布展服务”获得2021至2022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2、溧阳市竹簧镇水西村228号展馆装修及布展工程”获得2021至2022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公管〔2022〕5号文、滁公管综〔2023〕19号文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02470.54 元;专家评审费: 10540 元;论证费: 1050 元;其他费用: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卜旭东 ;联系电话: 1360569265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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