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南京江宁支行厨房设备及辅材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分行现公开征集南京江宁支行厨房设备及辅材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二、征集时间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17:00止。三、报名资格要求1.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净利润连续亏损的不得准入。(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3.公司总部在南京,或在南京设有分、子公司,办事处。(提供南京分、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南京办事处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4.具备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5.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金融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合作厨房设备项目案例,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须至少能体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签署页等关键内容)。6.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4个网站查询截图)7.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9.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10.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函)11.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12.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四、报名所需材料1.《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3.<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扫描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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