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淮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大运河等3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前期工作的通知》,招标人拟对淮安市大运河(淮扬段)、老里运河、古淮河等3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开展前期工作,其技术服务所需资金来源为相关河道所在地地方财政资金。根据相关河道所在地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共同签署的《淮安市大运河(淮扬段)、老里运河、古淮河等3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技术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淮阴区水利局(牵头人)、淮安区水利局、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涟水县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安市大运河(淮扬段)、老里运河、古淮河等3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清江浦区、涟水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文旅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统筹解决河道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拟对淮安市大运河(淮扬段)、老里运河、古淮河3条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3条河道基本情况为:
大运河(淮扬段):起点为里运河(杨庄),讫点为淮扬市界,全长约46km,涉及淮阴区、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文旅区、淮安区。
老里运河:起点为淮阴船闸,讫点为淮安船闸,全长约24.5km,涉及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文旅区、淮安区。
古淮河(黄河故道杨庄以下段,又名废黄河、古黄河):起点为杨庄,讫点为淮盐市界,全长约101.1km,涉及淮阴区、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区、涟水县。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淮安市大运河(淮扬段)、老里运河、古淮河等3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分段梳理3条河道管理范围线,详细调查河道有堤、无堤、已建工程措施、河道岸线开发利用等情况,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相关技术论证,提出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初步方案,分析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后的堤防在各种工况下的稳定、渗流情况,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试行)》《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方案论证报告(须通过中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技术咨询)、提出调整划定管理范围、采集相应矢量数据,报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符合性审查或审批,确保完成上述3条河流管理范围调整划定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方案论证报告送审稿,2024年10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两个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或调整)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及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a、b资质条件,也可组建联合体并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0万元。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8%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8%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20分);(2)投标人素质及及业绩(10分);(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20分);(4)技术方案(5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20分) | 本次招标将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赋分标准: 投标人报价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偏差率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偏差率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最低得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0.01)。 | 20分 |
2 |
投标人素质及业绩(10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且3证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证书必须在全国认证认可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2分 |
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或调整)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业绩的,提供二项得4分,提供三项得8分,提供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及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 8分 | ||
3 |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20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或同等级别)工程师得4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的得2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 8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 4分 | ||
项目组人员具有地质、测绘、水文、规划、水工、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齐全得4分,否则不得分;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一个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提供毕业证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 8分 | ||
4 | 技术方案(50分) | 投标人对项目背景、技术路线、河道基本情况理解清晰、深刻、准确,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分 |
投标人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分 | ||
投标人对河道管理范围线分河道分县区调查方案及工作计划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分 | ||
管理范围调整编制方案科学合理,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分 |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4分 | ||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6分 |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阴区水利局(牵头人)
淮安区水利局
涟水县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周科长
电 话:0517-87039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峻岭、汪港
电话:0517-83922988、199750883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