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台县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香口至茶城路段沿线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12023042-1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台县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香口至茶城路段沿线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编号: CZS12023042-1)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因“池建市函〔2020〕512 号文”文件已废止,故招标文件全文删除该文件名。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投诉项下增加监督部门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联系电话:0566-6022923、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联系电话:0566-6026884。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中3.7 履约担保项下“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须在签订施工服务合同协议书前将合同价款的2%的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为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付履约保证金(无息 )。”现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须在签订施工服务合同协议书前将合同价款的2%的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为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付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中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项下“(2)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定案价的3%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提供的为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则不扣除)”现修改为“(2)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定案价的3%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退还。(如提供的为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则不扣除)”
其它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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