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门岗设施(构件)加工制造及安装集成意向公开(2024-YJGFGC-W1049)
金额
26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门岗设施(构件)加工制造及安装集成采购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门岗设施(构件)加工制造及安装集成)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2024年 6月 20日至2024年7 月 4 日
三、采购内容和初步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上表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门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特定资质(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15210302609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门岗设施(构件)加工制造及安装集成)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门岗设施(构件)加工制造及安装集成”项目 | 采购名称:门岗设施(构件)加工制造及安装集成 采购数量: (1)装配式模块2种各3块; (2)车行门、人行门、装配式岗亭、门构件、窗构建、装配式屋等各2套。 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提升典型场所的抵御能力加工集成典型场所的系列设施及构件。 满足的需求: (1)深化设计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满足设施和构件加工要求; (2)利用甲方提供的主材,加工集成装配式模块; (3)利用甲方提供的主材,加工集成相关设施,主要包括: ①车行门; ②人行门; ③装配式岗亭; ④门构件; ⑤窗构件; ⑥装配式屋。 (4)加工集成、安装调试、货物运送、资产处置等。 注:需供应商准备的辅材主要包括: 1.机构组件(铰链、把手、滑轨、闭门器); 2.高硅氧布; 3.玻纤布; 4.碳纤布; 5.防腐材料; 6.外饰材料; 7.其他辅材辅料等。 | 1.装配式模块: ①模块I:厚度≤190mm,长600×宽600 mm/长900×宽900 mm/长1200×宽900 mm,共3种。 ②模块Ⅱ:厚度≤280mm,长600×宽600 mm/长900×宽900 mm/长1200×宽900 mm,共3种。 2.设施及构件 ①车行门: 展开装配后长3900 mm、宽3600 mm,平均厚度≤280 mm,质量≤4100 kg(不含门框、导轨、驱动机构),平均面密度≤380 kg/㎡。 ②人行门: 展开装配后长2140 mm、宽1100 mm,厚度≤200 mm,质量≤660 kg(不含门框),平均面密度≤310 kg/㎡。 ③装配式岗亭: 展开装配后长3100 mm、宽2580 mm,高2580 mm,面墙平均厚度≤280 mm,质量≤13000 kg(不含附件),平均面密度≤310 kg/㎡。 ④门构件: 长2140 mm、宽1100 mm,厚度≤200 mm,质量≤660 kg(不含门框),平均面密度≤310 kg/㎡; ⑤窗构件: 长1470 mm、宽1470 mm,厚度≤400 mm(含防护盖板),质量≤1100 kg(含防护盖板),平均面密度≤500 kg/㎡。 ⑥装配式屋: 展开装配后使用面积≥20 m2,内部净高≥2.6 m,面墙厚度≤280 mm,总质量≤40000 kg,平均面密度≤500 kg/㎡,含配套门构件、窗构件等。 | 约262万元 | 2024年8月 | |
二、公示时限:2024年 6月 20日至2024年7 月 4 日
三、采购内容和初步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上表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门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特定资质(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152103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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