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和小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和小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9-110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和小区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2.采购范围及内容:瑞和小区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需要对该小区进行电子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1261953元。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
5.工期:50日历天。
6.质保期:1年。
四、评审日期:2020年1月15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瑞和小区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需要对该小区进行电子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郑州可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1单元26层2613号 |
1158125 |
元 |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康庆春、宋键伟、余存鹤、李维东、李文英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共计16739元。
十、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17日
十一、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617969036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国道和经开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