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因工作需要,拟对2023年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增进行动项目进行采购。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山西易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易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5381767.86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天平西巷6号
电话:0351-7783317
采购代理:山西易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1幢9层0905号
电话:0351-4193936
联系人:张女士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采购需求论证汇总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增进行动项目 | ||
采购人 |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 ||
采购内容 | 杏花岭区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增进行动 | ||
预算金额 | 5381767.86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马秀丽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高级编辑 | |
王丽娟 |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
陈亮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主任技师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6、其他论证事项 | |||
专家论证意见 | 经专家组论证,形成以下意见: 2、在标准的使用上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规范。 3、符合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的要求。 4、该项目的各项功能、重要性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等要求。 5、该项目的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标准等符合要求。 |
附件信息: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需求论证.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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