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10-606887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日 期: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评分方法和标准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拟就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次/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必须通过邮件报名登记并通过官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没有资格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和竞谈文件获取方式: 通过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官网(http://www.binn.cas.cn/)下载竞谈文件;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登记。请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发送至:wanghuiqun@binn.cas.cn邮箱(扫描件格式为:清晰的PDF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单独手持携带,无需密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谈判应答确认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后方具备参与竞争性谈判资格。 特别说明: 供应商发送邮件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发送邮件后应及时与采购方联系人是否收到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科研楼会议室A41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科研楼会议室A4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0688778 邮 箱: wanghuiqun@binn.cas.cn 谈判应答确认书
序号供应商名称谈判标的物备注
1新风机组过滤器
本确认书于2024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30天,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采购人采购人: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0688778
谈判周期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17:00(节假日除外)在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官网( http://www.binn.cas.cn/ )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0时00分
谈判范围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必须报名登记并回复竞谈确认函,否则没有资格谈判; 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
谈判预备会议不安排,如有问题,可与采购人另行联系。
踏勘现场
供应商疑问及澄清接收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2时00分之前 供应商收到确认时间:24小时内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0688778 邮箱:wanghuiqun@binn.cas.cn
投标报价规定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元。
谈判有效期 从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谈判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元整 递交方式: (1)递交要求:/ (2)以银行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不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须同时提交U盘1个,电子光盘1张(文件扩展名可为:jpg或pdf或dwg或ppt,内容与正本一致)光盘及U盘需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响应文件 编制要求响应文件装订: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封面格式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采用A4页面,左侧牢固装订,胶装成册。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王老师 地 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A419会议室 时 间:2024年8月19日10时00分
谈判谈判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00分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技术方案陈述
谈判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本次谈判采取1轮谈判2次报价的方式(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1轮谈判时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确需增加谈判报价轮次的,在谈判过程中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可以增加,但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详见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
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次/年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补充条款 1、信誉要求: (1)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谈判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 □ 采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性惩戒 ■ 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 2、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需单独手持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竞谈确认函原件参加谈判会议,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失去谈判资格;未参加谈判会议的,视为认可谈判程序和结果。
本表是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正文 1、总 则 1.1、使用范围: 1.1.1 响应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1.2、定义 1.2.1 “采购人”系指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1.2.2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3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所规定内容。 1.3、合格的供应商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3.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必须报名登记并回复竞谈确认函,否则没有资格谈判; 1.3.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3.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要求。 1.4、费用 1.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将向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载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谈判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 3、谈判文件说明 3.1、谈判文件的构成 3.1.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的服务购买、谈判程序和合同条件。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合同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评分方法和标准 3.2、谈判文件的编制 3.2.1谈判文件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谈判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3.3、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响应文件的编写 4.1、响应文件语言 4.1.1 由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往来书信应以中文书写。 4.2、计量单位 4.2.1 除在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响应文件的组成 4.3.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5.资格审查资料 6.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7.供货方案 8.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 4.4、响应文件格式 4.4.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各文件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4.5、谈判报价 4.5.1各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谈判申请函附录的要求进行报价。 4.5.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4.6、谈判保证金 4.6.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必须要件。 4.6.2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保证金。 4.6.3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4.6.4谈判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电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谈判保证金应从基本户转出。 4.6.5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4.6.6 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谈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退还。 4.6.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7、谈判有效期 4.7.1 谈判有效期为90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足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 4.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8.1 响应文件正本须是打印文件。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8.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4.8.3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5.1.1 供应商应提交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需胶装,每套“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1.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包装于一件包装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版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与正、副本文件一同递交;样品要求单独递交,并标明供应商名称。 5.1.3 供应商需单独制作一份“谈判申请函附录”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同时递交采购人 5.1.4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5.1.5响应文件应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1.6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1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派人送交,并按“谈判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5.2.2 出现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5.3、迟交的响应文件 5.3.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的撤回 5.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申请,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5.4.2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5.4.3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5.1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6、谈判 6.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递交 6.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开封。 6.1.2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谈判邀请书的规定,在响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谈判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谈判。 6.2、组建谈判小组 6.2.1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服务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谈判小组。 6.2.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3、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6.3.1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合格地签署、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8)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9)供应商拒绝承担部分采购服务,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10)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11)提供虚假文件的; (12)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记录中记录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3)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3.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谈判申请函附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申请函附录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申请函附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3.3 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6.3.4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3.5谈判之后,直到授予成交候选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6.3.6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7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和质量控制等,并应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服务答疑。