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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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10612001001 | ||||||||||||||||||||||||||||||||||||||||||||||
招标内容: |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区发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区发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工程名称: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2 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 建设地点:任丘市4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歇期),绿化养护期为二年。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1.1付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80%收取,以最终审计结果数额为准。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付费主体:招标人。2.平台使用情况2.1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2.2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使用第三方平台。2.3平台使用费: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2.4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3、考察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近三年每月财务报表等)、自有检测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4、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区发管理委员会 刁忠良 0317-3373009 代理机构: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杜利娟 1993316825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3082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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