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主要内容为租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5.2H综合发展展位场地。展区由参展商自行设计搭建,使用时间为11月22日-25日;展区预算金额共计1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党委宣传部门研究商议,决定于今年11月22至25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主要内容为租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5.2H综合发展展位场地。综上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经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上海贸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承租较为合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贸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2453号6幢2层2174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57861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7 M)
采购人: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主要内容为租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5.2H综合发展展位场地。展区由参展商自行设计搭建,使用时间为11月22日-25日;展区预算金额共计1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党委宣传部门研究商议,决定于今年11月22至25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五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场地租赁项目主要内容为租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内5.2H综合发展展位场地。综上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经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上海贸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承租较为合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贸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2453号6幢2层2174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57861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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