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技术审查(标段二)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808.7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8.7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技术审查 (标段二)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技术审查(标段二)的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序号提问内容
1前附表第1. 4. 1, 关于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的要求 ,一般单位设计资质与施工或监理资质均具有独立法人,请问单位子公司人员能否作为本次投标的审查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社保暂时不在母公司), 但承诺中标后,将相关人员转回母公司承担本项目相关技术审查工作。 答:如母公司参与投标,子公司人员作为审查负责人或审查人员均不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
2评标办法中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得分条件第2条“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的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每提供1个大型市政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单跨≥40米、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设计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中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是否均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评标办法中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得分条件第2条“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的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每提供1个大型市政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单跨≥40米、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资格审查业绩是否满足得分条件 答: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4投标人须知1. 4. 1条中5.2关千轨道设施施工方案审查负责入 ,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在合同或业主证明中明确表示负责施工管理工作是否可以作为其业绩有效证明。 答:如提供的业绩在合同或者业主证明中明确表示实施的是施工管理工作视为满足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的业绩类型要求。
5公轨两用跨江大桥属于轨道交通项目中的重大节点工程,其承担着轨道交通运营功能,保障了运营安全,该类大桥是轨道交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相较于轨道专用桥技术更复杂,工程难度更大,其业绩应纳入轨道交通工程业绩进行认定,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如提供的业绩主要设计内容是轨道交通工程的,则视为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
6跨江大桥如兼做轨道过江桥,其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了轨道使用功能、结构形式、技术特点和使用需求,其本身属于轨道交通工程的重要节点,若在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证明文件中体现了跨江大桥的公轨两用功能,在轨道交通工程业绩认定中应将该类项目涵盖在内,请招标人明确。 答:如提供的业绩主要设计内容是轨道交通工程的,则视为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
7我公司近期被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以集团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我司合并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业绩、人员社保及奖项和荣誉与企业吸收合并证明材料一并提供,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如已完成合并吸收,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合并吸收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我公司正在吸收合并旗下全资子公司,原子公司员工相应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均即将转至我公司且全程无断缴,投标时原子公司员工社保状态是否可以认定为连续缴纳社保?在吸收合并过渡期内,由于相关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个别员工存在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名称在我公司和即将合并的全资子公司相互转移等情况,该类员工满足招标要求的养老保险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参保证明与吸收合并文件一并提供,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如已完成与子公司的合并、原子公司员工相应的养老保险均转至投标人单位且全程无断缴,投标时提供合并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员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单位合并前的养老保险在原子公司,合并后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如未完成与子公司的合并,提供子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均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关于人员养老保险的要求。
9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主导的,用于全国建筑工程统一监管平台,可体现企业业绩、工程规模、个人业绩、人员任职角色等,若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是否和业主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的相关完整截图可作为和业主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时,需提供完整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体现出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10招标文件中对人员业绩未明确任职要求,只提出要求“负责过”类似项目时,作为该类似项目的设计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在设计类业绩中,如对人员未作任职要求,拟派人员在业绩中担任设计人是满足本项目要求的。
11城市道路下穿道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市政工程中的城市隧道工程? 答: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17市政工程界定为准。
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最后“注: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见“信誉要求”,仅见承诺,是否即是“信誉要求”? 答:“信誉要求”的承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给定的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13轨道交通已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技术审查服务业绩是否属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 答:如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的主要工作内容符合本次招标范围中的主要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业绩的类型要求。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关于技术审查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页面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所指的完工材料是否为技术审查所对应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若技术审查对应的工程项目未完工,则该类业绩是否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技术审查类业绩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关于投标人单位业绩的要求中,技术审查类业绩仅对“技术审查”的完成情况作了要求,建设项目是否完工不是本项目的考察点。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关于投标人单位业绩的要求中,技术审查类业绩仅对“技术审查”的完成情况作了要求,建设项目是否完工不是本项目的考察点。 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
15根据招标文件评标程序3.1.1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该原件是否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相关各类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2。
16根据招标文件评标程序3.1.1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该原件是否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相关各类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2。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关于技术审查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页面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所指的完工材料是否为技术审查所对应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若技术审查对应的工程项目未完工,则该类业绩是否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技术审查类业绩的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关于投标人单位业绩的要求中,技术审查类业绩仅对“技术审查”的完成情况作了要求,建设项目是否完工不是本项目的考察点。 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
18轨道交通已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技术审查服务业绩是否属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 答:如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的主要工作内容符合本次招标范围中的主要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业绩的类型要求。
1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最后“注: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见“信誉要求”,仅见承诺,是否即是“信誉要求”? 答:“信誉要求”的承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给定的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20城市道路下穿道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市政工程中的城市隧道工程? 答: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17市政工程界定为准。
21招标文件中对人员业绩未明确任职要求,只要求“负责过”类似项目,作为该类似项目的设计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在设计类业绩中,如对人员未作任职要求,拟派人员在业绩中担任设计人是满足本项目要求的。
