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川区]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0794-8211809
中标公司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79万元
中标联系人程杰13397045888
公告正文
[临川区]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成交结果公告
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MH2022-FZ-J003-2
二、项目名称: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程杰
供应商联系电话:13397045888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象山南路230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79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18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日期:2022年8月22日;开标日期:2022年8月30日;定标日期:2022年8月3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荆公路78号
联系方式:0794-8211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南路延伸段天顺河滨花园
联系方式:0794-8211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94-821180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1850.0元
标段编号:JXMH2022-FZ-J003-2
评委姓名: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DR竞争性谈判文件8.16(1)_20220831110116.pdf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DR竞争性谈判文件8.16(1)_20220831110116.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DR竞争性谈判文件8.16(1)_20220831110116.pdf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DR竞争性谈判文件8.16(1)_20220831110116.pdf
采购计划编号:2022jt008
电子化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
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
采购单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
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抚州
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二章谈判须知
.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及商务要求
第一章谈判邀请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
2.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80000元
5.最高限价:98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台 |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
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
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21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必须为客车整车生产厂家或客车整车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响应供应商为经
销商,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6.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车”专用车公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的单
位公章)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
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
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
件】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
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以上2)、4)、5)条资格要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
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7),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2年8月22日00:00起至2022年8月27日23:30(北京时
间),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后方
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
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
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
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
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
件、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用CA数字证书)至谈判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
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到谈判现场进行报价。
4.本项目进行谈判时,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谈判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
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
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5.供应商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
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1)观摩人数:为保证
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5人;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
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p0229@126.com,进行预约
登记;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
件发送《观摩通知书》;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
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
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
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
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防控特别提醒:进入交易中心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填写
健康信息表,正确佩戴口罩。请各投标单位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国
家和抚州市当地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因疫情防控规定随时更新,各投标单位可自
行关注“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媒介查询抚州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投标人未
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开标当日发布最新规
定,则按开标当日发布疫情规定执行。所有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
过道等公共区域闲逛)。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荆公路7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3707047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南路延伸段天顺河滨花园
联系方式:0794-8211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94-8211809
第二章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2 |
2 | 采购单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707047536 |
