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园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贇0513-818520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安市白甸镇中心幼儿园异地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海安市白甸镇中心幼儿园异地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白甸镇中心幼儿园,交易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白甸镇。
(2)工程规模:按2轨幼儿园(6班180名幼儿、约24名教职工)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建筑总面积(含传达室、消防水池泵房、多功能报告厅等)约35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000万元之内。
(3)交易范围:海安市白甸镇中心幼儿园异地重建工程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其中:①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详勘、初测、定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②设计:本工程为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能评报告、编制稳评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含门厅、报告厅、教室、部分专用活动室等)、智能化、空调、消防、厨房水电等]、室外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电、弱电、道路、景观绿化、幼儿活动场地、河道护岸、升旗台、入口大门、围墙等)、运动场及所有的二次设计、各专业的综合布置图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内容。
(4)设计工期要求:
序号
内容
份数
提交日期
1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完成勘察、测绘
8
总周期90日历天。签订委托合同后20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方案深化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30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建设单位确认后,20天内施工图审图结束。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2
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
8
3
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2
4
以上全套电子文件
1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的,则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交易响应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7)其他条件:a.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c.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5 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交易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3日。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0.5万元。
7.2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交易电子版相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交易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交易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白甸镇中心幼儿园
地  址:海安市白甸镇
联系人:张园长
电 话:13951427519
8.3 对交易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交易代理公司提出。
交易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王贇
电 话:0513-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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