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3年信息化建设指标评价中心、数据同步能力升级等软件采购项目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V 3.0(2023)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3 年信息化建设指
标评价中心、数据同步能力升级等软件采购项目中选
人公示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3年信息化建设指标评价中心、
数据同步能力升级等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5382)
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 中选人 | 中选人数量 |
1 | 浙江索控科次有限公司 | 1 |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兀。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5日,共5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
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囗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西异议材料
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
V 3.0(2023)
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
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
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
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
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经理:冯俊,15305735507
代理项目经理:陆施琦,1845731832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家宁,18958181896
异议接收邮箱:lusq@chinaccs.cn
V 3.0(2023)
比选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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