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泽普油气开发部高风险井口装置隐患整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8-fk79-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泽普油气开发部高风险井口装置隐患整改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3-XJT18-FK7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在役井口装置目前存在井口阀门渗漏、阀门开关不正常、油套管头密封失效等问题,不能采用常规手段进行维修的部件,导致井口装置完整性受损,存在较高的井控风险。因此需要对井口装置(采油气树、油套管头)进行带压修复、更换部件等作业,保障井口装置(采油气树、油套管头)满足井完整性要求。因油气井井口装置带压作业是一项高风险作业,因此需要具有满足油气井井控要求的作业设备和作业经验丰富的队伍提供服务,保障井口装置带压整改工作的安全开展。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运行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先进、服务质量好的单位承担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井口装置带压整改作业及配套服务。
2.2 招标范围:
提供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井口装置带压换阀、油套管头带压堵漏等零星问题处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叶城县、墨玉县、巴楚县、乌恰县境内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矿权范围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人,均具有70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带压1井次现场经验;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②对应人员的作业简历(含施工经验证明材料);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④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2)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3人,均具有70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带压1井次现场经验;均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履历和现场工作业绩(含施工经验证明材料);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④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同时具有满足以下工具要求:
(1)具有78、65mm通径、压力等级35-70MPa及以上井口配套带压换阀液压堵塞器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2)具有3”、4”井口配套BPV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3)具有78、65mm井口配套VR堵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4)以上配套工具的液压动力系统至少1套。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制造厂商);
(2)对应工具照片和铭牌照片;
(3)购置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自有生产设备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提供堵塞阀、BPV、VR堵工具生产合格证、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报告。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同时具备具有70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带压换阀和油套管头堵漏两项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经业主签字盖章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载明井号、施工时间、井口压力、服务情况);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4月28日16:00至2023年05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2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招标编号:ZY23-XJT18-FK7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在役井口装置目前存在井口阀门渗漏、阀门开关不正常、油套管头密封失效等问题,不能采用常规手段进行维修的部件,导致井口装置完整性受损,存在较高的井控风险。因此需要对井口装置(采油气树、油套管头)进行带压修复、更换部件等作业,保障井口装置(采油气树、油套管头)满足井完整性要求。因油气井井口装置带压作业是一项高风险作业,因此需要具有满足油气井井控要求的作业设备和作业经验丰富的队伍提供服务,保障井口装置带压整改工作的安全开展。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运行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先进、服务质量好的单位承担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井口装置带压整改作业及配套服务。
2.2 招标范围:
提供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井口装置带压换阀、油套管头带压堵漏等零星问题处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叶城县、墨玉县、巴楚县、乌恰县境内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矿权范围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人,均具有70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带压1井次现场经验;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②对应人员的作业简历(含施工经验证明材料);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④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2)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3人,均具有70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带压1井次现场经验;均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履历和现场工作业绩(含施工经验证明材料);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④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同时具有满足以下工具要求:
(1)具有78、65mm通径、压力等级35-70MPa及以上井口配套带压换阀液压堵塞器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2)具有3”、4”井口配套BPV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3)具有78、65mm井口配套VR堵及取送工具至少1套;
(4)以上配套工具的液压动力系统至少1套。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工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制造厂商);
(2)对应工具照片和铭牌照片;
(3)购置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自有生产设备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提供堵塞阀、BPV、VR堵工具生产合格证、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报告。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同时具备具有70MPa及以上采油气井井口带压换阀和油套管头堵漏两项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经业主签字盖章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载明井号、施工时间、井口压力、服务情况);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4月28日16:00至2023年05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2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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