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fw-2022-1795
预算金额3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昀昀025-837150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FW-2022-1795、中行A2022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0
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7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法规中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
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免税及不需缴纳社保的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
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
(6)必须根据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03 16:00到2023-02-10 16: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远程获取:
受疫情影响,可通过电子邮件远程获取。将项目编号XHTC-FW-2022-1795作为邮件主题发到邮箱
BM@zhaobiao321.com。供应商邮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
版,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24 13: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2-24 13: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海大学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委托,就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委托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
座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4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2-1795(代理机构编号)、中行A2022002(校内编号)
(二)项目名称:河海大学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
(三)预算金额:37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大数据智能集成互联项目一期的最高限价:370万元/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均作无效投
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为实现“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现需采购一套大数
据智能集成互联平台建设等,以此实现数据的标准化、主题化输出,支撑上层应用建模与智慧化应用。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部署实施,6个月能正式上线运行,1年内完成全
部建设内容。
(六)采购方式:参照学校招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法规中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
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免税及不需缴纳社保的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
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
(6)必须根据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远程获取。
现场获取: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远程获取:受疫情影响,可通过电子邮件远程获取。将项目编号XHTC-FW-2022-1795作为邮件主题发
到邮箱BM@zhaobiao321.com。供应商邮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
售价: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
质版,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13点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48号
联系方式:025-8420788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
联系方式:顾昀昀,025-83715090
xinhuazhaobiao@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南路14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025-84207888
电 子 邮 件: zq@zhaobiao321.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联 系 人: 顾昀昀
电 话: 025-83715090
电 子 邮 件: gyy@zhaobiao321.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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