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海巨丰询比(服务)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西宁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971-82355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招标编号:青海巨丰询比(服务)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 万元,招标人为西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进行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负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300.75㎡),十七层指挥 中心(867.54),十五层( 815.38㎡)、十六层(823.65㎡)、顶层(149.79㎡)共六间机房 的建设方案、三维场景效果图、费用估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咨询单位备案截图(建筑工程)或具备工程咨询资信评价 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财务要求:应提供近一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有类似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且在资料中能真实反映出类似服务内容;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qhjf8235523@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71 号安泰大厦东座 8 楼 108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71 号安泰大厦东座 8 楼 1083 室
七、其他
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编制,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 行国内询比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 项目概况
进行西宁市公安局业务用房:负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300.75㎡),十七层指挥中心(867.54)十五层( 815.38㎡)、十六层(823.65㎡)、顶层(149.79㎡)共六间机房的建设方案、三 维场景效果图、费用估算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投标限价:170000.00 元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
1.4 服务地点:西宁市
1.5 服务要求:(1)成果符合行业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编制的规定要求;(2)成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3)成果符合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1.6 成果交付:
(1)送审稿 书面报告 8 份; 审定稿 书面报告 4 份;电子文档(PDF)一份。
(2)会议室、110 指挥中心、研判中心及 6 个机房建设方案(PDF 格式;含:方案图、效果 图、设备清单、投资估算表)一份。
2.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咨询单位备案截图(建筑工程)或具备工程咨询资信评价乙级 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财务要求:应提供近一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有类似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且在资料中能真实反映出类似服务内容;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9:00 至 2023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4.2 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qhjf8235523@163.com。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询比文件售价:500 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607318
获取文件地点: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71 号安泰大厦东座 8 楼 1083 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35523
电子邮箱:qhjf8235523@163.com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71 号 安泰大厦东座 8 楼 1083 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宁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西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0971-852168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35523
邮箱:qhjf8235523@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71 号安泰大厦东座 8 楼 1083 室 7.其他事项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4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公安局
地 址:西宁市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971-85216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五四西路 171 号安泰大厦东座 8 楼 1083 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971-8235523
电子邮件: qhjf82355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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