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赛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赛岐镇镇区周边配套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赛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赛岐镇镇区周边配套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3〕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赛岐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将旧市医院办公楼部分改造成文化展示馆及船民 工会馆,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主要进行屋面、外立面及周 边环境整治,部分改造成体育健身室(含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篮 球馆等),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改造长度约3800米的登山 健身步道10条及配套工程;将旧卫生院合库改造成1幢立体式 停车场,建筑面积约990平方米,设置100辆机动车位,以及 室外配套工程;将原有建身休闲场地改造为居民康养建身活动 中心,以及街区环境整治、文化休闲节点打造、江滨路桥底健身广场工程、体育馆及书室茶室施工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91246元(其中:暂列金额27353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保证金金额18万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赛岐镇前进街虹桥北路168号,邮编:355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959365925,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115933221,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