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廉政基地文化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1398326623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鼎创159023546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廉政基地文化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60,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6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1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竞选人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并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价的竞选人将失去参与比选资格。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三)验收标准: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由比选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设计方案对制作安装材质、尺寸、色彩等到场进行综合验收,确认达到合格后,签署综合验收报告单。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项目方案内的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深化、效果图设计、制作费、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设备、材料费、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各种税费、风险费、竞选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五)增项部分:
(一)本次采购中未列明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视为增项部分,且增项部分不得超过项目包干价的百分之十。
(二)增项部分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三)增项部分的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制作安装等变更等产生的费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若质保期期间中选人制作的物料出现质量、工艺问题,中选人需对相应制作物料进行无偿修补、更换服务,直至质保期结束。
(二)售后服务内容
竞选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比选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 电话咨询
中选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 题的建议。
1.2 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选人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 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过后,中选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 质量保证期过后,比选人需要继续由原中选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选人应以优惠价格 提供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一)入口门头部分完成且经比选人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
(二)地面、顶面造型部分完成且经比选人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4%;
(三)展示墙区域部分完成且经比选人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3%;
注:以财政实际支付为准。(比选人可根椐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调整付款进度和金额。)
(八)知识产权:
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应确保对第三方合法权利不构成侵害,确保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利(包括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鼎创
联系电话:
1590235468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13983266231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60,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6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廉政基地文化采购项目 | 160,000.00 元 | 1(项) | 160,000.00 元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1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竞选人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并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价的竞选人将失去参与比选资格。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三)验收标准: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由比选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设计方案对制作安装材质、尺寸、色彩等到场进行综合验收,确认达到合格后,签署综合验收报告单。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项目方案内的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深化、效果图设计、制作费、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设备、材料费、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各种税费、风险费、竞选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五)增项部分:
(一)本次采购中未列明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视为增项部分,且增项部分不得超过项目包干价的百分之十。
(二)增项部分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三)增项部分的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制作安装等变更等产生的费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若质保期期间中选人制作的物料出现质量、工艺问题,中选人需对相应制作物料进行无偿修补、更换服务,直至质保期结束。
(二)售后服务内容
竞选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比选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 电话咨询
中选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 题的建议。
1.2 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选人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 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过后,中选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 质量保证期过后,比选人需要继续由原中选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选人应以优惠价格 提供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一)入口门头部分完成且经比选人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
(二)地面、顶面造型部分完成且经比选人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4%;
(三)展示墙区域部分完成且经比选人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3%;
注:以财政实际支付为准。(比选人可根椐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调整付款进度和金额。)
(八)知识产权:
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应确保对第三方合法权利不构成侵害,确保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利(包括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鼎创
联系电话:
1590235468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13983266231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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