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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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678
预算金额2702.2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舒民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超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桂英133907261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67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  (项目名称)已由  阜宁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2023年阜宁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2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养护路段为2.649公里,方案设计采用中修措施以提高路面性能,主要施工内容为:养护路段内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养护改善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维修方案为:(1)灯控路口及病害严重路段:铣刨老路沥青面层后对水泥砼基层破损病害进行修补,对水泥板块进行注浆维修加固后,抗裂贴贴缝处理,然后再加铺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2)一般路段:刨老路沥青面层后对水泥砼基层破损病害进行修补后,抗裂贴贴缝处理,其上加铺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预算评审价2702.21万元,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预算评审价:2702.21万元(含暂列金:787052.65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A320923001000678001001
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
阜宁县2023年县乡道养护改善及危桥安保工程-X251宝丰国际至204国道段修复性养护改善工程二标(K2+810.985~K5+460.434),养护路段为2.649公里,方案设计采用中修措施以提高路面性能,主要施工内容为:养护路段内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养护改善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维修方案为:(1)灯控路口及病害严重路段:铣刨老路沥青面层后对水泥砼基层破损病害进行修补,对水泥板块进行注浆维修加固后,抗裂贴贴缝处理,然后再加铺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2)一般路段:刨老路沥青面层后对水泥砼基层破损病害进行修补后,抗裂贴贴缝处理,其上加铺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预算评审价2702.21万元,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18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3.5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6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18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0.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10.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10.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0.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10.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0.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阜宁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1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8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最高投标限价:2702.21万元(含暂列金:787052.65元);(最高投标限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月计量,每季度支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10%;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计量价款的30%;
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有权审计部门初审审定价的60%;
4.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政府审计部门最终审定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无息)
5、承包人知晓并认可政府审计会因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审计结论迟延出具,承包人不得因审计结论迟延出具而向发包人或审计部门主张迟延付款利息等损失。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 人: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超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96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12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王舒民                   联 系 人:钟桂英                            
电    话:0515-87213871            电    话:13390726176                       
传    真:                         传    真:                                  
         
2023年08月21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400 998 0000,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9791616。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认真核对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子账号汇款错误的,如该子账号已经生成,则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如子账号未生成的,待子账号生成后,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子账号信息,因子账号是随机生成,生成时间无法确定,子账号未生成的,退款时间需一定时间,故请各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认真核对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特别提醒:
1、因上述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提供的关键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导致被评委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若中标候选人(拟定中标人)上述有关证书有效性被质疑的,被质疑人出具发证机关证明或通过二维码或证书查询系统能够证明有效即可。
3、评委评标仅针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以链接形式提供的附件资料)进行评审,投标人后续撤回、修改、补充、作废诚信库信息,不影响评委评审结果。投标人若需要更正投标资料信息,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重新勾选投标资料后上传。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资料信息进行改动。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 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5)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8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扣分标准:
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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