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区道路、绿化保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12-zjzb-g2023-016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铜山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新区道路、绿化保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312-ZJZB-G2023-0166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绿化保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徐州展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徐州市铜山新区行政区黄山路12号
    被投诉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被投诉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同力恒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內冶金楼
    当事人:李成城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79页至第80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备注: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物业管理业。但依据相关规定,该项目应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中的: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根据徐财购〔2021〕15号和苏财购〔2021〕34号文件第二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要求第三款:规范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采购人应合理确定项目属性,并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n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第八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标准并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项目中划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是完全错误的,应于纠正。
    投诉请求:1.中标结果无效。\n2.认定该项目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n3.修改招标文件里的行业类别,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铜山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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