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昆仑之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技术装备改造工程项目(护理教学实训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65.8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lzyzc-htgx-06
预算金额1265.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昆仑之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松0903-2512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技术装备改造工程项目(护理教学实训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7: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ZYZC-HTGX-0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技术装备改造工程项目(护理教学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658300
最高限价(元):12658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技术装备改造工程项目(护理教学实训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658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器械、护理教学实训设备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后 3 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6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库〔2022〕 22 号);(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仅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64 位)及 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ccgp-bingtuan.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 (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 ,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使用谷歌浏览器) ,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 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 (工 程项目为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 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 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0%~20%作为其价格分。
3、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4%~6% (工程项目为 2%~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 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联系方式:0903-7826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昆仑之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努尔巴格街道和平社区敬老路51号
联系方式:0903-2512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松
电 话:0903-2512368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技术装备改造工程项目(护理教学实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定版.docx
505.7K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技术装备改造工程项目(护理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采购需求0.pdf
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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