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R21042(长江中路东、任港路北)地块通信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513-66889905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柴九玲180128803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的R21042(长江中路东、任港路北)地块通信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R21042(长江中路东、任港路北)地块通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江中路东、任港路北。
(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41万元。
(3)工期要求:
①设计工期: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15天内)及时做好通信工程的设计工作,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施工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施工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符合《关于推进5G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实施项目协同建设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21)465号文、南通市通信行业协会(2021)20文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并送审通过。(设计时间以甲方具体要求为准)。
②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月,施工总工期60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R21042(长江中路东、任港路北)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2720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420平方米,本次对小区范围内的通信工程及无线信号覆盖进行设计及施工招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本地通讯基础运营商可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和并具有以下①②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地通讯基础运营商,本地通信线路资源,并具备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则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则其拟派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特别提醒:
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崇川路1号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并在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3-66889905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柴九玲
联系电话:18012880304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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