3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970409931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南路延伸段天顺河滨花园 |
4 | 合格供应商:详见“谈判公告” |
5 | 谈判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 |
6 | 谈判有效期: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7 |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1正2副(加盖企业公章)供应商须提供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于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到谈判现场进行报价。 |
8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参加评审、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的认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核心产品:体检车、数字化车载DR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9 | 成交标准: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一致,则采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优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一致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惠政策不重复计算。3、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采购。 | 成交标准: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一致,则采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优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一致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惠政策不重复计算。3、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采购。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 | |
10 | 中标金额(万元) | 代理服务收费费率 |
10一、说明1. | 100以下 | 1.5% |
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公告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抚州市临
川区人民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合格供应商
2.1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
投标。
3.谈判费用
3.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
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要求提供的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
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
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5.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供应商提出澄清时间
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
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8.谈判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通
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提示
9.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
资料。
9.2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
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1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谈判响应书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12、中、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即可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1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2.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
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
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提供原件。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由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
注: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若符合要求须在现场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
明。
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注: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
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如属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3.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需提供。
附件6
1.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打印图如下:
意见建议网站声明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
o
CREDITCHINA.GOV.CN
首页1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
诚信文化行业信用1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
********有限公司存续
山下载信用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
基础信息
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登记机关*********
住所************
品000000道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
第1条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TTP://wwW.ECEP.COI.CN
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 | 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 | 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 | 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 | 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 | 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 |
序号 |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的具体情形 | 公布日期 | 执法单位 |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业名称和时间本次查询的时间 |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业名称和时间本次查询的时间 |
注:以上自查记录作为资格证明文件的一部分,未提供或已提供但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将移交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7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
单位责任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产品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
1)每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应分别描述。
2)描述的内容应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不局限于此要求。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及说明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3.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台 |
二、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车辆部分技术要求 |