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谈判将就采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谈判。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作以承诺和澄清,谈判后单独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相关文件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若最终报价与供应商首次提交的谈判申请函与谈判申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最后报价内容为准。 7、评审原则及方法 7.1谈判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7.2 谈判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谈判要求,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本次谈判采取1轮谈判2次报价的方式(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1轮谈判时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确需增加谈判报价轮次的,在谈判过程中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可以增加,但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 8、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况的; 9、保密 9.1 有关谈判的任何情况,如文件的审查、澄清、承诺、评审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均不得透露。 9.2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的评审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授予合同 10.1、成交供应商确定准则 10.1.1 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谈判小组采用低价评标法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低价评标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方作为预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 10.1.2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10.2、成交结果 10.2.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将在所网站公示中标通知。 10.2.2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处理质疑的相关问题。 10.2.3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10.2.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2.5若供应商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核查,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排名的次序选择下一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1、签订采购合同 11.1 自中标通知公告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1.2 《谈判文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其他 本项目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将退还给各供应商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封存,作为后续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的标准。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 购销合同 甲 方: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住 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声明: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的多个文件的效力优先次序为: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C项目响应文件;D竞争性谈判及补充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送货地点: 供货期: 计划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二、签约合同价 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核对规格、数量等工作且有权监督乙方负责实际执行的工作 2、甲方根据空调过滤器使用量向乙方提供作业的时间节点、数量。 3、乙方在进行空调过滤器运送以及废旧过滤器及其包装清理、外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条件。 4、在乙方运送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所有空调过滤器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并按甲方要求将拆除的过滤器及其包装清理、外运。 2、乙方在作业前,应备齐所有必需的作业工具和检测工具。 4、乙方在作业时,要听从甲方的指挥、安排,不得影响甲方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4、乙方在作业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人身伤亡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支付条款 1、甲方承担项目委托工作的费用为:总计人民币 元整 (RMB 元),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清单及通知后,乙方应在一周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并将拆卸的过滤器无害化处理后,在30日内支付乙方到货款项的90%;甲方在合同清单量全部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所有税务及相关缴纳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办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合同履行期内无故取消合同,须一次性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逾期付款的每日按合同全款的1‰赔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合同履行期内无故取消合同,须一次性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20%;货品与技术标准不符的,乙方负责修理或换货,直至符合甲方要求。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货款的1‰赔付违约金给甲方。如因乙方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变更。单方不可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合同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经双方盖章生效。 3、双方如对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产生歧义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乙 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需求 空调机组初效及中效过滤器产品必须是全新过滤器产品;品牌:国产优质;若为代理商,请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制造商资质文件(加盖公章);若为制造厂商,请提供制造厂商资质文件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加盖公章);空调机组过滤器需严格按过滤器清单尺寸数量等要求加工;合同期为一年期内包含12次过滤器送货服务及卸货;更换的旧过滤器由供应商负责及时回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诺旧过滤器进行无害化处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得低于评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初效过滤器1件,尺寸595*595*46;中效过滤器1件,尺寸592*592*381*21);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品牌的业绩清单及合同主页(不少于3家);投标厂家须逐一响应采购需求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条款不得负偏离;初效板式龙骨G4:额定风量:3200m³/h,额定风速2.5m/s,克重:≥160g/m2,额定风量下过滤效率(粒径≥2um)≥50%,初阻力:≤50pa,终阻力150pa~200pa,最高耐热温度:85℃ ,静电滤材材质:聚酯纤维或优质合成纤维,热熔喷成型工艺 ,无毒无害,边框材质:整体铝合金,铝合金边宽20mm,铝材厚1.0mm, 外框厚46mm, 内附3.4mm镀锌龙骨架;中效袋式F7:额定风量 :3400m³/h,风速 2.5m/s,克重:≥80g/m2,额定风量下过滤效率(粒径≥1.0um)≥85%,初阻力:≤135pa,终阻力350pa~400pa,最高耐热温度:100℃,静电滤材材质:化纤滤料,袋深381mm,铝合金边宽20mm ,铝材厚1.0mm,外框厚21mm;产品应符合《空气过滤器》GB/T14295-2019;经过滤后的空气质量应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18.组空初中效过滤器清单
组空初中效过滤器清单
名称规格过滤效率中效袋数单位本次采购量
初效板式过滤器290*290*46G4--2
290*595*46--150
490*290*46--8
490*490*46--4
490*595*46--107
595*595*46--332
中效袋式过滤器287*287*381*21F742
287*592*381*21496
287*490*381*2144
490*490*381*2154
490*592*381*21550
592*490*381*21810
592*592*381*218242
1011
注: 1、所有初效过滤效率G4,中效过滤效率F7; 2、过滤器边框为铝合金材质; 3、中效袋深381mm; 4、初效暂按三月更换一次,中效暂按六月更换一次,根据两侧压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空调新风机组过滤器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谈判申请函 谈判申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报价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内有效。我方在参与谈判前已仔细研究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我方声明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制度及政策规定。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银行行号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谈判申请函附录 谈判申请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元)交货周期谈判保证金备注
大写: 小写RMB¥: (有/无)
注: “投标总价”含义同1.2“分项(明细)报价表”中合计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谈判申请函附录除在响应文件中外,还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另行制作一份,并密封标记且单独递交。 1.2、分项(明细)报价表 分项(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名称规格过滤效率中效袋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材质说明
初效板式过滤器290*290*46G42
290*595*46150
490*290*468
490*490*464
490*595*46107
595*595*46332
中效袋式过滤器287*287*381*21F742
287*592*381*21496
287*490*381*2144
490*490*381*2154
490*592*381*21550
592*490*381*21810
592*592*381*218242
合计1011
表格可拓展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委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日期: 年 月 日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规格响应规格响应/偏离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 1、 供应商必须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如实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2、 供应商应在“响应/偏离”栏中注明“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如本表未填写,则视为供应商响应本项目所有技术规格。 3、 供应商标注的“正偏离”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 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如本表未填写,则视为供应商响应本项目所有商务条款。 5、资格审查资料 5.1、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限于1500字内)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4、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2021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2021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需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或至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6月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可不受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开具银行明确写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且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声 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8供应商近期纳税记录 1、逐月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或至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可辨; 2、逐年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上年度的纳税缴纳有效凭据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可辨; 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可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可辨。 5.9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10、履约及经营状况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无不良行为和记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一览表
序号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委托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注:1、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止)同类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采购内容和合同额,供货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2、 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供应商单位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供货方案 (格式自拟,自行编制) 8、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