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r[tp]2018003
预算金额14.96万元
招标联系人-1390501031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指挥决策系统UPS电池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3500]FR[TP]2018003 作者: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发布时间:2019-05-14 13:2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乙方福州绿新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R[TP]2018003福建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指挥决策系统UPS电池更换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不间断电源(UPS) 不间断电源(UPS) 100 国内 1496 149600 安耐威 12V-100AH
合计: 149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元(¥149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 天内交货,7 天内完成安装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00号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附件一:合同明细单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小计 (元) 备注 包1 1-1 UPS电池 安耐威 12V-100AH AFM-P12100 980 100 个 98000 包1 1-2 电池运维管理系统 安耐威 BMS01-B 43800 1 套 43800 包1 1-3 现场安装、调试(含电缆费用) / / / 4500 1 项 4500 包1 1-4 旧UPS电池、垃圾处理 / / / 3300 1 项 3300 合 计 大写:壹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小写:149600元 (二)技术服务参数 1-1、蓄电池 1、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1.1单体电池额定电压12V。 1.2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13.50-13.70V(12V单体)。 1.3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13.8-14.40(12V单体)。 2、技术性能要求 2.1当蓄电池环境温度在-10℃- +45℃条件下,其性能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2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时的折合设计浮充寿命不低于7年。 2.3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10h率容量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应达到0.95C10;在第三次循环之前,10h率容量应达到C10,3h率容量应达到0.75C10,1h率率容量应达到0.55C10。 放电率 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 10h 10.80 3h 10.80 1h 10.5 2.4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满足接线要求,并具有防腐蚀措施。每个蓄电池单体标配电池绝缘端子。 2.5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标识应清晰,上盖及端子无损伤,蓄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逸出。 2.6蓄电池的正、负极端子应有明显标志,且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不小于3.5mm,与使用寿命相适应。 2.7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开阀压力应在10kpa-35kpa范围内,闭阀压力应在3kpa-30kpa范围内。 2.8电池单体间互连应采用有绝缘的电缆或铜排连接,满足蓄电池组80KVA UPS满载放电率正常工作要求;电池单体需预留用于监控的测量端子及日常维护的测量空间,电池架应具有接地端子。 2.9大电流放电:蓄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柱应不熔断、内部汇流排应不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2.10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 2.11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7%。 2.12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环境中再以0.03I10电流连续充电160h,静置1h,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2.13封口剂性能:蓄电池在-30℃~+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现象。 2.14气密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15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2.16蓄电池充电的管理: (1)密封蓄电池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补充充电,蓄电池最大充电电流不大于0.25 C10,最大补充充电电压不大于14.40V/单体。 (2)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13.80V-14.40V(环境温度为25℃时)。 (3)蓄电池浮充充电单体电压为13.50~13.70V(环境温度为25℃时)。 (4)蓄电池充电温度补偿系数宜为(-3Mv~-7mV)/℃*单体。充电电压的具体数据由电池厂家提供。 2.17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 (1)单体蓄电池和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组合蓄电池,其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100mV(12V单体)。 (2)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应≤480mV(12V单体)。 2.18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蓄电池按1h率电流放电,在两只电池极柱根部测量的电池之间的连接条压降≤10mV 2.19内阻:蓄电池(12V)的内阻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额定容量(Ah) 100 内阻(mΩ) ≤6.0 同组蓄电池的内阻偏差值应不超过15%。 2.20热失控敏感性:蓄电池按《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0规定的方法试验,蓄电池温度应≤60℃,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50%。 2.21过放电性能:蓄电池按《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1规定的方法试验,其容量恢复值应≥90%。 2.22低温敏感性:蓄电池按《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2规定的方法试验,10h率容量应≥0.9C10;外观应无破裂、过渡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2.23循环耐久性:蓄电池按《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3规定的方法试验,蓄电池(12V单体)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300次。 2.24再充电性能:蓄电池按《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4规定的方法试验,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应≥85%。 2.25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不大于5%。 1-2、UPS电池运行维护管理系统 UPS电池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 软件为B/S架构,可管理本次采购的UPS电池设备;可通过PC、APP、微信、离线PDA多种操作;含UPS电池生命周期管理、UPS电池运维生命周期、项目管理、配件管理、流程、供应商、知识库、文档管理、评价管理、时间提醒管理、UPS电池巡检管理、信息发布、排班系统、数据分析等模块。 2)要求对本次采购的UPS电池都贴上二维码标签,系统需支持资产模版自定义及资产标签定义(大小、内容)(提供截图);支持设备组合/折旧/采购/领用/转移/借用/报废/资产盘点(提供截图);所有UPS电池支持 PDA离线盘点,支持二维码、RFID方式盘点。 3)系统支持直接派UPS电池维护联单及填写UPS电池维护报告,支持对UPS电池故障上报事件进行退回/直接处理/派单/上报,支持查看每个事件详情/审核记录/维护记录并有详细流程图;派单时可查看维护人员任务及实现抢单任务,维护报告填写支持从配件库选择配件。支持维护时间超期自动通知指定人员及角色功能(提供截图);支持对维护结果进行确认/退回/重新派单以及评价,评价包含速度/效率/维护质量等五星打分,并可以包含差/一般/好/很好等满足度评价(提供截图)。 4)系统支持自定义多个UPS电池巡检模版(关联项目),单个UPS电池可定义多个巡检指标,可定义巡检方式(在线填写、纸质附件、手机、签到)、对象、时间频率等,支持巡检时间提醒(含短信、邮件、微信)(提供截图);微信方式巡检要求实现地图定位巡检签到和针对定义好的巡检指标逐条巡检并拍照片(带时间水印)及地图定位签到。用户可对巡检结果进行查询,包括签到地图定位、巡检照片,并对巡检结果评价(提供截图)。 5)系统支持对UPS电池的质保到期/维保到期/报废到期/项目质保时间/项目维保时间等设置短信/邮件/微信三种方式提醒功能,支持对单个设备、设备类型、所有设备进行设置(包含提前天数及时间点)。 6) 售后服务管理平台需为正版软件,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1-3:现场安装、调试(含电缆费用) 中标方在施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数据中断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中标方应做好技术支持和沟通工作,确保施工完成后所有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如因本次施工导致系统故障,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1-4:旧UPS电池、垃圾处理 中标方须将原UPS系统的100节电池自行转移处理。废旧电池作为危险废物的处理手续(如果有)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稳定运行后组织验收。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货物移交前发生的任何外观擦损、内部配件缺失、拆换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验收后采购人若对与货物有关的事项提出异议,应在货物验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100节电池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有效正式发票、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验收合格文件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叁年

10、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与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应偿付该货物款3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2、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若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中标人必须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 2.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 中标人对于货物免费提供为期三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货物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1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并解决故障;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接到报修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若2小时内无法解决硬件故障,则应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产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乙方: 福州绿新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56号 住所: 福州鼓楼区工业路523好福州大学创业楼526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明昌
联系方法: 13905010317
联系方法: 1311050104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890007052522208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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