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
输变电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山东兴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肥城经开区储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输变电监理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3-12-07 08: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变更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SHGC-231115-01-02
2.项目名称: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500kV压缩空气储能汇集站输变电监理项目
3.招标控制价:586.62万元
4.招标人:肥城经开区储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222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8-2706766
5.代理机构:山东兴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12楼A5室
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方式:0538-8993887
6.1监理大纲得分明细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评审 得分 |
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
1 |
众成工程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
47.41 |
评委A 45.14 ; 评委B 45.8 ; 评委C 49.0 ; 评委D 48.8 ; 评委E 48.3 ; |
2 |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 有限公司 |
45.42 |
评委A 44.79 ; 评委B 45.1 ; 评委C 47.5 ; 评委D 43.9 ; 评委E 45.8 ; |
3 |
山东恒基电力工程 监理有限公司 |
39.87 |
评委A 41.16 ; 评委B 42.4 ; 评委C 35.8 ; 评委D 38.9 ; 评委E 41.1 ; |
4 |
通用技术集团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 |
41.19 |
评委A 42.67 ; 评委B 43.8 ; 评委C 38.2 ; 评委D 39.3 ; 评委E 42.0 ; |
5 |
山东省建设监理 咨询有限公司 |
43.9 |
评委A 44.18 ; 评委B 44.8 ; 评委C 44.1 ; 评委D 41.8 ; 评委E 44.6 ; |
6 |
泾清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41.97 |
评委A 43.75 ; 评委B 43.5 ; 评委C 40.4 ; 评委D 39.8 ; 评委E 42.4 ; |
6.2. 投标单位汇总得分: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资信标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其他 得分 |
总分 |
排名 |
1 |
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4.97 |
20 |
47.41 |
10 |
92.38 |
1 |
2 |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
14.87 |
20 |
45.42 |
10 |
90.29 |
2 |
3 |
山东恒基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4.99 |
20 |
39.87 |
10 |
84.86 |
3 |
4 |
通用技术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4.95 |
18 |
41.19 |
10 |
84.14 |
4 |
5 |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公司 |
14.98 |
18 |
43.9 |
7 |
83.88 |
5 |
6 |
泾清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14.94 |
20 |
41.97 |
4 |
80.91 |
6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1 |
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报酬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根据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序号 |
候选人 名称 |
投标金额 |
项目总监、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
相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名 |
1 |
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790730.0 元 |
张茂伟;注册监理工程师;37009062 |
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
1 |
2 |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
5572890.0 元 |
刘华乐;注册监理工程师;37024773 |
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
2 |
3 |
山东恒基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4888500.0 元 |
钟立圣;注册监理工程师;37030417 |
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
3 |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茂伟
中标金额:4790730.00元
中标监理费率:0.98%
工期:42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3-12-07 08:30:00
11.公示日期:2023-12-10至 2023-12-12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15.其他说明:评标过程中因一位专家项目监理机构部分输入分数有误,导致2023年12月08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总分错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评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原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对中标候选人公示进行变更。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