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11700122
预算金额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117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北斗微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117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普适型GNSS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信号跟踪:BDS B1/B2、GPS L1/L2、GLONASS G1/G22、定位精度:静态精度:水平2.5mm+1ppm,垂直5.0mm+1pp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3、动态精度:水平10mm+1ppm,垂直20mm+1ppm4、角度:测量范围:±45°,测量精度:0.1°5、加速度:测量范围:±2g6、测量精度:±1mg7、通信方式:全网通4G/NB-IoT/LoRa8、工作模式:采样间隔及传输间隔按需设定,MEMS传感器触发动态调整监测频率9、存储:标配32GB10、工作环境:-30℃~70℃、5%~95%11、供电:DC9~18V12、功耗:采样和传输间隔10s时正常工作平均功耗≤1.8W采样和传输间隔20s时正常工作平均功耗≤1.5W13、防护等级: IP67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21312900
2 普适型裂缝计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测量范围:0-200cm。2、测量精度:±0.1%F·S。3、输出信号:RS485/RS232/全网通4G/NB-IoT/LoRa,支持外接扩展输出信号;4、工作模式:采样间隔:0s-24h(可按需求设定);上传间隔:0s-72h(可按需求设定)。5、输出参数:裂缝宽度、振动加速度、倾角。6、防护等级:IP66。7、供电:内置亚锂电池,可供设备正常工作3年以上。8、工作温度:-30℃~70℃。110900
3 普适型雨量计 环保监测设备1、雨量计类型:鄱斗式;2、测量范围:0-8mm/min(毫米/分);3、测量精度:±4%;4、分辨率:0.2mm;5、输出信号: 4G;6、防护等级:IP65。19188100
4 声光报警器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1、音频输出:100W/300W/600W可选;2、音频功放:D类功放(数字功放);3、白名单号码:支持白名单号码22个;4、供电方式:太阳能免维护供电。5、音频信噪比:≥60dB。6、音频失真度:≤1%。30282000
5 普适型变形桩 打桩、地基和基础工程1、航向角:测量范围:±180°;测量精度:0.1°;2、俯仰、横滚角测量范围:±40°;测量精度:0.1°;3、加速度:测量范围:±2g;测量精度:1mg4、通信方式:全网通4G/NB-IoT/LoRa,支持外接扩展输出信号;5、传感器外接接口;RS485/RS232;6、存储:标配32MB,支持SD扩展;7、传输模式:周期性上报和触发式上报;8、工作模式:低功耗模式,自动休眠唤醒;9、工作环境:工作温度:-30℃~70℃;工作湿度:5%~95%。69652050
6 非接触式视频监测仪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像素数90-800万像素2、工作温度(-20~60 ℃)3、监测频率可调30hz-150hz,监测高速动态的位移轨迹。4、监测距离:5m-100m;监测精度0.2mm-2.0mm;5、手动对焦范围12mm-120mm;249800
7 宽带卫星通讯站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1、Ka频段宽带卫星通信站天线指标:1.1天线尺寸:0.74m口径固定天线,简洁轻便设计,坚固耐用、操作简单;1.2工作频率Tx: 29.5-30.0GHz,Rx:17.8-20.2GHz;1.3 俯仰调整范围:5°-90°连续,可以微调;1.4 方向调整范围:360°连续,±5°微调;2、Ka频段宽带卫星通信站一体化终端指标:2.1发射频率范围:29.25-30GHz;2.2接收频率范围:17.80-20.20GHz;2.3 接入标准:前向DVB-S2,反向MF-TDMA;3、Ka频段宽带卫星通信站卫星通信接入要求:供应商提供的Ka频段宽带卫星通信站必须与我国自主的已商用的高通量卫星通信网络兼容和互联互通。4、支持AES-256位链路层加密以及动态密钥等。5、支持双向自适应传输。6、支持支持太阳能/风电/市电供电。129900
8 护栏及标识牌 栏杆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T/CAGHP 023-2018143213070
9 基础施工、安装调试 其他安装基础施工、安装调试2000284570
10 踏勘与方案设计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踏勘与方案设计12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04329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肆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四年,合同一签多年。(本合同清单内设备需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建设并调试上线)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场所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交货: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通过专家组审查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129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173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完成野外设备施工并通过监理单位确认后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4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1298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湖南北斗微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6622015520000009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5.2.2整体项目质保四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中的“一般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成果行政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纠纷原因来自中标人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

6.1.2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等事宜,自乙方确认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系统正常运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组织项目验收事宜,并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

6.1.3承担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相关事项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3.1工程现场实施的关系协调,主要包括本项目顺利开展的外部施工环境和施工现场的协调;

6.1.3.2项目培训所需要的关系协调,主要包括培训时间、场地等事项协调;

6.1.3.3项目实施中除乙方资源外的其他关系协调;

6.1.3.4其他应由甲方出面协调的事宜;

6.1.4负责设备安装场地的提供,保证施工场地满足施工要求;

6.1.5甲方须负责项目验收后设备的安全,包括防止设备的损毁与丢失等;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期限,按时完成所有监测设备的安装、联调联试、运行维护,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等技术服务工作;

6.2.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

6.2.3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接受甲方及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对乙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6.2.4在本合同履约期限内,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本合同项下质量不合格的设备(不包括甲方原因致使不合格),负责无偿给予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7.4非因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避免损失或追究违约方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合理费用支出)。

7.5其他未约定的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217号微芯科技园1栋1913房
法定代理人: 段宁 法定代理人: 庄建华
委托代理人: 肖毅 委托代理人: 李湘杰
电话: 0731-85584812 电话: 0731-88965881
传真: 0731-84529031 传真: 0731-88965890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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