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铁山矿混合井废石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概况、范围:
1)标段1:
招标项目名称:废石(铁山矿混合井)
数量:每月18000吨
根据生产实际,铁山矿按照每日废石量约为600吨进行销售。涉及铁山矿检修或其它原因导致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实际生产量销售,实际销售数量以舞阳矿业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
金额:预估销售金额为100万元(含税,税率13%)。
2)标段2:
招标项目名称:废石(八台矿)
数量:每月9000吨
根据生产实际,八台矿按照每日废石量约为300吨进行销售。涉及八台矿检修或其它原因导致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实际生产量销售,实际销售数量以舞阳矿业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
金额:预估销售金额为40万元(含税,税率13%)。
2、提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自然月。
3、质量标准:以实物为准,不承诺任何质量保证。
4、交货地点:舞阳矿业公司厂区
5、报名缴款及招标时间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时00分
6、注意事项:
标的物由中标方组织车辆自提,投标方在投标前应对标的物实物质量、装卸车环境、道路通行状况等因素进行充分调研,并综合考虑环保管控、季节特点及其它突发性因素等对合同正常执行的影响。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或未进行充分考虑而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或影响到舞阳矿业公司正常生产运行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经销商入围资格
1、投标人资质
1)、投标单位是舞阳矿业公司固废产品的合格经销商。
2)、投标单位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具有再生资源利用的企业。
2、入围材料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需含有建筑材料和再生资源回收或利用等相关经营范围),且须在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章,拍照上传至招标平台进行审核。严格禁止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或互为法人的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的招标;严格禁止互为“董监高”或者相互持股的客户同时参与同一品种的招标;严格禁止安钢集团相关规定中明令禁止的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参与招标产品的经营业务。违反此项要求的单位,舞阳矿业公司将对其互为法人的单位,互为“董监高”、高管或者相互持股的单位进行永久性禁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报价要求
1、铁山矿废石拦标价为17.5元/吨,八台矿废石拦标价为16元/吨。
2、投标报价为0.1元的整数倍,且不得低于拦标价。
3、投标价格为含税现汇价。
四、成交原则:
1、实行每个标段明细评标,每标段最高价一家中标。以报价最高价为合同价,报价最高的买受人以报价最高价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员对招标结果进行评审,满足招标各项要求,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以正式公告为准。如参标家数不足三家,按照安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中标单位不得拒签合同,如中标后反悔,则视为违约,成为事实上的弃标,招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终止其参标资格,同时取消其合格经销商资格。
3、交款必须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不接受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转款,由此产生的影响或其他损失的情形,由投标方负责。
五、费用
1、参与招标的单位于交款截止时间前,每个标段向舞阳矿业公司交纳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单位名称: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舞钢市支行 1707024909021050136
六、主要合同条款
1、结算及付款方式:先款后货,银行转账汇款(按舞阳矿业公司财务政策执行)。结算价格为含税现汇价,甲方按实际数量(不考虑水分影响)结算并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得中标权的客户要保证整个标期内货款充足。
3.标段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标段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
1、招标项目名称、概况、范围:
1)标段1:
招标项目名称:废石(铁山矿混合井)
数量:每月18000吨
根据生产实际,铁山矿按照每日废石量约为600吨进行销售。涉及铁山矿检修或其它原因导致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实际生产量销售,实际销售数量以舞阳矿业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
金额:预估销售金额为100万元(含税,税率13%)。
2)标段2:
招标项目名称:废石(八台矿)
数量:每月9000吨
根据生产实际,八台矿按照每日废石量约为300吨进行销售。涉及八台矿检修或其它原因导致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按照实际生产量销售,实际销售数量以舞阳矿业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
金额:预估销售金额为40万元(含税,税率13%)。
2、提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自然月。
3、质量标准:以实物为准,不承诺任何质量保证。
4、交货地点:舞阳矿业公司厂区
5、报名缴款及招标时间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时00分
6、注意事项:
标的物由中标方组织车辆自提,投标方在投标前应对标的物实物质量、装卸车环境、道路通行状况等因素进行充分调研,并综合考虑环保管控、季节特点及其它突发性因素等对合同正常执行的影响。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或未进行充分考虑而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或影响到舞阳矿业公司正常生产运行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经销商入围资格
1、投标人资质
1)、投标单位是舞阳矿业公司固废产品的合格经销商。
2)、投标单位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具有再生资源利用的企业。
2、入围材料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需含有建筑材料和再生资源回收或利用等相关经营范围),且须在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章,拍照上传至招标平台进行审核。严格禁止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或互为法人的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的招标;严格禁止互为“董监高”或者相互持股的客户同时参与同一品种的招标;严格禁止安钢集团相关规定中明令禁止的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参与招标产品的经营业务。违反此项要求的单位,舞阳矿业公司将对其互为法人的单位,互为“董监高”、高管或者相互持股的单位进行永久性禁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报价要求
1、铁山矿废石拦标价为17.5元/吨,八台矿废石拦标价为16元/吨。
2、投标报价为0.1元的整数倍,且不得低于拦标价。
3、投标价格为含税现汇价。
四、成交原则:
1、实行每个标段明细评标,每标段最高价一家中标。以报价最高价为合同价,报价最高的买受人以报价最高价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员对招标结果进行评审,满足招标各项要求,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以正式公告为准。如参标家数不足三家,按照安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中标单位不得拒签合同,如中标后反悔,则视为违约,成为事实上的弃标,招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终止其参标资格,同时取消其合格经销商资格。
3、交款必须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不接受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转款,由此产生的影响或其他损失的情形,由投标方负责。
五、费用
1、参与招标的单位于交款截止时间前,每个标段向舞阳矿业公司交纳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单位名称: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舞钢市支行 1707024909021050136
六、主要合同条款
1、结算及付款方式:先款后货,银行转账汇款(按舞阳矿业公司财务政策执行)。结算价格为含税现汇价,甲方按实际数量(不考虑水分影响)结算并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得中标权的客户要保证整个标期内货款充足。
3.标段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标段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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