2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主导的,用于全国建筑工程统一监管平台,可体现企业业绩、个人业绩、人员任职角色等,若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是否和业主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的相关完整截图可作为和业主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时,需提供完整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体现出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我公司正在吸收合并旗下全资子公司,原子公司员工相应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均即将转至我公司且全程无断缴,投标时原子公司员工社保状态是否可以认定为连续缴纳社保?在吸收合并过渡期内,由于相关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个别员工存在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名称在我公司和即将合并的全资子公司相互转移等情况,该类员工满足招标要求的养老保险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参保证明与吸收合并文件一并提供,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如已完成与子公司的合并、原子公司员工相应的养老保险均转至投标人单位且全程无断缴,投标时提供合并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员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单位合并前的养老保险在原子公司,合并后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如未完成与子公司的合并,提供子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均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关于人员养老保险的要求。
24我公司近期被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以集团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我司合并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业绩、人员社保及奖项和荣誉与企业吸收合并证明材料一并提供,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如已完成合并吸收,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合并吸收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5跨江大桥如兼做轨道过江桥,其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了轨道使用功能、结构形式、技术特点和使用需求,其本身属于轨道交通工程的重要节点,若在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证明文件中体现了跨江大桥的公轨两用功能,在轨道交通工程业绩认定中应将该类项目涵盖在内,请招标人明确。 答:如提供的业绩主要设计内容是轨道交通工程的,则视为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
26公轨两用跨江大桥属于轨道交通项目中的重大节点工程,其承担着轨道交通运营功能,保障了运营安全,该类大桥是轨道交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相较于轨道专用桥技术更复杂,工程难度更大,其业绩应纳入轨道交通工程业绩进行认定,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如提供的业绩主要设计内容是轨道交通工程的,则视为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
2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方案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请明确《技术方案》文字部分的一级标题标号是否必须按照“(1)……”格式编写,是否可按照“1 ……”或其他格式编号?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5。
28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技术部分”中的“目录”及“技术方案(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等内容所采用的字体样式及字号大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中装订要求“《技术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的字体样式及大小均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5。
2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对于其他审查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得分要求3、拟派的其他审查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注:2)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请招标人明确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其他审查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派驻控制保护区管理中心技术审查人员中的业绩要求提供竣工文件复印件。竣工文件含义模糊,招标人没有明确这个竣工文件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竣工文件,还是什么项目的竣工文件,同时,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非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竣工文件不合理,请招标人修改此类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项目已完工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其他审查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派驻控制保护区管理中心技术审查人员中的业绩要求提供竣工文件复印件。竣工文件含义模糊,招标人没有明确这个竣工文件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竣工文件,还是什么项目的竣工文件,同时,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非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竣工文件不合理,请招标人修改此类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项目已完工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其他审查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派驻控制保护区管理中心技术审查人员,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请招标人明确提供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影响评估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提供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影响评估业绩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项目已完工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如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的主要工作内容符合本次招标范围中的主要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业绩的类型要求。 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对于监测方案审查负责人的得分要求业绩注: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请招标人明确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对于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的得分要求中注: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请招标人明确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轨道保护设计专篇审查负责人1、业绩要求其担任过大型市政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单跨≥40米、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请问担任过担任过大型市政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单跨≥40米、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结构专业负责人或结构副总体、结构组副总体职务是否满足业绩得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要求提供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请招标人明确提供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影响评估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提供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影响评估业绩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项目已完工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如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的主要工作内容符合本次招标范围中的主要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业绩的类型要求。 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4。
3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3监测方案审查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请招标人明确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
3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2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请招标人明确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
3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业绩要求a中,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竣工文件含义模糊,招标人没有明确这个竣工文件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竣工文件,还是什么项目的竣工文件,同时,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非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竣工文件不合理,请招标人修改此类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项目已完工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
4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业绩要求工程设计类业绩提供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或施工图批复等能证明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资料)的主要页面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目前因轨道交通设计工程暂无施工图批复(或备案)签发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只有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文件,请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是否以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文件记载的时间为准(以上三项资料中时间要求任意一项满足即可)?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以下①②项):①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②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文件。若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项目特征时,可额外补充业主证明材料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初步设计业绩不满足本项目设计类业绩的要求。
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业绩要求a至少完成过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请招标人明确提供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影响评估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请招标人明确提供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影响评估业绩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业主证明项目已完工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满足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答:如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的主要工作内容符合本次招标范围中的主要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业绩的类型要求。 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