1 | 整车要求: |
1.1 | 总长:≥8995mm |
1.2 | 总宽:≥2500mm |
1.3 | 总高:≤3700mm |
1.4 | 车厢内高:≥1800mm |
1.5 | 轴距:≥4300mm |
1.6 | 轴荷:≥3900/8050kg |
1.7 | 前悬/后悬:≤1905mm/2790mm |
1.8 | 额定载客:9人 |
1.9 | 整车最大总质量:≤13000kg |
1.10 | 整备质量:≥9800kg |
1.11 | 最高时速:≥100km/h |
2 | 发动机要求: |
2.1 | 发动机型式:六缸水冷直喷增压中冷 |
2.2 | 额定功率:≥195KW |
2.3 |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
2.4 | 排量:≥6200ml |
2.5 | 底盘:国产底盘 |
3 | 车身配置要求: |
3.1 | 动力系统:国产发动机、国产变速器、国产离合器 |
3.2 | 行驶系统:多片簧、前盘后鼓 |
3.3 | 转向器:国产转向器 |
3.4 | 外后视镜:电动兔耳式后视镜 |
3.5 | 遮阳帘:前风挡双半幅遮阳帘 |
3.6 | 配ABS自动防抱死系统 |
3.7 | 行车空调系统:空调(≥18000Kcal/h,国产压缩机) |
3.8 | 燃料箱:200L油箱 |
3.9 | 安全带未系报警:有司机椅安全带未系报警功能 |
3.10 | 灭火弹:装3个灯笼型灭火弹(发动机仓) |
3.11 | 倒车监视系统:单探头倒车监视器 |
3.12 | 轮辋:钢制轮辋 |
3.13 | 安全锤:4把防盗警报安全锤 |
3.14 | 灭火器:2个4kg干粉灭火器 |
3.15 | 灭火弹:装2个灯笼型自动灭火弹+1个筒状自动灭火弹 |
3.16 | 热管理:第二代热管理(智能控制冷却系统) |
3.17 | 顶风窗配置:1个带换气扇顶风窗 |
3.18 | 司机椅、导游椅:三点式安全带减震司机椅(带安全带报警),有导游椅 |
3.19 | 行车记录仪:有行车记录仪 |
3.20 | 远程排放监管系统:国环通用国六远程排放监管系统 |
3.21 | 车身保温:独立大功率水暖除霜 |
3.22 | 侧舱门:全铝上翻门 |
4 | 专用设施 |
4.1 | 专用设备:数字化车载X射线机1台;技术参数需求详见附件 |
4.2 | 工作设施:1、X光机房体检设施:机房1套(X线防护水平符合GBZ130—2020标准,对讲机一套;带门机联动装置1套;地板动力通风装置1套。手动滑移门2套,木质DR操作台1套;可升降工作圆凳1件.2、登记区域设施:木质工作台1张,双人座椅2件3、B超心电检查室,检查床1张,折叠桌1张,可升降工作圆凳2件4、电测听室设施:电测听室一间,可升降工作圆凳2件。 |
4.3 | 灯光设施:紫外光灯4盏,长条灯一套,曝光指示牌2件。 |
4.4 | 服务设施:衣帽钩3个,垃圾桶3件;羊角形挂衣钩1件(铅房内) |
4.5. | 顶置空调或中央空调:≥1.5P |
4.6. | 市电配电及网络设施:配电箱1个(包含开关电源、漏电保护器、接地钎),X线机取电安全装置,25m电缆盘2个(分两路供电,DR单独1路,整车其他1路),外接220V电源插座,榔头1个,局域网。 |
数字化车载DR要求 | 数字化车载DR要求 |
5系统综述
5.1 | 设备用途:安装在体检车上完成移动全数字X线摄影检查; |
6 | 机架 |
6.1 | 车载专用机架:支架固定安装在汽车上 |
6.2 | 车载机架:胸片架与球管上下移动范围:400mm-700mm; |
6.3 | 球管(进口)、平板探测器(进口)同步电动跟踪; |
6.4 | SID:1.8米; |
7 | X射线管组件 |
7.1 | 标称管电压:150KV; |
7.2 | 阳极为旋转阳极,阳极热容量:≥300kHU; |
7.3 | 双焦点:≤0.6mm/1.2mm |
7.4 | 阳极输入功率:大焦点:≥75W、小焦点:≥32kW; |
7.5 | 阳极靶角:12度 |
7.6 | 最大阳极转速:≥9700rmp |
7.7 | 配铅防护罩 |
8 | 高压发生器组件 |
8.1 | 输入电源;220v±10% |
8.2 | 最大输出功率:≥50kW; |
8.3 | 输出电压范围:≥40~150kV; |
8.4 | 输出电流范围≥10~630mA; |
8.5 | 电流时间积范围:≥0.5mAs~800mAs; |
8.6 | 加载时间:0.001s~5s; |
8.7 | 高频逆变频率:≥100KHz |
9 | 平板探测器 |
9.1 | 成像材质:非晶硅; |
9.2 | 闪烁体类型:硫氧化钆; |
9.3 | 像素矩阵:≥2880×2880pixels |
9.4 | 有效图像范围:430mm×430mm;(偏差±5%) |
9.5 | 像素尺寸:≥125um |
9.6 | 25mm铝衰减体模情况下空间分辨率≥3.4LP/mm |
9.7 | 图像预览时间:≥2.65s |
9.8 | A/D输出:16-bits; |
9.9滤线栅规格:尺寸:475mm×457mm,栅密度:≥40L/cm,栅格比:≥10:1
9.10. | AEC电离室 |
10 | 束光器 |
10.1 | 固有过滤:1.2mmAl/75KVp |
11 | 一体化图形采集处理工作站 |
11.1 | Windows操作系统; |
11.2 | CPU:≥i5-4590/3.3GHz |
11.3 | 内存容量:≥8G |
11.4 | 硬盘容量:≥1T |
11.5 | 接口:标准DICOM |
11.6 | 图像显示器:≥24寸显示器 |
11.7 | 信息管理1.病人录入功能;2.摄影检查功能;3.图像浏览功能;4.数据管理与传输功能;5.通过网络进行DICOM格式的影像传输;6.诊断报告打印功能;7.体位摆放示意图≥128个;8.最大可编程APR:2000; |
11.8 | 支持扫码枪扫码登记。 |
11.9 | 身份证、社保卡阅读器(支持大批量表格导入病人信息) |
11.10 | 支持大批量导出病人片子 |
11.11自动保存病人片子并按日期文件夹自动归档。
备注:以上所有条款为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备注 |
1 | 交货地点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不可负偏离 |
2 | 交货期限 | 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及安装。2.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2.3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交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单方考虑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 不可负偏离 |
3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并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经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壹年后付清剩余款项。(所有付款凭正式发票支付)。 | 不可负偏离 |
4 | 预付款保函 | 在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国有银行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受理后依法惩处。 | 不可负偏离 |
5 | 报价方式 | 5.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检验;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验收等相关费用的最终含税报价。5.2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 不可负偏离 |
6 | 项目验收 | 6.1如卖方提供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技术参数不符,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6.2由采购人和卖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双方确认后开始安装、调试、验收。6.3卖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6.4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 | 不可负偏离 |
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买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6.5若发现曾经使用过或破损修复痕迹,无条件更换全新产品。6.6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 |||
7 | 质量要求 | 7.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7.2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7.3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7.4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不可负偏离 |
8 | 质保期及售后 | 8.1质保期:整机两年质保期,发动机三年质保期,自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计起。8.2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任。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8.3质量保证期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相关服务和备品备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8.4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服务随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否则先提供备用件更换。8.5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 不可负偏离 |
注:以上商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可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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