42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4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条中“拟派的轨道保护设计专篇审查负责人每提供1个大型市政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单跨≥40米、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等设计或设计审查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本次投标拟派的轨道保护设计专篇审查负责人在所提供业绩中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者设计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条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大型市政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单跨≥40米、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体工程(含住宅小区)的设计或设计审查业绩的得1分” 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所提供业绩中作为项目总体、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设计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5第二章1.4.1条、第三章2.2.4条中,关于监测方案审查负责人业绩要求:“2)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若上述资料中无法证明项目特征,或无法明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项目中的相应任职的,则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题一: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监测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该类运营期监测项目无竣工文件,是否可仅提供合同主要页面,或者合同主要页面+业主证明? 答: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监测项目满足招标文件中监测类业绩的类型要求。 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和补遗部分4。 问题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答: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满足招标文件中监测类业绩的类型要求。 问题三:监测业绩一般无竣工文件,请问材料类型1:监测项目验收书、监测项目报告;类型2:”施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竣工验收意见书;类型3:业主证明。有三大类材料中任一文件是否均可作为其竣工证明文件?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和补遗部分4。
4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1)上述1~5条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以上1~5条,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条,“3.1.1 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 3.5.1 项至第 3.5.3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第二章要求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而原件需在投标有效期内备验。第三章要求评标委员会对相关证明原件进行核验。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该两条规定略有冲突,请问投标时是否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在开标后或中标后有需要时再提供?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2。
47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要求。
48第二章须知表1.4.1中,5.4关于其他审查人员中监测方案审查人员工作经历,请问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是否可以作为其工作经历或业绩。 答: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满足招标文件关于监测方案审查人员工作经历或业绩的类型要求。
49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工作相关资格和商务业绩,要求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和竣工文件复印件。此类业绩技术审查工作项目本身无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提供根据合同内服务履约期+证明履约完成的业主证明。作为有效的证明材料?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和补遗部分4。
50在招标文件加分业绩中,提到需要提供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可以得3分,这已经很明显了是在给***量身定制,简直是太明显了。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51哪个单位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很明显这就是给***专门定做的条款。让我们拭目以待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52你好,请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加分业绩里面,要求提供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得3分,这不是明显在为***开绿灯吗?建议取消该项加分项。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此项不作调整。
53现在的民营设计院真的难,这个标就是给***定制的哦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54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加分业绩要求提供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得3分,这是在为***开绿灯吗?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552.2.4(1).2中,为什么只有“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有持证加分,是给***的特权吗?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56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加分业绩要求提供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得3分,这是在为***开绿灯吗?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57这个业绩加分条款,不是***,就是***的萝卜坑项目。现在是装都不装了?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58这个商务部分加分业绩要求提供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得3分,这是在为***和***定萝卜坑么?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59全国目前只有重庆有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技术审查项目,且只有两家单位有业绩,此项目绝对是量身定做的, 答:业绩设置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601.请问监测方案审查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文件。如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完工业主证明(不提供竣工证明文件)。是否满足该人员资格条件?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和补遗部分4。 2.请问监测方案审查负责人的资格和得分业绩的认定材料:如提供业主盖章的对应监测合同的项目验收书,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的证明项目完工的竣工材料?请明确竣工是否为监测工作完成即可。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3和补遗部分4。
61商务部分这是内定***吧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62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xxx(项目名称)xxxx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领取原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搁着写个:施工(分包) 啥意思噻?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填报或删除授权委托书中“施工(分包)”均视为满足要求。
63问题1: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未提供商务部分编制格式。是否自拟?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6。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六)其他资料:1、投标人应提供的商务部分评分的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请问是否要在资格审查部分的其他资料中放商务评分资料,该部分内容会与商务部分包完全重复。 答:此部分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6。
64招标文件2.2.4(1)中注明的“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或保护区)外部作业技术审查业绩”,如提供业绩名为“外部建设对地铁保护区安全评估技术咨询”或“地铁保护区外部建设项目对地铁结构及运营影响技术咨询”等名称,实际工作为对第三方出具的轨道或地铁保护专篇进行技术咨询或审查,并出具相关咨询意见是否可作为有效业绩。 答:如提供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体现的主要工作内容符合本次招标范围中的主要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业绩的类型要求。
补遗部分 1.本项目(标段二)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8087900元(大写:捌佰零捌万柒仟玖佰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标段二)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 3.5.1 项至第 3.5.3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描述。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的审查类业绩、监测类业绩、施工管理类业绩、监理业绩要求提供的“竣工文件复印件等可证明项目业绩且已完工的材料”是指证明项目已实施完毕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结算手续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的完整截图或业主证明或合同实施完毕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审查类业绩、监测类业绩、施工管理类业绩、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均调整为“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特征或在人员业绩中不能体现拟派人员在该业绩中的任职情况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5.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中的“目录 <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描述。 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中的“技术方案(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6)配合委托人完成相关技术审查工作的安排、措施及建议”,技术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要求自行编制。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技术部分中仅保留《技术方案》面页示例,技术方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 6.商务部分资料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六)其他资料部分中提供,全文涉及到此描述的均作此调整。 7.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业绩均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 1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16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5月16日09时30 分,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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